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教育局电话
广州教育局电话:020-12345;广州教育局政务公开电话:020-22083631(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教育局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广州市教育局以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为平台依托,通过设置政务公开、业务栏目、政务服务、互动栏目及专题栏目等,为广大网友发布本局政务公开文件。广州市教育局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的,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广州市教育局是广州市的一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扩展资料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3、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区、县级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广州教育局电话
广州教育局电话:020-12345;广州教育局政务公开电话:020-22083631(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教育局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广州市教育局以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为平台依托,通过设置政务公开、业务栏目、政务服务、互动栏目及专题栏目等,为广大网友发布本局政务公开文件。广州市教育局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的,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番禺教育局电话多少?
番禺教育局电话020-84641655。番禺教育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教育规章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和实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三)负责管理和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预算外收支情况;统筹本区教育系统的基建工作;指导学校基本建设;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依法审查所辖单位教育经费运用情况。(四)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社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规划本区学校布局,按教育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教育机构的开办、管理、撤销、合并及专业设置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五)按照上级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规定,对本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履行教育的职责进行督导;对各镇(街)的教育工作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六)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干部、教师进行管理;对区属和镇(街)辖区内科级及以下公办学校(单位)领导人员进行考察、任免;统筹规划教育行政干部的配备和师资队伍的建设;负责培训、调配干部和教师;组织教师的职称评定和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核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统发的审核工作。(七)根据有关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按权限制定本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并按规定组织本区的普通高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人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扩展资料国家教育部投诉举报须知一、举报途径教育部设立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电话:010-66092315/3315(7×24服务,全年无休)邮箱:12391@moe.edu.cn二、受理流程三、温馨提示1.当您利益受损时,请先尽快向所在地教育部门举报。2.向我们举报前请备齐以下材料:举报事项、当地的处理意见、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3.举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后续查办落实。参考资料来源:番禺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番禺教育局电话
番禺教育局电话:020-84641655番禺教育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教育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组织拟订和实施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本区各类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三)负责管理和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统筹、指导本区教育系统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依法审查所辖单位教育经费运用情况。(四)负责本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等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五)按照上级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规定,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教育工作和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承担教育执法的相关工作。(六)按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教育行政干部的配备和师资队伍的建设。(七)根据有关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按管理权限制定本区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并按管理权限组织本区的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人教育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八)指导本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国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宣传、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九)规划、指导和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和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指导、管理本区教育系统的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学校的奖学、助学、勤工俭学、后勤和校办产业工作。(十)组织协调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负责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十一)按管理权限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十二)区教育局党委领导区教育系统的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据法律、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番禺教育局电话
番禺教育局电话:020-84641655。番禺教育局是番禺区政府直辖的一级政府职能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番禺区教育工作。番禺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教育规章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和实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3、负责管理和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预算外收支情况;统筹本区教育系统的基建工作;指导学校基本建设;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依法审查所辖单位教育经费运用情况。4、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社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规划本区学校布局,按教育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教育机构的开办、管理、撤销、合并及专业设置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5、按照上级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规定,对本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履行教育的职责进行督导;对各镇(街)的教育工作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
广东省教育局投诉电话
1、广东省教育厅020-37628623jiangyb@gdedu.gov.cn2、广州市教育局020-22083731gzsjyjszc@gz.gov.cn3、越秀区教育局020-83523181changjin23@163.com4、海珠区教育局020-89185366hzeduxf@126.com5、荔湾区教育局020-81935113lwqjyjszgzk@126.com6、天河区教育局020-38622790jyjrsk@thnet.gov.cn7、白云区教育局020-86371568byjyjrsk@by.gov.cn8、黄埔区教育局020-82111480hyjyjbgs@gdd.gov.cn9、花都区教育局020-36898892hdjyjzzb2011@163.com10、番禺区教育局020-84641609gzpy369@163.com11、南沙区教育局020-34684338Nanshajy@163.com12、从化区教育局020-87935143chjyrsk@gz.gov.cn13、增城区教育局020-82630077zcjyrsk@126.com14、深圳市教育局0755-82661331jyjjjc@sz.edu.cn
广东省教育局投诉电话12391
广东省教育厅投诉电话(信访室):38627844,举报邮箱:jyzhb@gdhed.edu.cn广东省教育厅其他部门电话:一、招考部电话号码为:38627819。二、命题部电话号码为:38627886。三、技术部电话号码为:38627917。四、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电话号码为:38627971。五、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号码为:38627899。广东省教育厅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二、拟订全省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审定省级统编教材,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统筹和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广东省教育厅投诉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投诉电话: 020-37627943。广东省教育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邮政编码:510030。广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27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厅长(教育工委书记)1名、副厅长5名,教育工委副书记1名,主任督学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9名。扩展资料:广东省教育厅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六)综合管理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组织实施国家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各类科技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十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十三)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广东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十四)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十五)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协助省委管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十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广东广州市番禺区小学招生工作信息预告
一、政策信息
(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
番禺区教育局已于2020年对“原则上同一房产地址6年内只安排一名地段生入读对口公办小学”的招生政策进行预告;2021年4月30日,发布了《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印发广州市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番教规〔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第(四)条对“人户一致”条件作了说明,在原来招生政策基础上增加“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房产地址在入学当天(以9月1日为准)的前6年没有安排学生入读对口公办小学(同一父母或祖辈的适龄儿童除外)。考虑到‘人户一致’政策的延续性及过渡性,以2021年8月31日(含当天)为适龄儿童入户时间节点,按照‘新人新办法,旧人旧办法’的原则执行”的规定。
为让各位家长更好地理解政策,让上述政策稳定落地,现作说明如下:
根据番禺区现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在“人户一致”条件中增加“同一房产地址原则上六年一个地段生学位(同一父母或祖辈的适龄儿童除外)”的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如家长购置二手房后,并于2021年8月31日(含当天)前把小孩户籍迁到该房产地址,将不受上述增加条件限制;如小孩户籍于2021年9月1日(含当天)后才迁到该房产地址,在前业主小孩升读初中前,现业主小孩将由教育部门在周边公办小学统筹安排入学。家长在购买二手房前应先向前业主了解其小孩是否有使用该房产地址入读对口公办小学,以保障自身利益。
如业主小孩已通过地段生资格安排入读对口公办小学,不论该小孩在小学学段中途是否迁移户籍、转学,均视为学位已使用,在该小孩小升初前对下一手业主小孩申请入读对口公办小学会有影响。
小区配套公办小学学位分配顺序:人户一致适龄儿童、非“人户一致”户籍适龄儿童(含户籍地址对应房产学位已使用的适龄儿童)、非户籍业主适龄子女。
(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转学政策预告
为进一步规范户籍学生中途转学学位安排工作,番禺区教育局将制定《番禺区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中途转学学位安排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计划于2022年秋季学期实施(即2022年9月转学的按《办法》执行)。现对《办法》的内容进行预告:
番禺区户籍生均可申请在户籍地公办学校插班入读,转学申请及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申请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经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原则上由户籍地教育指导中心在户籍地学区内公办学校根据相对就近原则(不受3公里限制)、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插班入读对应年级。原则上同一学区内不受理转学申请。
对于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如学生在学年末(6-7月)申请转学,某年级申请转学的学生(收楼且户籍迁入,下同)人数达到40人或以上,且该小区内配套公办学校本年级未达办学规模,可在配套学校以增班的方式接收学生插班入读,如申请人数大于标准班额,则按入户先后顺序安排插班生入读配套学校,额满后其余插班生在周边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读对应年级;如某年级申请转学的学生人数不足40人,原则上在学区内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读对应年级;父母未收楼或无房产的户籍学生,原则上在学区内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读对应年级。如学生在学年中(1-2月)申请转学,鉴于课室、教师、设施设备、教材等资源短时间内难以协调,原则上由教育指导中心在学区内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读对应年级。
鉴于番禺区各学区基本情况不一样,各教育指导中心将根据《办法》,结合其学区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各学区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中途转学学位安排办法,与区的《办法》同步实施。
二、公办学校招生地段调整预告
2022年,区内多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成,如大学城配套学校、仲元中学第二校区等,番禺区教育局将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适时开办新建成的公办学校。如新建学校确定开办,将及时向社会发布学校开办信息,并以多校划片电脑派位或单校划片对口入学的方式进行招生。届时,将对周边公办学校招生地段进行相应调整,并在正式招生前公示。
三、学位供给紧张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1.市桥学区(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番禺中学附属学校小学部、市桥中心小学、市桥北城小学、市桥富都小学、市桥实验小学、市桥南阳里小学、市桥西丽小学、市桥桥东小学、市桥德兴小学、市桥先锋小学。
2.西片学区(钟村街、石壁街):毓贤学校小学部及初中部、毓秀小学、毓正小学。
3.北片学区(大石街、洛浦街):洛溪新城小学、大石中心小学、洛浦中心小学。
4.南村学区(南村镇):南华小学。
5.化龙片学区(化龙镇、新造镇、小谷围街):广州大学附属小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广州大学城小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番禺校区初中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番禺附属小学、化龙中心小学。
6.石楼学区(石楼镇):重文小学、亚运城配套公办小学(亚运城小学、天誉小学、天成小学、天韵小学)。
7.石碁学区(石碁镇、大龙街):东怡小学、东湖洲小学、石碁中心小学、大龙中学。
8.沙湾学区(沙湾街):沙湾中心小学、沙湾实验小学。
教育部门将提前对生源数量进行摸查,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生源数量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教育部门将对学校的招生地段及招生方案进行调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及招生方案调整信息将提前向社会发布。
鉴于预告信息的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所发布的入学预告信息不作为迁移户籍和购房的依据,仅供家长等相关群体参考。
2020年广东广州市民办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上级政策要求,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区为主。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 (二)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推进,确保自2020年起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按要求落实。 三、工作流程 (一)核定招生计划。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下同)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面向本区的招生计划由属地区教育局直接核定。属地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穗籍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 2.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属地区教育局初核;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宿位数等情况,并结合区域内学位供求情况等研判及初步核定学校的跨区招生计划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面向市内外区招生。 3.各区教育局在核定学校招生计划时要充分考虑九年制学校和十二年制学校、高等院校举办的学校、小区配套学校、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等各类实际情况,合理核定招生计划。其中,九年制学校和十二年制学校(小学、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或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学校)初中招生时,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具体办法由各区制定;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各区教育局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做好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审核工作,并核准已由九年制学校和十二年制学校、高等院校举办的学校、小区配套学校、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等按本区规定录取的学生。 (二)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可依其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地址,选定其中一个区进行填报志愿。 2.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三)分区派发报名数据。 报名时间结束后,由市将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数据进行备份,并将相关报名数据分发至各区。 (四)电脑派位和录取。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各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各区教育局应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按要求向市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查询。 (五)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六)审核。 各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七)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按各区规定进行补录。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领导,明确责任。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市教育信息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完善“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及做好相关技术服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媒体记者或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报名数据分发工作。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要加强领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积极引导,规范操作。各区教育局要积极引导,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及电脑派位等宣传工作,确保家长和学生及时准确掌握招生信息;研发本区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派位系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熟练掌握电脑派位系统操作全过程,确保操作规范、顺利;按规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媒体记者或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电脑派位工作,做到全程录像,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平公正。 (三)强化纪律,规范招生。各区教育局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和督促民办学校严守招生纪律。学校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提前招生。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如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学籍号、居住证、就读学校等)。
广州市自考办地址在哪?
广州市自考办地址在哪?广州市自考办地址: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越秀区)。考生在每次自学考试报名的时候最多可以选择报4门课程,灵活安排自己的考试顺序能够加速拿到毕业证。
对报考要求和院校专业有任何疑问,招生老师在线免费咨询:https://www.jxjyw.com/tg/?bdlk
自考高级英语复习
1、 假如你复习时间很紧张,但以下几点你是一定要做的,首先仔细做一遍书后的C、D两部分练习,有可能的话加以记忆。至少通读二遍课文,要在读的时候潜移默化的练成一种填写关键词的语感。
2、 多做习题显得非常重要。
3、 该门课程实际上有点像综合英语二的升级版,很多同仁凭借的深厚的英语功底,甚至没怎么复习就通过了考试,这也算正常现象。
4、 在考试答题时,特别是第一、二部分如果遇上阻力,千万不要把过多的时间放在沉思一二道题上,先留着,当后面的题做完了,再做这些疑难杂症或许效果会好一点。
以上是关于成人自考相关内容,
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jxjyw.com/tg/?bdlk
广州自考办,招生办电话地址是什么?
广州自考办地址: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广州自考招生办地址:广州天河中山大道西8号天河商贸大厦602A招生办广州自考办主要负责自考生的考试报考和自考毕业证手续办理,办理自考转考免考等手续。一直以来,好多学生和家长误认为自考办是负责自考招生,全日制和业余班办学教学单位,其实广州自考办不负责自考全日制班与自考业余班的办学教育。一般自考全日制班或自考业余班主要由广州各大学院校或自考辅导助学单位负责办学,提供自考教学、管理、后勤等等。自学考试在成人教育中含金量最高,可报考公务员、考研、出国留学、可享受当地政府人才优惠政策,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国内、外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认可度高,在全世界23个国家承认。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由省自考委与主考院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网上可以查询,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报读专科不受学历限制,报读本科需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或大专在读生,不受年龄、户口、民族限制(免入学考试)。高升本专业学校会安排套读专科,即专本同读。所有课程均通过老师教学,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考试计划,学员可以最优和最快的方式完成学习并参加考试,通过全部考试可获得毕业证书。即日起接受报名,学位有限。详情可以咨询广州自考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