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认定的高新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则橘纤、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伍陪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孙仿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上海市科协和上海市科委有什么区别?
上海市科协和上海市科委是两个不同的机构,下面是它们的简要介绍和区别:\n\n上海市科协是上海市的一级学会,是由广大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自我管理、非营利性质的群众团体,是市科技界和相关领域中的团体组织和科技工作者的联合组织。其职责是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引导科学技术流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提供各类科技咨询、信息与交流的平台;积极开展国际、国内专业技术交流、开展高水平学术研讨、普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促进科技文化的传播等。\n\n上海市科委是上海市级的科学技术管理机构,是市政府下设的、主管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之一,其职责是负责市科技政策、法律、规划、投资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并指导市属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研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n\n总体来说,上海市科协主要是作为一个学会或社团组织,为科技工作者提供一个团结、交流、合作的平台,开展各种科技交流活动,增进科技工作者之间的联系和了解。而上海市科委则是一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市科技发展的政策、方案和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法律分析:上海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税收减免、人才引进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之外,各区为了鼓励高企申报,对初次认定、新迁入辖区和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也纷纷出台了补贴和奖励措施。科润达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的政策知识储备和敏锐的政策敏感度,我们不仅擅长申报高企,也不断完善配套服务的内容,根据企业需求帮助其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的迁移。就在不久之前,趁着梅陇镇高企资助办法出台的时机,企业在我们建议和帮助下适时迁入了梅陇镇内园区,早早地等待享受新政的福利。基于此,我们在日常处理这些问题的同时,精心汇总了2021年上海市各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额度及政策依据。法律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一、引进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紧缺急需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是加强人才强市,培养和集聚各类人才的重要措施,对进一步完善上海人才发展政策,实现人才活力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本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和用人单位要从保持和增强上海人才优势出发,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优秀人才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居住证和户籍吸引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服务,强化以积分制为主体的居住证制度的主渠道作用。要优先满足上海实施国家战略和“四个中心”建设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人才的落户需求。
上海科技信息管理办公室是什么单位
上海科技信息管理办公室是上海市科委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下设的一个部门。该办公室是上海市政府组建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协调、管理和监督上海市各类科技信息化工作,以及研究和制定上海市科技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同时,该办公室还负责推进上海市的科技信息化建设和创新发展,促进科技信息化与产业融合,推动上海市成为全球科技信息化中心城市。【摘要】
上海科技信息管理办公室是什么单位【提问】
上海科技信息管理办公室是上海市科委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下设的一个部门。该办公室是上海市政府组建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协调、管理和监督上海市各类科技信息化工作,以及研究和制定上海市科技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同时,该办公室还负责推进上海市的科技信息化建设和创新发展,促进科技信息化与产业融合,推动上海市成为全球科技信息化中心城市。【回答】
这属于国企还是个体【提问】
上海科技信息管理办公室不属于国有企业,也不属于个体经济组织。它是上海市政府在科技信息化领域下设的一个专门机构,并且直属于上海市科委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属于政府机构的范畴。【回答】
是公务员吗?【提问】
上海科技信息管理办公室属于政府机构,那么它的工作人员应该是公务员,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该机构的管理条例或相关政策来确定。【回答】
比如说合同工这些也会有。【回答】
对上海市市科委公示项目有异议怎么反馈
法律分析: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委反映。按照《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之规定,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该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该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市科委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投诉举报电话:63584446(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法律依据:
《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投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科研不端行为,可以通过邮寄信函或者网上提交(stcsm.sh.gov.cn)的方式,向市科委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应当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和内容,并有相应的证据或者明确的线索。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当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当在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 市科委鼓励实名投诉举报,并对实名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对上海市市科委公示项目有异议怎么反馈?
法律分析: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委反映。按照《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之规定,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该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该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市科委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投诉举报电话:63584446(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法律依据:
《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投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科研不端行为,可以通过邮寄信函或者网上提交(stcsm.sh.gov.cn)的方式,向市科委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应当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和内容,并有相应的证据或者明确的线索。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当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当在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 市科委鼓励实名投诉举报,并对实名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上海市经信委和科委的区别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简称“经信委”)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科委”)是两个不同的政府部门,其主要职责和任务也有所区别。1.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并监督落实本市的工业、信息化等领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标准体系;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支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还承担了一些原先由其他部门管理的行业或事务,如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电子商务等。2. 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本市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各区县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促进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此外,在具体项目申报评审过程中,科委还需要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以及专家评审等环节。总之,“经信委”更侧重于宏观层面的产业政策制定和执行,并举办一些大型活动来促进行业内企业间互动交流。而“科委”则更注重于引导城市在前沿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并为优秀人才提供平台支持。
上海市经信委是什么级别的单位
上海市经信委什么级别 上海市经信委是正厅局级。上海市经信委全称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能是:研究拟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制造业等高端产业的发展,负责工业、信息服务业和无线电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维护信息安全等。 是上海市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 上海市经信委是正厅局级。上海市经信委全称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能是:研究拟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制造业等高端产业的发展,负责工业、信息服务业和无线电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维护信息安全等。 是上海市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
2023年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上海市科技成果档案资料馆)(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科技创新“一网通办”服务、科技新闻宣传、科普公共服务、档案资料管理服务、科技统计及年报年鉴编撰等职能。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财务档案管理 1人(初级专技岗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财务档案管理(初级专技岗位)
1、职位说明
承担科技系统归档范围内档案的鉴定、验收、接收工作,承担有关重要资料、史料的搜集、征集以及档案整理工作,承担档案数字化工作以及档案利用,承担科技系统单位档案、资料的委托服务。
2、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
2)具有积极主动,认真踏实、耐心细致的工作素养;
3)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档案管理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5)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6)具有科技工作经历者优先;
7)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至2023年1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且仅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请下载本招聘公告中的《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通过图片插入方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正面证件照,并将表格中的信息填写完整。
通过本人有效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本次报名邮箱(hr@sstic.sh.cn),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加本人姓名全称,如:财务档案管理-姓名。
报名截止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13日16:00止。
报名材料:《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
创新中心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通知参加考核,不参加考核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3、招聘形式
经上级部门同意,由创新中心根据职位要求组织考核,考核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考核考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外聘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
考核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应聘材料相应的原件接受核验。
4、身体检查
按照考核成绩高低,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5、考察
由创新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
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将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邮箱:hr@sstic.sh.cn
联系电话:33383464
监督电话:23112509
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上海市科技成果档案资料馆)
2023年02月02日
下载附件
附件: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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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交流、科技创新管理与服务等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国内合作交流处项目主管1名(初级专技岗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国内科技交流合作、地区活动策划组织、对接合作洽谈。
2、招聘对象条件
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40周岁以下,务实勤奋,吃苦耐劳,能适应工作加班或出差。
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执行力强;能独立承接并完成项目策划、报告编写、组织实施等工作。
具有三年以上国内合作洽谈对接、跨区域活动策划、科研项目组织实施的工作经历或经验者优先。
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填写应聘报名表并将应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材料EMAIL至:hr@sstec.org.cn。
应聘报名表请按姓名 应聘岗位的文件名形式发送。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13天截止。
2、资格审查
“中心”将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确认本人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
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未能经过资格审查环节进入后续面试考核范围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招聘形式
通过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及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职业价值观、人际能力等基本要素。
4、身体检查
面试考核后,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程序,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5、考察
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
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24197604
邮 箱:hr@sstec.org.cn
监督电话:23112509
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23年01月17日
下载附件
附件: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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