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4-23 21:25:06编辑:奇事君

宜昌市社保局咨询电话号码

如下:市长公开电话:0717-12345。值守时段:24小时。全国社保服务热线:12333。宜昌市伍家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6356096。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6056789。伍家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6356096。点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6672026。猇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6514042。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7821551。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5322324。远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3812341。秭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2881895。当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3222360。宜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4823298。兴山社会保险管理局:0717-2581866。五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717-5821354。

宜昌市医保局咨询电话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0717-6758197。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地址:云集路6号(云集路天桥旁)。邮编:443000。主要职责:划转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的医疗保障公共业务经办职责和市社会救助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市级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离休干部及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费统筹等政策;负责基金收支预决算编制,基金征缴统筹,医疗保障关系管理,相关待遇核定支付和基金管理。负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医疗保障关系接续转移,本地及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疗保障权益记录和查询;负责“两定”机构协议签订和管理,“三大目录”管理实施;负责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负责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评价,信息披露工作。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管理、支付范围、支付标准、费用结算情况和履行协议情况进行核查,指导下级经办机构等工作。

宜昌市劳动局电话

亲,为您查询到:0717-6737457/12333【摘要】
宜昌市劳动局电话【提问】
亲,为您查询到:0717-6737457/12333【回答】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55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市公务员局牌子)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党组书记向军。[【回答】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党委被授予湖北省“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回答】
副局长朱邦伍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林成:分管政策法规科、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纪检监察室,劳动监察支队。
副局长:朱邦伍
调研员甘泽清:根据局党组安排,负责有关专项工作。
【回答】


宜昌劳动局在什么地方?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服务热线:1233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55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市公务员局牌子)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扩展资料:机构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百度百科-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民之家上班时间

宜昌市民之家”于2021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七)上午9:00正式向广大市民开放,并办理相关业务。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时间同步调整。  交通指南:  “宜昌市民之家”位于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胜利三路与体育场交汇处),七一〇研究所办公大楼斜对面。  可乘坐B17公交车到“市民之家站”下车即到,也可通过BRT免费换乘B17到达;可乘11、18、91路在“七一〇站”下车步行到达。宜昌市民之家”于2021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七)上午9:00正式向广大市民开放,并办理相关业务。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时间同步调整。  交通指南:  “宜昌市民之家”位于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胜利三路与体育场交汇处),七一〇研究所办公大楼斜对面。  可乘坐B17公交车到“市民之家站”下车即到,也可通过BRT免费换乘B17到达;可乘11、18、91路在“七一〇站”下车步行到达。

宜昌市民之家上班时间

宜昌市民之家”于2021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七)上午9:00正式向广大市民开放,并办理相关业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时间同步调整。交通指南:“宜昌市民之家”位于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胜利三路与体育场交汇处),710研究所办公大楼斜对面。可乘坐B17公交车到“市民之家站”下车即到,也可通过BRT免费换乘B17到达。可乘11、18、91路在“710站”下车步行到达。宜昌市民之家介绍新办公大楼位于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胜利三路与体育场交汇处)。下列市直单位为市民提供服务的全部事项整体入驻宜昌市民之家: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公积金中心,宜昌市民卡中心,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宽敞明亮,通风系统,照明系统都是采用当下最先进的设备,随手一拍都像是效果预览大片。没有拥挤逼仄的环境,“办事难,难办事”的矛盾都相应减少了很多。随处可见的休息区域,和移动人形NPC,有问题,当下就解答了。

宜昌市人社局职称评审

法律分析:《职称评审管理规定》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职称评审管理法规。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评审是指评审委员会按照既定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议和认定。

法律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职称评审管理,确保职称评审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评审是指评审委员会按照既定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议和认定。

第三条 企事业单位开展的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开展的职称评审参照本规定执行。


2022年湖北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 #卫生职称# 导语】 无 从湖北卫生人才网获悉,2022年湖北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5月16日-5月23日,审核时间为6月2日前,考试时间为7月2日-7月3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前5天,成绩查询时间为考后60个工作日,具体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中心将于2022年7月2日-3日,为晋升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水平能力测试考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随州、荆州、咸宁、恩施、鄂州、天门、潜江、仙桃8个市州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中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省肿瘤医院、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华润武钢总医院11个省属医疗机构拟参加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非上述单位人员请勿报名本次测试。

  二、测试方式和专业

  本次测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测试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组织考前培训。

  三、报名程序及日程安排

  本次水平能力测试的报名、审核、缴费等环节均在“湖北卫生人才网(http://hbwsrc.cn)”上进行,报名信息以系统内数据为准,不设其他报名方式。考生及其所在单位为报名材料真实性和规范性的第一责任人,各市州卫健委及主管部门须对申报材料落实主体责任。

  (一)考生网上报名(2022年5月16日至5月23日):

  考生通过电脑端(推荐360浏览器模式)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网”高级水平能力测试,进入报名界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并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后生成申报编号,个人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22年度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对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报名考生请务必按照个人真实情况认真填写,填写完成提交后不可修改,信息误填情节严重者按提供虚假材料报名处理。

  (二)单位网上审核(2022年5月17日至5月27日):

  各单位负责考试管理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端(推荐360浏览器模式)进入“湖北卫生人才网”,点击“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及审核系统”,使用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用户名、密码进入系统,点击“水测报名审核”,逐个接受申报编号即可进行审核操作。

  (三)上级资格复审(2022年6月2日截止):

  相关市州卫健委及省属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在系统内对考生资格给出审核意见。

  请相关市州卫健委、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协调分配审核时间。我中心原则上不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审核不通过者,报名费用原渠道退还,退还时间另行通知。

  (四)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的考生于考前5天在湖北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测考试时间:2022年7月2日-3日,考场详细地址和考试场次详见准考证。

  四、测试结果及使用

  考生可在考后60个工作日到湖北卫生人才网查询成绩,并下载电子版成绩单。测试结果将整体反馈给各相关单位,合格分数线划定、合格证书办理、成绩使用等事项由各相关单位负责完成。

  附件: 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113个专业)

  湖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发展中心

  2022年5月9日


2020年湖北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 #卫生职称# 导语】 无 从湖北卫生人才网获悉,2020年湖北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6月15日-6月19日,8月1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受各有关单位委托,我中心为各单位拟晋升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水平能力测试考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随州、荆州、咸宁、恩施、天门、潜江、仙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中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省肿瘤医院、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湖北省中医药大学拟参加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但未取得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测试方式和专业

  本次测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测试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组织考前培训。

  三、报名程序及日程安排

  本次水平能力测试的报名、审核、缴费等环节均在“湖北卫生人才网评审系统(http://gp.hbwsrc.cn/view/login.aspx)”中进行,报名信息以系统内数据为准,不设其他报名方式。

  (一)考生网上报名:通过电脑端(推荐360浏览器模式)登录 “湖北卫生人才网评审系统”,进入平台后点击“高级水平能力测试”,进入报名界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并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后生成申报编号,个人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20年度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对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请申报者务必按照个人真实情况认真填写,填写完成后不可修改,信息误填情节严重者按提供虚假信息处理。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审核:各单位负责考试管理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端(推荐360浏览器模式)进入“湖北卫生人才网评审系统”,使用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用户名、密码进入平台,点击“水测报名审核”,逐个接受申报编号即可进行审核操作。审核提交后,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在系统内对申报人员参评资格给出审核意见。单位审核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至6月26日。

  (三)上级资格复审:考生及其所在单位为报名材料真实性和规范性审核的第一责任人,上级管理部门依据网络数据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本地区复审结束后即可向上级提交考生报考信息。各市州卫健委提交信息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请各级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协调分配审核时间。各市州卫健委及省直各医疗机构对申报材料落实主体责任,我中心原则上不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审核不通过者,将在8月初集中安排由原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请审核通过的考生于 2020年7月27日-7月31日在湖北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人机对话考试:2020年8月1日,考场详细地址和考试场次详见准考证。

  四、测试结果及使用

  考生可在考后45个工作日到湖北卫生人才网查询成绩,并下载电子版成绩单,测试结果将整体反馈给各委托单位,合格分数线划定、合格证书办理、成绩使用等事项由各委托单位负责。

   附件


2022湖北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100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湖北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100人】已发布,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日9:00至2月10日17:00。为了方便考生报考, 无 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符合招聘对象范围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日9:00至2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填写并发送《2022年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照片,见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版,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和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表》)。

  (二)资格审查

  1.审查工作要求:2022年1月11日9:00至2月11日17:00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负责,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对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及时电话确认,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回告。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相关时间节点:(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2)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即2022年2月10日。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在实施面试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免面试直接考核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及时在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及宜昌市人社局上公布。

  (四)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


考试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只安排面试。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可以免面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或考核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适时组织实施,面试以面试公告为准,直接考核的考核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外省市在职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招聘本单位或主管部门上公布。

  (三)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考生须持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直接考核人员全部进入考察。并在招聘本单位或主管部门上公布。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发现其他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不得列为引进对象。

  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考察结果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招聘博士研究生的,根据考核成绩排序和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及体检等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在主管部门网站和市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三)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正时按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单列岗位政策中新进人员可聘用等级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2022年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2.2022年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2022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60人】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相应学历学位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届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夷陵区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夷陵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为8年)。 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http://www.10.gov.cn/)夷陵党建网(http://zz.10.gov.cn/)发布《宜昌市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第一批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2022年3月31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第二批次:根据第一批次引进情况发布剩余岗位后开始报名,报考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若两批次结束后仍有岗位空缺,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适时组织第三批次引进。   2.报名方式:可采取两种方式报名。第一种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第二种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后网上报名,联系方式详见《目录》。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实填写《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取得)。   4.报名须知:报名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同《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报名邮箱或携原件、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指定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信息资料错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保持畅通,号码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通过电话、短信告知。在考试前,报名人员须携相关资料原件,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主管部门对审查情况进行把关。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本次人才引进原则上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拥有考试资格。若报名人数较多,用人单位可根据行业、专业、引进岗位特点和报名情况,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引进人数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考核成绩不带入面试,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2.考试组织: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考试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第一批次,根据报名情况集中组织考试,已签约岗位不再接受报名。第二批次,对第一批次签约后剩余岗位报名人员集中组织考试。引进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经审批同意后可按1:2的比例,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面试前各招聘主管部门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考官不少于7人。若参加考试人员均达不到需求标准的,经考官集体合议后,可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考试工作原则上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考试结果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夷陵党建网对外发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每个岗位的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按1:1确定。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体检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配合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或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审其报考资格及相关证书原件,对学历学位进行查询验证,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人才引进审批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报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若不递补,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4.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审批与公示   1.审批。考察结束后,由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审核后,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夷陵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下发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引进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引才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考试时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专岗”“人才过渡岗”职称评聘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2.引进人才符合《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文件规定条件,认定为A-F类人才的,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   3.引进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考察培养。 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等单位配合组织实施。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成立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对本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   2.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及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目录》中所列内容,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7823609(区委人才办)   0717—7201512(区人社局事管股)   监督电话:0717—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点击下载>>> 2022年度宜昌市夷陵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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