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电话
武汉公积金服务电话:12329 。人工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为08:30 -12:00 13:00-17:30, 周六09:00-16:00(除法定节假日外),其它时间段由自助语音系统提供服务。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局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为主任袁运强、副主任刘飞鹏。主要职责: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以上内容参考: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页以上内容参考:武汉公积金-12329热线系统维护公告
武汉公积金电话
武汉住房公积金电话:027-12329;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官方网站: http://gjj.wuhan.gov.cn/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同时还有分中心,相关地址如下:新洲分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龙腾大街祥和世纪城2号楼(新洲区政务中心隔壁)黄陂分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向阳村黄陂春天4栋1-2层(1)商室铁路分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沙湖友谊国际1栋4-5号蔡甸分中心 蔡甸街莲花湖大道名流仕家小区(区职教中心对面)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理处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翠堤春晓24栋商业裙房一层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小洪山东区34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B座1-2层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26号(七里香苑小区大门口)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湖分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高新区珞瑜东路2号巴黎豪庭广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1、4层江夏分中心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段理想时代二期7-10号商业门面(北华街世纪庭苑对面)市民之家分中心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1楼经济社会管理区(B区)B50-B55号窗口
武汉市公积金办理点有哪几个
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1楼经济社会管理区(B区)B50-B55号窗口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2、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湖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高新区珞瑜东路2号巴黎豪庭广场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26号(七里香苑小区大门口)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4、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翠堤春晓24栋商业裙房一层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5、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1、4层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6、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小洪山东区34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B座1—2层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7、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大谊大道沙湖友谊国际1栋4—5号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8、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洲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龙腾大街祥和世纪城2号楼(新洲区政务中心隔壁)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9、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陂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板桥大道黄陂春天小区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10、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夏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段理想时代小区南门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1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蔡甸分中心。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莲花湖大道名流仕家小区(区职教中心对面)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武汉公积金委托划扣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材料:1.职工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份)。办理流程:柜面:受理→审核→办理网上:通过公积金官网、武汉公积金公众微信号、支付宝城市服务、支付宝武汉公积金生活号等渠道注册登陆武汉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系统→进入“业务办理”→点击“委托扣划”→办理“委托扣划授权”。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1楼经济社会管理区(B区)B50-B55号窗口 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电话:027—123292.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湖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高新区珞瑜东路2号巴黎豪庭广场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电话:027—12329
武汉公积金委托划扣还款 武汉公积金委托划扣方式有
武汉公积金委托划扣还款时间及扣款顺序
1、按月委托扣划还贷方式:
定义:按月委托扣划还贷是指委托人授权公积金中心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扣划执行时间:公积金中心于每月20日自动扣划委托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当月应还本息未还清的,公积金中心将每天补充扣划一次,直至应还本息结清。
扣款顺序: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银行储蓄还款账户。如委托人公积金账户扣划还贷金额已还清当月应还本息的,公积金中心当月不再对借款人银行储蓄还款账户进行扣划。
2、按次委托扣划还贷方式:
定义:委托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一次性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包括偿还当前应还未还本息(即偿还本期贷款)、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结清贷款。委托人申请一次公积金中心扣划一次,实时申请实时扣划。
扣划执行时间:还贷的扣划执行时间为委托人申请成功时间。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约定保留金额是多少?
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约定保留金额为100元,即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超出100元的部分可用于委托扣划还贷,当委托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于或等于100元时,将暂停执行该账户的委托扣划还贷。
按次委托扣划方式下,除账户约定保留金额100元外,委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使用范围内,自主确定扣划还款金额。
委托扣划还贷资金的还款顺序?
委托扣划还贷资金的还款顺序依次为: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本期利息、本期本金、提前还款。逾期本息按期次顺序归还。
一、武汉公积金委托划扣还款方式:
1、逐月扣划还款方式;
2、按次委托扣划还贷
注意:借款人和配偶可以选择不同的委托扣划还贷方式进行扣划还贷。已签订按月委托扣划还贷的委托人也可随时办理按次委托扣划还贷业务。
二、2种方式的特点
1、什么是按月委托扣划还贷方式?
按月委托扣划还贷是指委托人授权公积金中心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2、什么是按次委托扣划还贷方式?
按次委托扣划还贷是指委托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一次性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包括偿还当前应还未还本息(即偿还本期贷款)、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结清贷款。委托人申请一次公积金中心扣划一次,实时申请实时扣划。
三、扣划执行时间有什么不同?
1、按月委托扣划方式下,公积金中心于每月20日自动扣划委托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当月应还本息未还清的,公积金中心将每天补充扣划一次,直至应还本息结清。
2、按次委托扣划还贷的扣划执行时间为委托人申请成功时间。
四、原已签订“逐年扣划”的,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1、2021年7月8日起施行的新《委托扣划实施细则》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原已选择“逐年委托扣划还贷”方式的委托人,可通过武汉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自助办理或到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柜面申请,将“逐年委托扣划”变更为“按月委托扣划”。
2、或等新《委托扣划实施细则》实施满一年后,公积金中心自动将“逐年委托扣划还贷”转换为“按月委托扣划还贷”。
武汉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系统版本:HarmonyOS3.0.0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6.8210武汉公积金取出来可以通过支付宝搜索住房公积金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通过支付宝提取1、搜索住房公积金在支付宝搜索框中输入住房公积金并点击搜索,进入搜索结果界面。2、点击同意点击住房公积金进入认证界面点击同意协议并认证,进行认证。3、点击提取入口点击进入提取入口进行提取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武汉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武汉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提交职工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核验通过到受委托银行支用公积金。武汉提取公积金条件分为以下两类:一、住房消费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自住二、非住房消费类1、离休、退休(退职);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6、出国、出境定居;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公积金划扣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公积金代扣办理流程,首先还款卡中需要存入一个月的还款额,作为启动资金。还款日当天银行会把这部分还款划走,然后受公积金用户的委托从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一个月的月还款,用于抵扣下个月的还款。一般只有国企单位、事业单位、机关单位以及民办企业等具有缴纳公积金的资质,因此用于公积金账户的人也不算很多;公积金每月负责将缴存额存入公积金账户中,当用户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可供用户提前使用。比如说:买房、住房、租房、自建房以及装修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1、在公积金网站上去下载一个【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填写好的表格需要你的单位财务给你盖章。 2、带好填写好的【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你的身份证不要大意的去银行办理。这里的银行一定要是你们单位缴存公积金的银行,除了这个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都是不行的! 3、去了之后剩下的就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了,各种打印盖章签字按指印等等【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委托逐月划扣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月,一种是按年。 1、逐月扣划还贷:在借款人正常还款1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于次月开始每月20日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直到你的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只有100元为止。通俗来说就是贷款人自己不用还公积金部分的'月供,而是直接从你的公积金账户里面扣。 2、逐年扣划还贷:在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每年1次按指定时间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用于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其中约定保留金额为100元。 在选择逐年扣划还贷的同时,委托人可选择降低月还款额或缩短贷款期限,并且每月仍需用自有资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应还本息额。一般来说公积金账户里面余额较多的选择这种会比较划算。
武汉公积金委托划扣在哪里办理
办理流程:柜面:受理→审核→办理网上:通过公积金官网、武汉公积金公众微信号办理材料:1.职工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份)。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1楼经济社会管理区(B区)B50-B55号窗口 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电话:027—123292.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湖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高新区珞瑜东路2号巴黎豪庭广场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电话:027—12329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26号(七里香苑小区大门口)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电话:027—12329
武汉公积金提取去哪里办理
法律主观:到缴纳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离休、退休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用来进行房屋贷款之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也是可以提取出来使用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用途有很多种,可以用来装修房屋、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等。那么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要怎么提取?一起来了解一下。 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1】首先由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进行核实之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前往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审核通过之后准予提取,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职工持审核过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前往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最后前往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根据提取公积金的用途而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一、凭《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2、《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登记时间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后,且此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3、职工距上次本人办理提取时间间隔3年以上;4、职工及配偶未使用本套住房办理过提取公积金归还住房商业贷款业务。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的提取条件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3、职工距本人上次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时间间隔1年以上;4、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5、提取时,借款人需到分中心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6、商贷抵押合同登记的抵押人和共同抵押人为提取人及配偶的方可办理;7、商业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三、提取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的提取条件1、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显示,职工及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为组合贷款(即职工及配偶仅有唯一一次贷款记录,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2、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显示,职工及配偶在2010年3月8日(含)后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3、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含);4、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未结清;5、组合贷款还款期间,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发生最长连续逾期在3期以内(不含);6、提取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距本人上次办理的时间间隔需满1年;7、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商业贷款本金;8、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扩展资料武汉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的所需资料一、首次办理(含信息未经核验)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还款储蓄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二、再次办理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