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教育局

时间:2024-04-22 11:19:14编辑:奇事君

广东教育局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电话是020-37626346。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概况广东省教育厅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广东省政府组成部门。2016年5月6日,广东省教育厅与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签署为期五年的“互联网+教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六)综合管理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组织实施国家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各类科技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十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十三)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广东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十四)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十五)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协助省委管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十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战略合作2016年5月6日,广东省教育厅与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签署为期五年的“互联网+教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6年至2020年,双方将在七大领域开展合作: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推动管理及资源平台的深入应用与协同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优先提升教育信息化兜底线、保基本、促公平的能力;创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模式;开展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探索“互联网+教育”新模式等。其他事项(一)省教育厅审计室在省教育厅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负责指导和检查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机关、直属单位进行审计监督;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对厅属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教育系统有关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监督;拟订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培训教育系统专兼职审计人员。(二)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

广州教育局电话

广州教育局电话:020-12345;广州教育局政务公开电话:020-22083631(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教育局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广州市教育局以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为平台依托,通过设置政务公开、业务栏目、政务服务、互动栏目及专题栏目等,为广大网友发布本局政务公开文件。广州市教育局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的,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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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教育局电话0756-2121155。珠海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机关科(室、中心)有:党工办、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科、高等教育科、组织科、德育科、体卫艺科、督导室、后勤产业办、招生办、装备信息中心、教研中心(教科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二、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承担综合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职责;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德育工作和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负责教育团委、关工委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组织指导学校预防疾病和学生体检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开展体育、艺术竞赛和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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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教育局咨询电话号码是0756-2124900。珠海教育局电子邮件:jyjbgs@zhuhai.gov.cn。珠海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教育局是否属于事业单位:是的,教育局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国教育系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负责全国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学会管理工作。现阶段我国的很多行业,很多职业都存在不稳定,有风险的特点。比如外企,私企以及自主创业等等,都面临着工作不稳定的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失业。而公务员的工作节奏不快,工作压力小,更不用担心下岗待业,可以说是最稳定的职业之一。而考生报考公务员的目的也是图稳定。能接触各个层面的人,不断增长见识。公务员免不了要和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个体等各类人群打交道,能结交到各行各业的朋友,既能为民干实事,又能在工作中增长见识。

珠海市教育局投诉电话

珠海市教育局投诉电话:1、珠海市教育局:0756-2121155。2、香洲区教育局:0756-2611831。3、金湾区教育局:0756-7263083。4、斗门区教育局:0756-2782157。5、高新区教育局:0756-3629028。6、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0756-8841660。拓展知识: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二、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承担综合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职责;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三、负责制定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考试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四、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五、承担教育经费的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指导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六、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全市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等设施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指导中小学选择教学用书及资料,参与协调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八、承担指导监督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法制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配合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九、指导各类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十、指导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市直属学校和党建属地管理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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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教育局投诉电话:0756-2124900。珠海教育局一般指珠海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机关科(室、中心)有:党工办、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科、高等教育科、组织科、德育科、体卫艺科、督导室、后勤产业办、招生办、装备信息中心、教研中心(教科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承担综合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职责;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制定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考试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德育科主要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德育工作和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负责教育团委、关工委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组织指导学校预防疾病和学生体检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开展体育、艺术竞赛和交流活动。

2022年广东广州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引

1.招生幼儿园范围   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包括: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办幼儿园、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 2.招生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幼儿。 3.招生方式   (一)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比例为90%,其中,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中的小区配套园区优先考虑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未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90%,该部分业主子女将被全部招录;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90%,该园区将继续招收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直至达招生计划总数;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总数,该园区全部招生学位将在该部分业主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录。 4.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布招生计划。   4月29日,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布2022年招生总人数、电脑派位招生比例和人数等信息。   (二)第一阶段(5月9日—5月14日),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招生。   1.招生对象:小区业主子女。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报读幼儿须具有与小区房产地址一致的户籍,且小区房产的产权人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完全权属人(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均需查册)。   (2)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不完全权属人,但该房产为报读幼儿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均需查册)。   (3)报读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该房产为报读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完全权属房产(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及该房产权属情况均需查册)。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幼儿,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统一在“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网页(http://bm.haizhuedu.net)或微信小程序登入(详见附件4)。   (2)幼儿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9日9时至5月11日12时前完成网上报名。   (3)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填报1个志愿。   (4)每名幼儿在报名成功后将随机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无关。   (5)法定监护人可凭幼儿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并修改部分报名基本信息。幼儿身份证号码作为登录标识不可修改。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5月11日12时)前提交的幼儿信息为准,逾期未完成填写或未提交的报名信息均视为无效。   3.电脑派位录取及公示。   (1)5月11日15时进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面向符合条件幼儿优先招录派位。电脑派位流程如下:   第一步:将已报名的幼儿基本信息导入至派位专用电脑。   第二步:电脑派位系统为每位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赋予对应的随机号码(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系统内置标准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拟录取名单按照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派位计划。   当天18时后,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登录“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http://bm.haizhuedu.net),或报名小程序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2)5月12日9时至14日16时,“拟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材料到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必备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出生证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户口地址一致的小区房产证;幼儿父母及该房产权属情况查册证明(查册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后);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电脑派位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拟递补录取幼儿法定监护人于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   区属教育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录取了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后,剩余学位可录取在举办单位或幼儿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三)第二阶段(5月17日—5月21日),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1.招生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幼儿。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面向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及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详见附件3)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公开招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统一在“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网页(http://bm.haizhuedu.net)或微信小程序登入(详见附件4)。   (2)幼儿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17日9时至5月19日12时前完成网上报名。   (3)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填报1个志愿。   (4)在第一阶段电脑派位中已被确认为“拟录取”的幼儿不得报名参加第二阶段的电脑派位。   (5)每名幼儿在报名成功后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无关。   (6)法定监护人可凭幼儿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并修改部分报名基本信息。幼儿身份证号码作为登录标识不可修改。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5月19日12时)前提交的幼儿信息为准,逾期未完成填写或未提交的报名信息均视为无效。   3.电脑派位录取及公示。   (1)5月19日15时进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符合条件适龄幼儿公开招录的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流程如下:   第一步:将已报名的幼儿基本信息导入至派位专用电脑。   第二步:电脑派位系统为每位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赋予对应的随机号码(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系统内置标准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拟录取名单按照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派位计划。   当天下午18时后,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登录“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http://bm.haizhuedu.net),或报名小程序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2)5月20日9时至21日16时,“拟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应持有关材料到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必备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出生证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电脑派位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拟递补录取幼儿法定监护人于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   (四)体检、注册。   被幼儿园确认录取的适龄幼儿的体检及注册工作由幼儿园通知安排。   (五)注意事项。   1.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第一种方式:“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法定监护人用一个报名编号为幼儿进行网上报名,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幼儿电脑派位成功获得学位且经资料审核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名额在录取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第二种方式:“多号派位,按实录取”。法定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分别为幼儿填报两(多)张报名表和资料,幼儿按电脑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2.通过电脑派位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幼儿出生证、户口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监护人身份证及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拟录取幼儿园办理资格审核手续。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 5.相关附件   >>> 点击查看附件   1.2022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   2.2022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信息一览表   3.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4.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2022年广东珠海市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推进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开展,现将2022年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程序周密组织招生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招生方案。各区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幼儿园招生工作,按照“适龄优先、免试入园、公平公正、分级管理”原则,科学制定和实施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幼儿园不得设置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善招生工作方案,落实好报名、资格审核、注册、入园等各环节的管理和服务。幼儿园在优先满足3-6周岁幼儿入园需求后,可开设托班招收2-3岁婴幼儿。

  (二)加强信息公开,规范招生宣传。各区教育部门要在招生前将本区已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及时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公办幼儿园招生细则和入园所需相关资料。民办幼儿园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招生简章(广告)应当包含办园性质、地址、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资助办法、招生服务指引、咨询电话等内容,明确招生时间、地点、方式、流程。招生简章(广告)应当报各区教育部门备案,不得做误导群众的宣传和虚假,充分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三)优化招生流程,加强招生监管。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招生流程。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不得对幼儿进行入园前的考试或测查,及时将录取结果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知家长。要遵守国家和省、市幼儿园收费相关规定,不得在规定范围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加强招生期间的舆情管控,提前做好舆情防控预案,设置并公布专门的幼儿园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灵活采取网上报名、非接触式提交材料(通过提交扫描件、邮寄、幼儿园门口投递资料等方式提交材料)、电话核验或分散验证等形式组织报名,避免因招生工作导致人员聚集。

  (四)梳理招生情况,上报招生数据。各区教育部门可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招生入园信息平台,及时指导各类幼儿园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指导各类幼儿园做好幼儿入园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相关信息平台中填报和更新相关信息数据,并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二、妥善做好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园

  目前我市政策性照顾人员主要有6类,各区要区分优先保障和同等待遇的要求,妥善做好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招生入园工作。

  (一)人才子女。根据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珠教基〔2021〕8号)有关要求,顶尖人才、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可在全市范围内为子女选择公办幼儿园,由其申请入读的幼儿园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博士、博士后和港澳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幼儿园的,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区(无房产的按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区)享受户籍适龄子女入园同等待遇。

  (二)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1级至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1级至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进入公办园就读。

  (三)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根据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教育局印发的《珠海市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珠公发〔2018〕75号文)的有关要求,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就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四)现役军人子女。按照珠海市教育局、珠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印发的《珠海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2019〕173号文)的有关要求,军人子女报读学前教育,采取入部队幼儿园和地方公办幼儿园相结合的方式,没有条件入部队幼儿园的,由驻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就便就好优先安排地方公办幼儿园。

  (五)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要求,获得嘉奖以上表彰或奖励的、或在本地定点医院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或赴湖北等国内外疫情高发地区执行抗击疫情任务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可就近就便优先安排入读辖区普惠性幼儿园;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入读公办幼儿园。

  (六)台湾同胞子女。根据市台湾事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印发的《关于促进珠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珠府台字〔2018〕86号)有关要求,台湾同胞子女报读公办幼儿园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研判招生形势。各区要根据适龄儿童人口数量和增长趋势,认真研判形势,积极谋划,不断拓宽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资源供给,提升公办幼儿园学位数量,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各区教育部门要根据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规定,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的政策宣传服务和资助,并按要求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受资助学生资格认定、审核,以及各类资助项目受助情况的录入、审核等工作。

  (三)做好港澳台幼儿招生工作。各区要着力满足包括港澳台幼儿在内的常住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随迁子女入园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港澳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按照《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台湾同胞子女报读公办幼儿园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四)探索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教育部门的统筹下,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根据入园需求、办园规模和招生能力,划定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范围,制定招生政策和收费标准,统筹运用服务区学位资源,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要。

  (五)加强招生工作监督。各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监管,及时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资质缺失、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将招生工作情况与幼儿园日常管理、保教质量评估、年度办学检查、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引导各类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幼儿园收插班费合法吗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据实收取、单独建账、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不得与保教费、住宿费一并收取或捆绑收取,且幼儿园代收代付相关费用应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得计入幼儿园收入和获取差价。【摘要】
幼儿园收插班费合法吗【提问】
您好,违法的【回答】
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插班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回答】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据实收取、单独建账、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不得与保教费、住宿费一并收取或捆绑收取,且幼儿园代收代付相关费用应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得计入幼儿园收入和获取差价。【回答】
中班从外面转回去的 现在读大班 没个学期 除了正常学费之外 还要另外收300块插班费【提问】
这个不合法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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