忻州教育局电话
0350-2020680。教育局24小时热线电话是075582661331。教育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忻州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市直学校的人事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依法落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考核奖惩、调整流动等职责;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忻州市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忻州市教育局电话:0350-2020680忻州市教育局系山西忻州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简介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发〔2009〕26号),设立忻州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起草全市有关教育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根据设置标准,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和调整;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审核职业高中、职业初中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教材使用和职业指导工作。(六)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忻州市教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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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山西省的社会人员。
2.持有山西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山西省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山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四、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2022年6月20日9:00至7月1日18:00。
(二)体检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体检。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山西省各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请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各省份工作联系方式”栏目,点击“山西认定机构”链接获取。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签字上传。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具体证书发放时间由各市自行安排并通知。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省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晋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打印查询页面。
(六)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3.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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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朔州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山西省的社会人员。
2.持有山西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山西省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
(三)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山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四、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2022年6月20日9:00至7月1日18:00。
(二)体检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体检。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山西省各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请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各省份工作联系方式”栏目,点击“山西认定机构”链接获取。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3.《个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签字上传。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具体证书发放时间由各市自行安排并通知。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省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晋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打印查询页面。
(六)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3.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计划
各认定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和认定系统开放时间,科学制定本机构认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制定本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告(包括认定政策、咨询电话、各类别申请人网上报名、体检、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并通过本机构官方网站及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认定
各认定机构应在7月22日前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各市认定工作结束前将《2022年教师资格证书申领单》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证书申领与发放均以“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已生成证书编号的数据为依据,不以预估认定人数为依据。各市要向所辖县(市、区)认定机构明确证书申领与发放要求,核实证书发放数量,监督证书发放过程,减少耗损和留存,杜绝流失。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
(三)各市认定机构要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对本市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慎重处理,不得擅自突破政策。
(四)各认定机构要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当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4.2022年教师资格证书申领单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8日
忻州中考志愿什么时候填
一、考生登录忻州市中考网址:http://124.163.219.201/点击“忻州市中考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入口”,输入准考证号、密码,进入中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二、进入中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后,仔细阅读“志愿填报说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报志愿页面。1、考生按操作界面显示的志愿栏设置,根据可填报的学校志愿,将所选的学校编码及名称填入对应的志愿栏目内。填报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志愿信息,“确认”后考生仅有一次修改机会,请谨慎操作。2.网报志愿期间考生可查询、修改(未点击“确认”提交前)自己的志愿信息,逾期不能修改,系统会记录详细的操作日志。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系统将关闭。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将视为主动放弃填报志愿,其后果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负责。
忻州中考报志愿时间2023
2023忻州中考报志愿时间为7月9日-7月13日。根据查询新东方中考网得知,2023年山西忻州中考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9日-7月13日,登录网址点击中考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输入自己的报名号和登录密码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志愿表共设12栏,普通高中的志愿全部为平行志愿。平行志愿的优点是有利于降低考生志愿选择的难度,减轻考生志愿选择的风险,有利于保护相对高分考生的利益,提高考生按志愿录取的满意度。平行志愿投档是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原则。中考报志愿的注意事项:1、了解学校信息在报志愿之前,要详细了解各所学校的情况,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师资力量、学科设置、教学质量等。可以通过学校的官方网站、招生简章、学校开放日等途径进行了解。2、考虑个人兴趣和特长在选择志愿时,要考虑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并结合自身的优势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这样可以提高学习动力和适应度。3、考虑未来发展在选择志愿时,也要考虑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了解各个专业的就业前景和发展趋势,选择与自己职业目标相符合的专业。4、多角度了解学校除了官方信息,还可以通过与学长学姐、校友等进行交流,了解学校的真实情况。也可以参加学校的招生宣讲会、校园开放日等活动,亲自感受学校的氛围和环境。5、合理设置志愿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对学校的了解,合理设置志愿顺序。可以根据自己的优先选择和备选选择进行排序,确保在填报志愿时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2022年山西忻州市忻府区幼儿园招生简章
【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山西忻州市忻府区幼儿园招生简章已公布,为了方便家长的查阅,下面 考 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做好全区幼儿园放假、招生、开学工作的通知》(忻府教科函【2022】41号)的精神,为使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遵循免试入园、相对就近、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招生简章:
一、办园资质
忻州市忻府区幼儿园为忻府区教科局直属的公办幼儿园,山西省示范幼儿园、忻州市一类一级幼儿园。
二、招生计划
长征园区面向社会招收小班幼儿120名
古城园区面向社会招收小班幼儿120名
三、收费标准
保育保教费:480元/生/月
四、招生对象
长征园区:
2018年9月1日(含)--2019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忻州市城区户籍(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
古城园区:
2018年9月1日(含)--2019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
五、招生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8月1日8:00--8月3日18:00(过时系统自动关闭)
忻府区幼儿园(长征园区、古城园区)一园两区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https://jyj.sxxz.gov.cn/)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陆“忻州市公办幼儿园新生入园服务系统”,按相关提示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8月4日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信息的适龄幼儿,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取消该适龄幼儿摇号资格,线上线下公示摇号名单。
(三)电脑摇号
时间:8月11日
地点:忻州市忻府区幼儿园长征园区
1.根据公示名单随机选取10名家长代表参与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机关、上级部门、纪检监察、人大政协代表及媒体等相关部门人员全程监督并录像,摇号结果随即在网上公布。
2.参加现场电脑派位的所有人员须戴口罩,扫场所码及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后方可入园参加电脑摇号。
(四)资格复审及手续办理
长征园区:
时间:8月12日上午(8:00--12:00)
地点:忻州市忻府区幼儿园(长征园区北楼三层)
古城园区:
时间:8月12日下午(3:00--6:00)
地点:忻州市忻府区幼儿园(长征园区北楼三层)
复审所带证件:
1.幼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首页、父母、幼儿户籍复印件、如父母若是外地户籍提供流动人口暂住证)。
3.幼儿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贴于幼儿户口复印件左上角。
4.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记录一、二、三、四)。
5.健康手册。
证件复审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如所填信息与证件不符,不予办理入园手续)。
(五)办理入园
体检合格的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办理入园手续(详细要求见本园通知)。
六、咨询电话
郭老师:13037011879
董老师:13834001263
监督电话:13593202375
其他说明:
1.按照忻州市忻府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请来园审核材料的家长戴口罩,扫场所码及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分时间段分批进行审核,保持间隔,单向循环,避免聚集。
2.网上报名时间持续三天,幼儿基本信息要上报教育部学前教育信息库,请家长认真如实地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孩子姓名、身份证号码要与户口本信息一致,核实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否则责任自负。
3.忻州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每位幼儿只能选报其中一所幼儿园,分区也不可兼报。
4.招生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除此之外任何形式的报名。
2017年忻州市幼儿园招生简章
学前班的内容不仅是知识类,更包括社会适应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培养。以下是我整理的关于忻州市幼儿园招生简章,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一、办园资质 :忻州市幼儿园为山西省省级示范幼儿园、忻州市一类一级幼儿园。 二、招生人数 :9个小班,面向社会招收180名幼儿。 三、收费标准 :390元/月 四、招收条件: 1. 招生范围: 忻州市城区户籍。 2. 入园年龄 :2013年9月1日(含)—2014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五、招生程序和办法: (1)公示招生方案: 7月25日-7月30日,幼儿园通过校园网、忻州市教育网、幼儿园大门外张贴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2)网上报名: 7月31日8:30--8月1日18:30,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请家长登录网站报名,如实填写基本信息。 网址一:忻州市教育网:http://xzjyj.30edu.com 网址二:忻州网:http://xinzhou.org 网址三:忻州市幼儿园官方网址:http://sxxzsyey.30edu.com.cn/ (3)资格初审及公示: 8月2日-8月6日 (4)电脑抽签:8月10日上午初审符合条件的幼儿在本园进行电脑抽签。根据报名序号有规律的选取幼儿家长代表进行抽签,抽签过程由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派出所、媒体等相关部门监督并全程录像,抽签结果随即在网上公布。 (5)资格复审及手续办理: 8月11日上午带相关证件来园复审,(如所填信息与证件不符,不予办理入园手续。)证件审核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 所带证件: ①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复印件) ③幼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幼儿户口复印件左上角 ④预防接种证原件、儿童健康手册原件 (6) 办理入园:体检合格的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办理入园手续(详细要求见幼儿园 通知 )。 温馨提示: 报名只限选择一所幼儿园(忻州市幼儿园、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南区、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北区、忻府区幼儿园),填报信息力求准确无误,孩子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户口本一致;错报、虚假信息、重复报名将取消报名资格。凡入园的适龄幼儿基本信息要上报教育部学前教育信息库,信息务必真实准确,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