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润国际时尚交易中心怎么样?好不好?值不值得买?
楼盘名称:北京鹏润国际时尚交易中心 城市:北京楼盘位置:西南四环科丰桥东南角 开发商:北京国美商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产权年限:50年 公交线路:怡海花园西门: 83路、694路、特7路、340路温泉公寓: 83路、340路韩庄子南: 83路、694路、特7路、692路、912路、340路、840路、967路、969路富丰桥西: 959路、451路、546路、354路、658路、夜36路六圈: 959路、692路、912路、临3路、477路、480路、840路、967路、969路中核路口: 959路海鹰路口: 959路科丰桥南: 692路、912路、477路、480路、840路、967路、969路科丰桥北: 912路、840路、967路、969路怡海花园南门: 临3路、运通115路、740路、特9路地铁丰台科技园站(临时站): 临3路富丰桥南: 477路、运通115路、480路、740路、特9路 其他交通方式:公交:近邻北京西站和丰台站;毗邻西南四环快速路和城市轻轨9号线:距南苑机场仅4公里:20多条公交线路通达京城四面八方.同时北京南站将成为京沪城际快速交通的始发中心,京沪直达时间缩短为5小时规划信息:其占地面积为78000平方米,容积率暂无数据,绿化率39%,共0栋楼,停车位地上车位100个,地下7000个 周边配套:商业金融:华润超市、餐馆、娱乐休闲、老年活动中心、金融服务 内部配套:品牌商学院、法务中心、知识产权工作室、全球时尚资讯中心、国美管理学院。(所载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售楼处信息为准。)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北京国美商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北京国美商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大型房地产投资开发企业,隶属于“鹏润地产集团”。公司遵循“商者无域、相容共生”的经营理念,以人为本,为有识之士提供展现自我的空间与平台。共同实现价值,分享成功。公司现开发以商业和住宅为主的大型地产项目,在建的“鹏润国际时尚交易中心”总投资38亿元,将建成南城大型国际时尚展示交易中心,打造商业运营“新航母”。
法定代表人:周连生
成立日期:2005-06-24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北京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7709793XU
经营状态:开业
所属行业:建筑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人员规模:100-500人
企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二号楼七、八、九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投资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国美商都的新闻报道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国美商都将以40亿元加5亿元债务打包出售。对此,黄光裕方面对本报记者表示,上述数据是完全错误的,按照评估机构给出的价格,国美商都的估值超过100亿元。黄光裕方面的发言人分析,国美商都的总建筑面积55.5万平方米,按总价100亿元算,每平方米价格仅1.8万元。媒体报道的40亿加5亿元债务的说法,合每平方米才8000元,根本不可能有这个价格。 黄光裕方面强调,不是因为手头缺钱而急于卖出国美商都,“这一项目早在2008年就开始计划出售,现在与有意向的买家正在接洽过程中”。由于国美商都项目庞大,拖慢了整体出售的进展。据了解,国美商都位于北京西南角的丰台科技园,规划用地面积11.8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5万平方米。据原国美置业总经理吴坤岭估算,包括地价、建设成本、营销推广费用在内,鹏润地产在国美商都的总投入大概在24亿元。 南都记者昨日获得的海航内部文件显示,海航8月7日已成立由11人组成的“国美商都专项工作组”,由海航集团董事局董事、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谭向东担任总指挥,具体负责完成项目收购后的各项内外部手续,并完成项目融资、落实资金及付款工作。迄今,交易双方均未透露此项交易的最终价格。据海航内部人士透露,作价未及60亿元,更远低于国美集团2009年一度外放的100亿元待售价。中国十大商业操盘手之一邓国坚给南都记者算了一笔账:国美商都规划用地面积11 .88万平方米,拿地价8 .05亿,再加上建筑等各项成本,最多1万元/平方米,乘上总建筑面积55 .5万平方米,作价最多55亿。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项目转手之后,商业规划改变带来的坪效降低”,昭邑零售商业咨询总经理刘晖认为,国美商都的合理交易价位约为40亿至50亿元。未来,国美商都很有可能转成做购物中心,定位为周边“北京总部基地”的配套。刘晖告诉南都记者,按照黄光裕最初定下的棋局,国美商都的定位是做辐射全亚洲的服装时尚中心,业态组合主要有服装批发市场、奥特莱斯和图书大厦,租金约5-8元/平方米。“批发市场可以把铺位建得很密集,但购物中心一般有50%的面积是作为公共配套,可用来出租的商业面积会大大降低。”刘晖说,以现实条件,项目所处的北京西四环地段也只需10万平米的购物中心配套,国美商都55万平方米的大体量,估计很难招商招满。说到底,“很难盘活是影响作价的重要原因。”曾给国美商都做过商业咨询的知情人士杨依(化名)透露,“当时,这个项目的奥特莱斯部分已经找了原北京燕莎商城总经理万文英过来操盘,北京雅宝路服装市场也基本谈好要进驻,但还是因为黄光裕被捕,所处地段商业气氛不足等原因而搁浅。”
国美工作8年离职补偿
对离职补偿金的发放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对离职补偿金是不同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也有多种方式,员工自行提出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金的,但是如果是员工自行提出,但是是经双方协调一致的,单位要按上年平均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员工不胜任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员工非因工负伤,经过医疗期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还要支付医疗费用。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离职补偿金是劳动法规定对于职工离职时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规定。
一、工作八年辞退如何赔偿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工作八年被辞退,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支付十六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3、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支付八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美回应欠薪,国美离职补偿
北京商报讯 9月26日,国美就昨日媒体报道的国美未按时支付员工8月薪资一事做出回应。国美表示,当前企业转型进程受阻,现金流承压明显。同时,公司不排除将继续实施减员计划以进一步缩减运营成本。此外,国美强调,本月临时调整只是短期、阶段性应急举措。企业经营一旦好转,公司将第一时间补足薪资,并兑现离职员工相应补偿。未来,公司将出台短期及中长期激励政策,支持员工与企业共同创业和发展。 国美回应欠薪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我一起看看吧。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实习记者 乔心怡)9月26日,国美就昨日媒体报道的国美未按时支付员工8月薪资一事做出回应。国美表示,当前企业转型进程受阻,现金流承压明显。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本月公司内部对薪酬发放做了一些临时、应急调整。同时,公司不排除将继续实施减员计划以进一步缩减运营成本。 此外,国美强调,本月临时调整只是短期、阶段性应急举措。企业经营一旦好转,公司将第一时间补足薪资,并兑现离职员工相应补偿。未来,公司将出台短期及中长期激励政策,支持员工与企业共同创业和发展。 国美回应欠薪相关阅读: 国美索赔4900万 诉其离职高管后违反保密协议 国美索赔4900万 陈晓是永乐家电的创始人,2006年,永乐家电被国美收购,陈晓出任国美电器总裁。2008年,国美创始人黄光裕被捕,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代理主席。2011年3月,陈晓离开国美电器。 国美电器原高管陈晓于2011年离开国美,此后两家媒体发表了关于陈晓的采访报道,报道中,陈晓披露大量涉及国美的言论。国美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将陈晓诉至朝阳区法院,昨天,此案开庭审理。 原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起诉称:2011年5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了对陈晓题为《国美事件再露面 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采访报道。此外,《商界》杂志2011年6月刊也发表了对陈晓题为《陈晓是与非》的报道。在上述两篇报道中,陈晓均披露了大量有损国美品牌形象的不实、歪曲甚至诽谤言论,严重损害了国美的声誉,并造成国美重大经济损失。 两原告认为,陈晓的行为给原告的经营以及“国美电器”品牌的形象声誉造成极大伤害,直接导致其商品销售受到影响。两原告要求陈晓在《21世纪经济报道》和《商界》上公开道歉三次,并赔偿经济损失4900万元。 诉其离职高管后违反保密协议 公司高管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的行为,明确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保密义务,这是一种法定义务、无偿义务,仅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义务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一旦违反可能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约定义务则只需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保密义务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黄光裕刚出狱就卖40亿资产,他当初为何会入狱?
让我们梳理一下事件的经过: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之前因为一些事情入狱,最近出狱两个月后,黄光裕卖掉了旗下的商业地产项目悦秀城,接盘方为颢腾投资与外资联合体。网传交易价格为40亿元,颢腾投资表示,该项目总投资40亿元,包括收购价格和其他收购成本、改造装修费用、利息等,预计2~3年后开放。 黄光裕出狱后为什么卖掉商业地产?可能的原因之一想要对国美商业地产的调整,通过卖掉商业地产项目筹集资金然后集中发展国美商都;也有另外一种可能的原因,他准备全面放弃商业地产,把获得的巨额资金用于国美互联网业务的扩张。黄光裕当初为何入狱?黄光裕是家电零售业连锁模式的创始人,如今国美电器遍布中国大陆,拥有30多个分公司,在黄光裕的带领下,国美跳跃式的发展,成功开创了中国经营的连锁模式 ,然而早在2006年,黄光裕曾发生商业运作上的违规情况,他掌控的“鹏润系”及其兄黄俊钦执掌的“新恒基系”因涉嫌违规贷款被相关部门调查,所涉及资金近十亿,“2008年11月,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2010年8月30日,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同时被判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迄2013年10月,各种公开资料显示,黄光裕虽身处监狱中,但依然极大程度上调控、操纵着他庞大国美商都的正常运转。总之,黄光裕出狱,卖掉地产项目,优化资源配置,转型线上,与京东、拼多多成为战略合作伙伴,是目前国美的战略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