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证处

时间:2024-04-27 14:45:19编辑:奇事君

上海公证处在哪里?

一、浦东公证处地址:峨山路91弄20号9号楼1楼。邮编:200127。总机:58396060。咨询电话:58895933。 二、徐汇公证处地址:衡山路249号。邮编:200031。咨询电话:64310286。投诉电话:64331385。三、长宁公证处地址:长宁路1055号5楼。邮编:200050。总机:62126364。咨询电话:62592877。四、 普陀公证处地址:常德路1211号。邮编:200060。咨询电话:52562233。投诉电话:52567822。五、 静安公证处地址:江宁路418号8楼。邮编:200041。总机:62159911。咨询电话:62585876。投诉电话:32170767。参考资料:上海公证网-【公证业务知识】要求公证业务咨询的,如何处理?

上海市公证处一览表

法律分析:1、上海市公证处主任:黄群,地址:凤阳路660号,邮编:200041, 电话:621548482、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证处主任:谢平安,地址:东方路1381号,邮编:200127 ,电话:583960603、上海市长宁区公证处主任:黄建琴,地址:长宁路1055号5楼,邮编:200050 ,电话:621263644、上海市徐汇区公证处主任:杨昌麟,地址:永嘉路697号4楼,邮编:200031 ,电话:64319992、643102865、上海市静安区公证处主任:花 赤贞,地址:胶州路58号12楼,邮编:200040 ,电话:621599116、上海市黄浦区第一公证处主任:郭毅军,地址:南苏州路333号,邮编:200002, 电话:632116467、上海市黄浦区第二公证处主任:张 文,地址:国货路117号,邮编:200011, 电话:637712168、上海市杨浦区公证处主任:邵国荣,地址:平凉路852号,邮编:200082 ,电话:658995289、上海市卢湾区公证处主任:赵金洪,地址:马当路383号,邮编:200025 ,电话:6336772010、上海市虹口区公证处副主任:张持真,电话:65074143,地址:四平路421弄20号2楼,邮编:20008111、上海市普陀区公证处主任:沈宗仁,地址:长寿路468号15楼,邮编:200060 ,电话:6298238812、上海市闸北区公证处主任:黄国强,地址:共和新路688弄1号4楼,邮编:200070, 电话:5630607713、上海市闵行区公证处主任:沈 武,地址:莘庄镇莘建东路258号2楼,邮编:201100 电话:6414728814、上海市宝山区公证处主任:袁金根,地址:宝林路50弄17号,邮编:201900 ,电话:5657885215、上海市嘉定区公证处主任:侯晓,地址:嘉定镇人民街100号,邮编:201800 ,电话:5952948016、上海市金山区第一公证处主任:赵巍巍,地址:朱泾镇人民路261号,邮编:201500 ,电话:5732016617、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公证处主任:黄晓,地址:金山石化三村331号101室,邮编:200540, 电话:5794102718、上海市青浦区公证处主任:胡忠明,地址:青浦镇城中北路105号,邮编:201700, 电话:5973119219、上海市南汇区公证处主任:朱伟东,地址:惠南镇人民西路88号,邮编:201300 ,电话:5802217020、上海市奉贤区公证处,主任:孙春波,地址:南桥镇古华南区808号101室,邮编:201400 ,电话:5710367821、上海市松江区公证处主任:顾海元,地址:松江区谷阳北路309号,邮编:201600, 电话:5782655522、上海市崇明县公证处主任:赵冰,地址:崇明县城内人民路8号,邮编:202150 ,电话:5962395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八条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第九条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东方公证处收费标准

法律主观:《国家 公证处公证 费收费标准》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2、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3、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9、证明 遗赠抚养协议 ,收费10~50元;10、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11、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4)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5)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6)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收费2000元;(7)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1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 土地使用权 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1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益人收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14、证明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按债务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收费,原债权文书经过公证的,按千分之一收费,最低收费10元。15、翻译,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外文校对,每千字5元。16、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证据保全,收费5~10元。17、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费2~5元;18、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费5~20元;19、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收费3~5元。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东方公证处收费标准?

公证处公证费用根据项目的不同、收费不一样。一般情况下: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80、证明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资格、资信500、证明不可抗力事件400、证据保全:证人、证言书证保全200-400。
公证处有哪些业务?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上海市宝山公证处的地址在哪里?

1、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928号2号楼办公室1509-1516室。2、宝山区宝林路50弄17号(接待室)。3、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928号2号楼办公室902-903室(接待室)。4、宝山区沪太路1528号(接待室)。5、宝山区宝杨路1369号211-212室(窗口)邮编:200435。电话:56578809。扩展资料:公证处的一些业务范围: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参考资料来源:上海政府网-上海市司法局关于上海市执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公

国庆节公证处放假吗

说起公证处,许多的城乡申请、审批等需要搞公证的文书,都是要到国家统一认证的公证处公证才算合法有效。那么国庆将至,公证处放不放假呢?如果想要办理公证,该怎么办?下面,我整理出相关的知识,一起来看看吧:一、国庆节公证处放假吗 公证处同律师事务所一样,都是比照一般国家机关工作时间的。也就是说一般的双休日、节假日都休息的。二、相关规定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644号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阳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总而言之,国庆节期间,公证处是放假的,不上班。如果您想要办理公证或者盖章,需要延后到国庆假期结束之后才能办理。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国庆节公证处放假吗问题的全部解答,


公证处十月一放几天假

放假。八天。
国庆节放假公证处不上班,公证处是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上班的,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星期天休息。如果当事人有时间上的不方便或其他原因,可以和公证员预约,休息日可以加班工作,也可以登门办理,还可以去外地办理。


扩展资料:

公证处公证注意事项:
公证处股权继承公证应该注意的问题包括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我国《公证法》第二条对此作了明确的定性。股权继承公证,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涉及诸多法律关系。因此在办理此类公证时,更应当把握好各种法律关系。
申办遗嘱公证,应预先提交本处审核材料并排队预约,因故不便亲自前来预约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预约(但无论遗嘱内容还是立遗嘱的行为均为个人隐私,委托他人预约也需谨慎),办理时立遗嘱人应本人亲自到公证处。


执行证书申请执行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债权人提出申请。
2.本处审查债权人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期限:3日)。
3.本处向债务人核实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事实(期限:证据材料完整之日起2日内进行核实)。
4.出具执行证书(期限:收到债务人确认文件之日起5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一、申请强制执行要交纳费用吗?
申请强制执需要向法院交纳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执行证书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执行证书申请流程:1.债权人提出申请。2.本处审查债权人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期限:3日)。3.本处向债务人核实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事实(期限:证据材料完整之日起2日内进行核实)。4.出具执行证书(期限:收到债务人确认文件之日起5日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房产交易委托公证怎样办理?

房产交易委托公证怎样办理? 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 (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 (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 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以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房产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房产座落位置 (片区、幢、楼、单元)、房产所有权情况、委托许可权和委托期限等。其中,委托许可权可以包括:申领 (房地产证)或者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其他手续;出卖权;出租权;抵押权 (包括为委托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或为受托人或者第三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等);收取租金或支付与该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转委托权等。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授与受托人上述许可权中的一项或数项。 办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通用材料及相关材料如下: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本市房产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书; 4.委托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申办委托公证。委托出卖夫妻共有房产的,夫妻双方均须到公证处申办公证。 5.委托领取产权证的,需要另行提供《业务受理单》原件。 6.委托出卖房产的,需要另行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主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房改房还需提供房改档案;房主无配偶的,需提供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 7.委托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需要另行提供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 具体可咨询当地公证处。 公证处办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的费用是多少 房产过户委托书公证费用一般是50-200元的,办理的时候需要带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及房产证明,到本地公证处办理。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过户。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房产交易委托公证有期限吗 2年 房产委托公证书有效期分情况而论,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 虽然约定这样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原因如下: 1、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 2、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 办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需要携带什么材料?流程是怎样的 以下为必须携带的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被委托人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影印件和房产交易契约影印件。公证文字公证处会有提供,但是授权事项要讲清楚,写的详细,否则会麻烦。办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所需材料。办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并不复杂,如果携带的材料齐全且正确的话,当天即可办理成功。但是在办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时需要注意一些细节,在公证前要先约定好什么情况下交接款项。如果不慎有公证书落在被委托人手中也不必慌,公证时可以单方面撤销的,且被委托人只是受人之托在委托人不在的时候代办相应事宜,若委托人在的话,以委托人的意愿为主。 外国人房产交易委托公证认证怎么办 需要在律师的见证下起草一份委托书,并进行公证认证手续 首先委托该国当地的公证人进行公证,其次把公证好之后的档案送往该国外交部进行认证,最后送往中国驻该国领事认证即可。 委托书公证认证必须宣告委托事项,委托时限。 什么是房产委托交易公证?怎么办理 这个就是房主本人由于某些原因在房屋过户的时候不能到场,就需要一份委托他人全权处理的公正。 这个公正需要房主夫妻两人和受托人到共争取去公证,房主带上身份证户口本 结婚证 房证 契证,受托人带上身份证 去当地公证处公证。 司法局公证处怎样办理母亲委托办理房产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1.到“登记资讯、验证协议”视窗办理资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视窗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视窗办理公证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委托公证怎样办理 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有两种,即委托书公证和委托合同公证。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委托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委托合同公证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合同是双方的意思表示。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转委托权的证明); 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办理委托公证,应到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络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许可权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许可权和期限。 委托合同除包括委托书的内容外,一般还应有有无报酬和解除委托合同的时间等内容。 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现住址);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委托原因; 委托的许可权(委托许可权要明确、具体); 委托期限;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范围主要有三种: 1一次性委托,即只授予进行某一特定代理行为; 2特别委托,即规定在某一时间内实施同一行为的许可权; 3总委托,即规定办理某种事物或某种标的物的各种法律行为的许可权; 委托产生的法律责任的承担; 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房产交易,不过户,做委托公证行不行 物权法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住房没有办理过户,住房产权和买家当事人无关。 公证的是一份协议,不是产权。 建议买卖住房的,及早办理过户手续。


上海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对于上海公证委托书办理手续上海公证委托书办理手续是什么 国内委托书公证: 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国外委托书公证: 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委托人亦称被代理人,受托人又称代理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均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总体而言,委托人须亲自向中国领事公证人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并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委托人须提交的基本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护照、居留证明等);或者法人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2、与房产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明以及产权是否与他人共有的证明材料等; 3、由委托人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4、由委托人和中国领事公证人共同完成的《公证认证接谈笔录》; 5、由委托人草拟的《委托书》; 6、其他需要出示的材料。 (二)《公证认证申请表》及公证认证接谈笔录的基本内容 1、委托人及其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委托书公证的事项及其用途; 3、申请房产委托书公证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 6、申请公证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委托书的基本内容 1、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委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2、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受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3、委托原因。其是指委托人不能亲自到中国内地处理有关房产事宜的原因; 4、委托事项。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具体事项; 5、委托权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权利限度,即:是“个项委托”或“全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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