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4-04-22 17:20:10编辑:奇事君

山西人社部的地方地址

亲,山西人社部的地方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应县新建南路与清宁东街交叉口东北20米[鲜花][鲜花][鲜花]【摘要】
山西人社部的地方地址【提问】
亲,山西人社部的地方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应县新建南路与清宁东街交叉口东北20米[鲜花][鲜花][鲜花]【回答】
2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14~18层【回答】
是的,这个人社部沙溪人社部地址太原市的【提问】
人社局是行政单位。人社局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就是对社会人士就业、失业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理、安排和管理;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就是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等。【回答】
您需要的是第二个吗【回答】
人社部就管那个社保的吗?【提问】
山西有很多城市的,每个城市都有人社部呢【回答】
是的亲【回答】
太原市的【提问】
人社局是由人事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组成。以往的年代还有人事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在时代不断的发展中,人事局、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逐渐融合在一起,也就形成了人社局。【回答】
山西省社保大厅新地址【提问】
您是在哪个市呢【回答】
太原市的吗?【提问】
每个地方都有人社局的呀有几十个地址【回答】
管理这个职工吗?管理职工的【提问】
管理的【回答】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市政大楼8层【回答】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答】


山西人社部的地方地址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亲,您好。山西人社部的地方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14-18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本次服务能够帮助到您,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关注我,后续有问题方便再次向我咨询,最后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山西人社部的地方地址【提问】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亲,您好。山西人社部的地方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14-18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本次服务能够帮助到您,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关注我,后续有问题方便再次向我咨询,最后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山西医保客服电话24小时

山西社保24小时咨询电话:0351-12333。为帮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我厅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山西社保中心一般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包括(一)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三)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全省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

山西社保24小时咨询电话

山西社保24小时咨询电话:0351-12333。为帮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我厅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山西社保中心一般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包括(一)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三)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全省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导读: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发〔2009〕13号),设立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内设机构   ----------------------------------------------------------------------------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厅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机关财务、接待、车辆、保密、保卫、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审查工作。   (三)政策研究室。   负责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厅重要文稿组织起草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调研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等工作。   (四)法规处。   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立法、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咨询服务和普法教育工作。   (五)信访接待处。   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等工作;研究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负责有关信访信息的报送、统计等工作。   (六)规划统计处。   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厅属有关单位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七)就业促进处。   拟定全省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负责制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定全省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定国(境)外、省外人员(不含专家)来省就业管理政策;拟定有关机构向外资企业选派中方雇员的管理办法。   (八)人力资源市场处。   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预测工作,承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项目经费资助工作;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境)外、省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组织进入我省人力资源市场的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职业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和审批工作;拟定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省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不含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九)军官转业安置处(省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定全省转业军官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承办省直机关转业军官安置工作;指导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拟定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定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省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及评选表彰工作;拟定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全省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制定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回国定居专家、学者的工作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回国留学人员科技、创业活动的规划、政策拟定、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承办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省高、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   (十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职责(一)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三)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全省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 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晋(回省)工作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省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省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网址:http://rst.shanxi.gov.cn/ 山西,因居太行山之西而得名,简称“晋”,又称“三晋”,省会太原市。“东依太行山,西、南依吕梁山、黄河,北依古长城,与河北、河南、陕西、内蒙古等省区为界”柳宗元称之为“表里山河”。山西是中华民族发祥地之一,山西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达三千年,被誉为“华夏文明摇篮”,素有“中国古代文化博物馆”之称。总面积15.67万平方公里,东有太行山,西有吕梁山,山区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80%以上。山西行政区轮廓略呈东北斜向西南的平行四边形,下辖11个地级市,119个县级行政单位(23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85个县),总人口3610.8万(2012年)。辖区地理坐标为北纬34°34′~40°44′,东经110°14′~114°33′。

山西二建证书领取时间

山西二建证书领取时间为:预计10月至11月 。1、2022年,预计10至11月左右领取山西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证书获取的具体形式需要等待合格证书领取的官方通知。 2021年山西二期建设合格证书以纸质形式出具。可以及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领证通知。2、2022年山西省二级建设事业部成绩公布时间:8月19日起。2022年山西省二级建设处成绩查询入口: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2022山西获得二级建造师证书时间:预计10至11月。由于各省对二级建造师的政策略有不同。考生通过成绩后,获得证书的三种情况:(1)部分省份申请二级建造师证书时,无需提交证书申请材料。(2)颁发电子资质证书。(3)部分省份需要提交证书申请材料,请提前准备:关于第二次施工审查证明书收集所需的文件、身份证原件、注册所需的毕业证等。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必须按照当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工作通知书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内容供参考因此,考生仍需参考所在地区官网出具的证书领取通知书。

山西二建证书领取时间

二级建造师证书发放时间一般在考后的2-3个月左右,2022山西二级建造师证书发放时间预计在10月-11月左右。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需要准备材料⒈本人身份证原件;⒉报名时所需要的毕业证书原件;⒊《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⒋填写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并粘贴好1寸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⒌ 2寸照片1张(待以上资料审核后,领取合格证书并将照片粘贴在证书指定位置,加盖印章后办理证书结束)。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按照同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

上一篇:宝安公园

下一篇:梁山县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