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地税

时间:2024-04-24 03:59:10编辑:奇事君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信息

1、智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智勐,男,汉族,1961年5月出生,河南淅川县人,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2、张有乾(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张有乾,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山西神池县人,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3、楚新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楚新民,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河南郑州市人,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4、杨贵荣(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贵荣,女,汉族,1962年7月出生,河南林州市人,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5、黄树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黄树民,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吉林农安县人,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6、丁校伟(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校伟,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河南宜阳县人,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7、何娟(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娟,女,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河南内黄县人,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8、冯炜(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炜,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河南新乡市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9、吕太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吕太昌,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河南密县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10、杨国政(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11、杨国政,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河南汝州市人,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12、付扬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付扬帆,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湖南岳阳市人,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13、秦应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秦应记,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河南项城市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扩展资料: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3、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6、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7、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8、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9、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10、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11、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12、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13、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14、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还在进行中。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领导简介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机构职能

河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

河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一)实行定率征收的计算方法按实际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实行定率(成本费用率)征收的,按以下方法累计计算应纳税额,按月或者按季征收。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累计成本费用=累计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率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累计收入总额=累计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率累计利润总额=累计收入总额-累计成本费用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利润总额×分配比例-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预缴税款时暂不减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按照规定不办理汇算清缴的不减除。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本期预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纳税额-累计减免税额在以往年度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经营所得纳税人,从本年1月起进行累计计算;本年新办理税务登记的,从办理税务登记的当月起进行累计计算;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的,应将开具发票的金额并入收入总额。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经营所得纳税人,也按上述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收入总额不得低于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的金额。(二)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计算方法实行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的,先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年度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再平均计算季度应纳税额,按季征收。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收入总额的,年度成本费用=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率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成本费用的,年度收入总额=年度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率年度利润总额=年度收入总额-年度成本费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利润总额×分配比例-60000元年度应纳税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季度应纳税额=年度应纳税额÷4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2019年前三个季度的应纳税额不予调整。


河南省税务申报如何网上申报

法律分析:网上申报纳税的企业每月申报期都必须填写《通用纳税申报表》。 1. 表中包括本申报期纳税人应当申报的全部税种信息,如税种名称、税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率以及税种是否代扣、委托等。网上报税将各税种以一定形式统一在一张综合表中,并由系统根据各个税种设定计算公式。《通用纳税申报表》中需要纳税人填写的数据是计税依据和允许扣除项目,其他数据项目可由系统根据内定的公式自动计算出来,纳税人也可以修改。   2. 网上报税需填写报送的其他纳税申报表如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其中,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季度报表,必须与《通用纳税申报表》一并提交,且数字相符,申报才算成功。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作出修改将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修改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河南税务零申报怎么操作

法律主观: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 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 通俗地讲,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如11月申报所属期为10月份)没有发生应税收入(销售额),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称为零申报。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河南养老保险怎么交

河南养老保险可以通过市、区医保中心服务窗口进行交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别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缴费有三种方式:1、窗口缴费。前往各区指定办理点,在窗口办理时可以用银联卡直接刷卡,不接受现金缴费;2、支付宝缴费。在窗口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可以在支付宝上缴费;3、银行委托扣缴。持证人员应及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至指定地点办理参(续)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河南养老保险怎么交网上缴费

  一、河南养老保险怎么交网上缴费  以下内容是以河南税务app缴费为例,进行的养老保险缴费说明:  打开河南税务app——点击首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页面提示填写缴费人信息——核对信息以及缴费金额——确认提交并完成缴费。  不同版本以及使用机型,在缴费流程上会有些许的差别;在网上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可以直接咨询线上客服,以便于能够顺利完成养老保险费用缴纳。  二、河南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  至少十五年;  养老保险缴费是有一定缴费年限要求的,需要在退休前交满足够的年限的保费后,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关于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法规,一般是要求的十五年,这是全国统一标准;也就是说退休前至少要交满十五年的养老保险,这样才可以正常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保险遵循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条件允许的,建议尽可能的多缴长缴。

河南电子税务局税务登记流程

法律主观:申报流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 增值税 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 小规模纳税人 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法律客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河南公司税务登记怎么网上注册

法律主观:税务登记网上办理流程是: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这时需要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上蔡县社保怎么交的

上蔡县社保缴纳方式如下(一)村委(居委)代征保费并登记缴费信息。(二)规范使用保存代征票据及代征保费。(三)核对参保信息、账务,将待解户保费开票入库。集中代征工作结束后,各村委(居委)初步核对记载的电子缴费信息是否正确,登记代征保费与待解户存款凭证是否相符,核对后相符的,将缴费电子底册上报辖区税务分局。辖区税务分局每乡镇街道指定一名联系人(见附件1),重新核对各村委(居委)上报的参保人员名单、缴费记录以及待解账户存款,无误的,汇总整理后以乡镇为单位一次性上报县税务局。县税务局对全县缴费信息再次校验比对,信息错误或重复缴费的,通过各税务分局反馈给各村委(居委)予以更正或确认,待全部参保缴费信息核对无误后整体移交给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上蔡办理企业养老保险

上蔡县隶属河南省驻马店市,提供驻马店市的规定,供参考。河南省驻马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指南《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算》一、办理流程:(一)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单位应及时申请办理死亡待遇手续。申报材料无法及时备齐的,应先书面或电话向待遇科申请停止发放死亡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二)单位应在申报材料齐全后,报送待遇科,办理死亡待遇。(三)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按有关规定计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待遇,经复核人员复核、副主任签字批准后,确定其死亡待遇,于下月发放。(四)手续不全的,经办人员将全部申报材料退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待补全材料后,再到待遇科办理。(五)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退还全部申报材料。二、申请材料:填写《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请表》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计算单》,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一)医学死亡证;离退休人员死亡所在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对于居住在偏远地区或死亡在家的离退休人员,其家属无法提供医学死亡证明的,须提供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二)火化证明;户口在火化区的,提供当地殡葬机构出具的火化证明;户口不在火化区的,提供户口所在地县(含县)以上民政局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根据民事发[1999]17号文规定,回族、维吾尔等10个少数民族的士葬习俗应予尊重。离退休人员为以上少数民族的,死亡后提供当地宗教事务委员会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民族原因土葬证明。(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四)领取人身份证;三、办理时间:每个月5-25日为办理业务时间,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办理时间调整时,以通知为准四、收费情况:不收费五、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退管科0396-2814794六、监督投诉电话:0396-2880253七、政策依据:(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7]36号);(二)《关于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丧葬补助费计发办法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7]58号);(三)《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同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劳社养老[2008]13号);(四)其它有关政策规定。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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