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电话

时间:2024-04-23 04:36:05编辑:奇事君

河南省财政厅电话

河南省财政厅的电话是0371-65727793。 河南省财政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河南省财政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一)拟订全省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省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二)起草全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三)负责管理省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省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省级预决算公开。(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河南省财政厅电话号码

河南省财政厅各内设机构联系方式: 办公室联系电话: 0371-65802015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 0371-65802904综合处联系电话: 0371-65808906预算局联系电话: 0371-65808505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371-65802620预算绩效管理处联系电话: 0371-65808079预算执行局联系电话: 0371-65808506国库支付局联系电话: 0371-65808003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省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省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省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 部门领导: 党组书记、厅长:赵庆业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张中亮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高战荣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陈静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新建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翔煜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铭总会计师 :马晓飞二级巡视员 :郑新建二级巡视员 :杨文献


河南省财政厅电话号码

【法律分析】河南省财政厅各内设机构联系方式:办公室联系电话: 0371-65802015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 0371-65802904综合处联系电话: 0371-65808906预算局联系电话: 0371-65808505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371-65802620预算绩效管理处联系电话: 0371-65808079预算执行局联系电话: 0371-65808506国库支付局联系电话: 0371-65808003主要职责:(一)拟订全省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省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二)起草全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三)负责管理省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部门领导:党组书记、厅长:赵庆业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张中亮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高战荣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陈静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新建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翔煜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铭总会计师 :马晓飞二级巡视员 :郑新建二级巡视员 :杨文献【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第一条 主动公开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包括:1.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3. 政务服务事项及办理结果;4.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5. 财政预决算信息6.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7.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服务电话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电话: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电话:0371—65808021 0371—65808097   河南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单位/地址/邮编/电话:   郑州人社局职称处 郑州市陇海西路169号郑州人才大厦 450000 0371—67185110 67185415   开封人社局职称科 开封市康平路1号 475004 0378—3666646   洛阳人社局职称科 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9号市农业局 471023 0379—63119452   平顶山人社局职称科 平顶山新城区行政审批综合楼520室 467000 0375—2979955   新乡人社局职称科 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行政大楼1011室 453000 0373—3696611   焦作人社局专技科 焦作市丰收路人社大厦专技科 454000 0391—8826928   濮阳人社局职称科 濮阳市人民路51号 457000 0393—6665619   鹤壁人社局专技科 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府第二综合楼538室 458030 0392—3367678   安阳人社局职称科 安阳市安漳大道人社局607室 455000 0372—2209605   三门峡人社局职称科 三门峡崤山路中段37号市人社局 472000 0398—2976800   许昌人社局专技科 许昌市前进路46号市人社局专技科 461000 0374—2333351   漯河人社局职称科 漯河市黄河路中段人社局职称科 462000 0395—3134046   南阳人社局职称科 南阳市中州路市政府院内人社局职称科 473000 0377—63158739   商丘人社局职称科 商丘市府前路1号 476000 0370—3289990   周口人社局职称科 周口市八一路南段人才市场三楼 466000 0394—8385800   驻马店人社局职称科 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市人社局 463000 0396—2816745   信阳人社局职称科 信阳市羊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64000 0376—7676871   济源人社局专技科 济源市黄河大道中段811号 491000 0391—6620021   巩义人社局职称科 巩义市行政东街 451200 0371—69580021   兰考人社局职称科 兰考县城关镇 475300 0378—6971589   汝州人社局职称科 汝州市丹阳路49号 467500 0375—6866501   长垣人社局职称科 长垣县县综合办公大楼9030室 453400 0373—8889191   滑县人社局职称科 滑县县政府大院内人社局职称科 456400 0372—8127289   邓州人社局职称科 邓州市政府大院人社局职称科 474150 037762287371   永城人社局职称科 永城市政府大院人社局职称科 476600 0370—2718528   鹿邑人社局职称科 鹿邑县县政府大院人社局职称科 477200 0394—7281868   新蔡人社局职称科 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463500 0396—5950388   固始人社局职称科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465200 0376—4996262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分别都有什么科

采购管理科就一个科,具体负责政府采购计划审批、采购监管等事务。其工作人员一般不会太多,如果人手多,可以按照不同的事务,如采购制度建设、采购计划审批、采购资金管理、专家管理、供应商资格审查、招投标监督、采购投诉处理、采购信息统计、公务用车采购管理等,分设不同的内部股室。采购管理(Procurement Management)是计划下达、采购单生成、采购单执行、到货接收、检验入库、采购发票的收集到采购结算的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对采购过程中物流运动的各个环节状态进行严密的跟踪、监督,实现对企业采购活动执行过程的科学管理。现代管理教育将采购管理的职能划分为三类,即保障供应、供应链及信息管理。政府采购 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是不是财政局通知更换会计从业证的时候都要弄信息采集?

是的,这次换证与建立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系统是同步进行的。

1、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的目的:建立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管理系统。
2、信息采集对象:没有进行过信息采集的持有我市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2007年没有换发的证书;
3、信息采集具体办法:
以天津为例:
1登录系统,填全基本信息,打印出《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表》后即完成了信息采集,不需要到会计从业 资格证书的签发机关办理确认手续;
2.打印有效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信息采集后方可进行其他从业资格管理事项;
3.未打印有效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先进行信息采集,再进入换发证书申请打印证书换发申请表,换发证书后方可进行其他从业资格管理事项;
4.证件号码或姓名错误的,先按错误的信息进行采集,再按照信息变更的程序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签发机关办理
变更手续。


2020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需要哪些资料?

2020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资料: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身份证必须是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2、考生本人高中或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地要求不一);3、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初级会计报名信息表,部分地区还要求考生本人签名,并在所在学校、单位进行加盖公章;4、对于在户籍或者居住地报考的考生,还需要出示户籍证或居住证;5、考生初级会计各科目考试成绩单,每个地区要求不一,以防万一建议大家提前准备好。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简章2023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学校简介,学校全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标代码10484),实行多校区办学,目前有郑东校区(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办学性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为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第二章招生计划,2023年学校按照规模质量并举的原则,安排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普通本科计划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普通专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艺术类(专业课为美术类科目)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和山西省招生,艺术类(专业课为音乐类科目)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专升本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第三章录取原则,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摘要】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简章2023【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高考答主小雨伞学长,擅长院校查分、招生简介等等,生源地湖北,毕业于长江大学,专业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关于学校信息与专业信息可以咨询我哦,很高心能够为您解答!【回答】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毕业证怎么发【提问】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与普通本、专科学生毕业颁发的学历证书没区别。学校名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回答】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学校简介,学校全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标代码10484),实行多校区办学,目前有郑东校区(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办学性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为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第二章招生计划,2023年学校按照规模质量并举的原则,安排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普通本科计划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普通专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艺术类(专业课为美术类科目)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和山西省招生,艺术类(专业课为音乐类科目)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专升本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第三章录取原则,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回答】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普通本科专业文科类学费为4400元/生∙年,理工类学费为50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为8000元/生∙年。其中,有6个普通本科专业按照规定执行上浮后的收费标准:金融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会计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法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财政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税收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年。经有关部门批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普通本科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年;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为20000元/生,升入本科专业后,按预科生招生当年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与爱尔兰合作专科各专业学费为17600元/生∙年;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为:郑东校区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文北校区6人间7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回答】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二)办学性质:省属公办


(三)办学类型:普通本科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专升本


(五)学校国标代码:11652


(六)办学情况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由原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原河南教育学院联合组建设立。学校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设象湖校区、龙子湖校区两个主要教学区。


第三条 学校地址:象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6号;龙子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


第四条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00.6万平方米(1509亩),建筑面积61.5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06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226.89余万册,电子图书199.11万册,中外文期刊2500种,电子文献数据库38个。拥有比较齐备的现代化教学设施。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有教职工1397人,其中教授104人,副教授336人;研究生学历教师729人,其中博士103人;“双师型”教师54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国家优秀教师6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职教专家等35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76人。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学校设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组长。


第八条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入学考试、学制、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面向全国20多个省份招生。同时与美国马歇尔大学、美国韦伯大学、美国约翰逊大学、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韩国草堂大学、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等六所国外大学联合办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


招生计划的制订原则和发布渠道:


(一)需求适应原则。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科学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二)条件适应原则。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合理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发展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教育部公布的红牌专业减少招生或停止招生。


(三)质量至上原则。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要充分考虑专业建设质量,并根据上年度各专业录取新生第一志愿比例、报到率、转专业率、毕业生就业率等重要数据进行动态调整。


(四)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发布渠道:一是由相关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学校授权的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专业测试,合格者可报考。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本科学制四年,普通专科学制二至三年,专升本学制二年。


第十二条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颁发教育部予以电子注册的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或者专升本毕业证书。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河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学校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其它专业;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处理。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依次考虑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单科成绩高分者。


符合加分条件的,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之和择优录取。体育类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八条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精神,我校202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一)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体育类4400元/生·年。


(二)专科学费标准。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体育类4200元/生·年。


(三)对外合作办学类专科学费标准。根据对外合作高校的不同,收费标准分别为8800元/生·年、9600元/生·年、12000元生·年或13000元/生·年。


(四)软件类专科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标准。600元/生·年到1000元/生·年。


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和住宿费等参见本校的《招生简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九条 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校奖助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资助程序详见学校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选拔遵守国家招生政策法规、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吃苦耐劳的学校工作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社会人员进行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9303222


传真:0371-69303789


考生申诉和举报电话:0371-69303619


邮箱:zhaoban0903@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afu.edu.cn/


招生录取信息公布网:http://zsjy.haie.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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