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

时间:2024-04-21 13:03:10编辑:奇事君

房地产以“消费品为主导”是大势所趋吗?

“房地产要想健康发展,必须以消费品为主导方向,而不是把房产作为金融资产进行操作。”夏斌强调。

在夏斌看来,当房地产以“消费品为主导方向”的时候,意味着是绝大多数人买房是为了满足自住需求,而不是为了投资投机,这也与“房住不炒”的定位契合。一旦把房产当成金融资产操作,就像买股票一样,其出发点就是为了投资。

夏斌还指出,一旦确定房地产以消费品为主导方向,长效机制也需要同步配合。“比如税收怎么收,首付和利率定多少,预售制度要不要变化,这些问题都要考虑在内。”

图源:图虫创意

对于今年多地出现烂尾楼业主强制停贷的现象,夏斌建议各地应尽快拿出解决办法,不要令其发展成为系统性风险。

据时代周报记者统计,7月份以来,已有西安、汕头、九江、东莞、长沙、沧州等6个城市发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从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优化监管流程、制定预售资金拨付节点等方面加强监管。

其中,预售资金拨付标准备受关注。

7月14日,西安市发布《关于印发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工作措施的通知》,严格制定拨付标准。具体而言,商品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不得超过总额的50%;完成竣工验收前,不得超过9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前,不得超过99%。

8月3日,长沙市住建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要求将购房款全部通过监测专户存入监管账户,对资金流向进行全程监测,对项目工程建设款实施重点监管,保证资金“留在项目、留在当地”,优先用于项目建设,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

厘清各方责任、加强预售资金透明度,是多地政策发力的重点。

以九江为例。7月28日,九江市住建局公示了中心城区85个在售楼盘139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提示购房人购房时注意核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东莞则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责任。8月2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监管单位、银行机构和房企需履行的职责做了明确说明。

夏斌指出,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应该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是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实现住有所居。另一方面,各地在制定商品房买卖政策的时候,应凸显出支持刚性需求的。


为什么人们说房地产是消费品?

近日有人提出房子是消费品,老百姓70%的资产在房子上是不正确的。……对于这种观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具体来说包括房子具有资产和消费品的双重属性、应该以消费品的态度去看待房子,以及老百姓70%的资产在房子上确实不应该这三方面内容。
1,房子本身具有消费品与资产的双重属性,应该全面看待。
从自身属性来说,房子本身具有消费品与资产的双重属性,应该全面看待。……具体来说,当我们买房子的时候,房子本身就是消费品。但是当我们将其买到手以后,房子就会成为我们资产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在看待房子的时候不能片面看待房子的属性。
2,日常我们应该以消费品的态度去看待房子。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看待房子的态度就是看待消费品的态度。……具体来说,房子与我们日常购买的各种东西相比,除了功能和价格存在区别之外,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因此我们完全应该以消费品的态度去看待房子,只有在买了房子以后,才可以用资产的眼光看待房子。
3,老百姓70%的资产在房子上的现象确实是不应该的。
老百姓70%的资产在房子上的状态确实是不应该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房子本身虽然存在价值,但却不能用它去换取我们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其他东西。因此如果一个人70%的资产在房子上,就意味着他没有足够的钱去满足日常生活的需求,这样的状态显然不利于其生活的稳定和幸福。……因此老百姓70%的资产在房子上确实不应该,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房子不是资产而只是消费品这个问题。


谈谈你对中国房地产行业未来的看法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对中国房地产行业未来的看法,在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后,中国商品房市场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这期间中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多轮周期,而最近一轮的下行周期起始于2020年四季度压降房地产企业杠杆的“三条红线”和限制银行房地产信贷的“两条红线”。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市场进入下行通道的调整期并成为经济增速放缓的主要驱动因素之一。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调整宏观经济政策以稳定经济增长的方向,随后房地产的紧缩政策也开始调整。近几个月内,央行降低了首套房贷款利率,各地也因城施策密集出台了放松限购、限售要求和住房购买补贴等一系列鼓励住房需求的政策。但是由于3月以来奥密克戎疫情和封控等防疫措施给房地场市场的修复带来新的巨大冲击,4月和5月期间,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指标不仅未见好转,反而下跌的势头有所加剧。在讨论本轮房地产市场的走势前,我们认为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此轮房地产市场下行不仅是周期性的,也是结构性的。一、房地产市场面临的结构性变化,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住房市场改革以来,商品房市场成为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的主要渠道。目前中国居民的住房自有率大约在90%左右,人均住房面积大约为40平米左右,较改革之初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一个基本的判断是,中国商品房市场的有效需求已经越过高点并进入趋势性下降的通道。摩根大通地产行业研究团队的测算表明中国的新房需求在2017年已经见顶,逐步从2017年的2020万套下降到2020年的1600万套,并将在2021-2030年期间以年化平均4%的速度逐年收缩,【摘要】
谈谈你对中国房地产行业未来的看法【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对中国房地产行业未来的看法,在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后,中国商品房市场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这期间中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多轮周期,而最近一轮的下行周期起始于2020年四季度压降房地产企业杠杆的“三条红线”和限制银行房地产信贷的“两条红线”。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市场进入下行通道的调整期并成为经济增速放缓的主要驱动因素之一。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调整宏观经济政策以稳定经济增长的方向,随后房地产的紧缩政策也开始调整。近几个月内,央行降低了首套房贷款利率,各地也因城施策密集出台了放松限购、限售要求和住房购买补贴等一系列鼓励住房需求的政策。但是由于3月以来奥密克戎疫情和封控等防疫措施给房地场市场的修复带来新的巨大冲击,4月和5月期间,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指标不仅未见好转,反而下跌的势头有所加剧。在讨论本轮房地产市场的走势前,我们认为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此轮房地产市场下行不仅是周期性的,也是结构性的。一、房地产市场面临的结构性变化,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住房市场改革以来,商品房市场成为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的主要渠道。目前中国居民的住房自有率大约在90%左右,人均住房面积大约为40平米左右,较改革之初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一个基本的判断是,中国商品房市场的有效需求已经越过高点并进入趋势性下降的通道。摩根大通地产行业研究团队的测算表明中国的新房需求在2017年已经见顶,逐步从2017年的2020万套下降到2020年的1600万套,并将在2021-2030年期间以年化平均4%的速度逐年收缩,【回答】
亲亲~二、“房住不炒”背景下,房地产不再是逆周期政策调节的主要抓手,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完成,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政策框架也从单一经济增速目标制向均衡高质量增长的多目标制转变。自2016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来,房地产政策的底层逻辑已经发生转变。房地产政策不再作为逆周期的政策调控工具,而是服务于长期的经济转型目标。三、地方政府房地产政策调整试图兼顾短期调控和长期稳定目标,自2021年11月以来,在货币与财政等宏观政策陆续宽松以稳增长的背景下,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也陆续对房地产政策作出调整,如下调抵押贷款利率、满足开发商合理贷款需求、鼓励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预售资金管理的调整等。但是,房地产各项指标仍不断下行,并在今年前几个月大幅收缩。3月以来的奥密克戎疫情和封控等防疫措施导致房地产行业的景气度进一步下滑。一方面,封控等防疫措施对房地产经营和交易活动带来约束,在疫情严重地区,房地产施工等建筑活动也受到影响;另一方面,疫情影响居民家庭收入,对购房需求和能力的预期带来抑制。四、房地产市场的短期和中长期展望,2021年,房地产行业通过建筑活动和地产服务对GDP的贡献为14%,房地产投资在总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比20%,而房地产市场各项指标的同比增速自2021年下半年陆续进入收缩区间。我们基于房地产开发、建筑、销售、房价等10项指标编制的“房地产市场活动指数”自2021年2月的高点一路下行,并在今年4月份达到本轮周期的谷底。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该指数自2003年以来的最低读数,即本轮房地产市场的下行幅度已经超过了过去近20年间的任何一轮周期。随着各项指标在5月的收缩收窄,房地产活动指数出现边际改善。【回答】


谈谈你对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看法

如果单从房地产行业以及建筑业上看,总体上会越走越远。随着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以及在建筑上的大量实践。在未来的几十年内,一定会登上另一个高峰!
如果你指的是房地产开发以及今后房价的涨幅,那就另当别论了。有两种可能:
一、未来两年内,房价继续增长,但涨速缓慢,涨幅很小。两年过后大部分城市价格开始缓慢下滑,直至房价的真实价格。(本人觉得这种可能比较打)
二、热钱、其他资金突然撤出。人民币大量贬值,炒房人、开发商、银行被套如。中国经济将出现下滑,甚至是倒退。到时候即使房价跌落到真实价格,老百姓依然是望尘莫及的!
此为鄙人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面对中国房地产市场,试述你的观点和看法。范文有哪些?

观点:房价受市场影响和整策调控的影响比较大,从目前的国情国策来看,中国房价不会在三年内下跌。一、城市化进程拉动房价上扬中国的城市水平只有百分之四十多此,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是70%以上,中国离这个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这就意味着还有大量的农民要进城,这些进城的农民需要住房,住房需求空间非常庞大。中国正处于经济调整增长中,城市化进程正在加速,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必然伴随大量非城市人口涌入城市。要知道,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了大多数,光进城的农民,就是住房消费中一个非常诱人的数字,除非城市化进程停滞,农民才不会进城。二、中国城市正处于大拆大建的高速发展期中国的城市扩容简直就是加速度前进,今天的一个城市,几年前的城区范围还很小,三五年后,城区范围就成倍数扩大。拿广州来说,几年前城区范围只有一千多平方公里,今天已经扩大到3800多平方公里,城市的快速扩张,必然导致大拆大建,扩张后,需要大量的居住、工作人口相匹配。此外,大拆大建还导致大量的拆迁性需求,并且都是小房换大房,普通房换高档房。不可能城市扩张后,却无人进驻,而成为一座空城,事实证明,城市扩张到哪里,人口就填满哪里。三、经济发展离不开房地产,支柱产业地位仍无法动摇大城市在几年前,都是以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来对待的,当下大城市的经济发展走上正轨,房地产的支柱产业地位虽然不明显,但仍然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在二、三、四线城市,房地产仍然是当之无愧的支柱产业,这就是为什么中央进行调控,地方政府却不配合的根源所在。对于二、三、四线城市来说,尤其是三四线城市,产业薄弱,城市造血功能不足,只有依靠房地产来带动经济的发展。房地产的开发,是城市方向的引领者,房地产开发到哪里,城市就延伸到哪里。房地产的带动作用,是谁也不可低估的,几乎带动所有行业的发展,比如服装、化妆品等看起来与房地产无关,实际上服装和化妆品业的发展也有房地产的功劳,开发的大量服装和化妆品主题商城及专业市场,无不在推动其发展的车轮。离开了房地产,各行各业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四、房地产成了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房地产成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不说房地产对地方经济的拉动,单是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土地供应,就是地方财政的支撑点,如果缺了土地收入,地方政府的腰包就会囊中羞涩,减少了财政收入,就会影响到地方政府的行政力量、职权力量。所以,无论中央怎么调控,地方政府自有算盘,拨打着自己的小九九,不能公开支持房地产,便在暗中支持,这也是中央调控成为“空调”的一个重要因素。比如国家规定拿到预售证前不允许采用排号、放筹、登记、预订等,除了一线城市基本做到外,象二、三、四线城市,基本没有实行,政府睁只眼闭只眼,实际在暗中支持房地产发展。五、奢侈消费风起云涌,助长房价飚升前些时间,盛传中国富豪在美国大把大把烧钱消费,“哥什么都没有,就是有钱”,这与刚改革开放那阵,靠着几份胆量而一夜暴富的洗脚上田的农民在夜总会“烧钱”比阔如出一辙。中国刚富起来,由于长期以来的贫穷落后,加上文化底子薄,一旦手里有了几全钱,就“小农意识”高涨,摆阔比富,此为其一;其二,由于不少国人手里有钱了,生活好了,生活方式便发生了质变,由以前的吃得饱穿得暖上升为享受人生,当前国人的享受意识日益增强。而宽大豪华的住房是享受生活最重要的元素之一,所以许多人开始换房,面积越换越大,档次越换越高。中国的奢侈消费令世界瞠目结舌,并且有风起云涌之势,这些富人买房,出手大方,一看到心仪的房子,就买下,而且多是一次性付款。因为他们有的是钱。六、注意,是控制房价过快上涨,不是打压业内人士会被问到一个同样的问题:未来的房地产到底会是什么样的?将走向何方,国家为什么老和房地产过不去?问这些问题的人,有一点他们完全没有弄明白,那就是国家究竟为什么要调控房地产?调控房地产的真正用意是什么?许多开发商总认为国家在打压房地产,为此,一旦有了调控政策,便坐卧不安,感到迷茫。国家为什么要调控房地产呢?因为房地产发展过快,长期占用“超车道”行驶,严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因为房价上涨太快,几乎是翻着跟斗上涨的,不利于改善民生。中央政府调控的目的非常明确,只不过大家没有解读明白。注意,中央调控房地产,是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控制过快”,控制暴利,真正意图是不要让房价涨得太快了,但可以合理上涨,是将房价控制在一起合理的上涨幅度,而不是要打压房地产,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对经济的影响和拉动作用,是非常清楚的,不可能打压房地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房地产仍然会一路凯歌,在五年内指望房价下降,无异于痴人说梦。当然,房价的波动是有的,短期下调后很快又会上升,主线上上升的。

央行:构建房地产金融调控长效机制

央行:2021年上半年进一步完善了房地产金融调控机制7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2021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公布了,央行在今年上半年所做的几项工作和市场情况。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国内金融总量适度增长,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了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取得显著成效;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金融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同时,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范。阮健弘提到,一季度末,影子银行类资管产品、非标债权、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的循环规模分别比历史高峰下降五分之一、近四分之一、近五分之一。探索形成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模式,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处置取得阶段性成果。期内也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金融调控机制,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构建房地产金融调控长效机制。央行:6月末房地产贷款同比增长9.5% 增速回落2.2%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新闻发言人阮健弘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中长期投资的投向结构看,金融对制造业、基础设施业,除房地产以外的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稳固,信贷投放结构持续优化。根据最新数据,6月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是50.8万亿元,同比增长9.5%,增速比上年末回落了2.2个百分点。6月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2.4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18.9%,同比少增5699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是12.4万亿元,同比增长2.8%,增速比上年末回落了3.3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了3433亿元,同比少增4012亿元。据介绍,6月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是36.6万亿元,同比增长13%,增速比上年末回落1.6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2.1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16.7%,同比少增1602亿元。央行:上半年住户部门杠杆率下降0.4个百分点7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2021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在谈央行在今年上半年所做的几项工作和市场情况时还表示,上半年国民经济总体延续稳定恢复态势,生产生活秩序稳步恢复,为宏观杠杆率稳定提供了基础保障。其中,2021年一季度国内宏观杠杆率为276.8%,比上年末低2.6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政府部门和住户部门的杠杆率分别下降0.9、1.3和0.4个百分点,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回落。上交所修订特定品种公司债券指引 新增碳中和绿色公司债7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的通知。通知称,上交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新增了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蓝色债券、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相关安排,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绿色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用于绿色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其中确定用于绿色产业项目(以下简称绿色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项目贷款等的募集资金金额应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70%。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项目的绿色债券,发行人在申报或发行阶段可以在绿色债券全称中添加“蓝色债券”标识。乡村振兴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乡村振兴领域相关项目的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确定用于相关项目的金额应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70%。温州市住建局:坚持“房住不炒” 严禁炒作学区房7月13日消息,温州市住建局近日向温州市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下发了《关于严禁炒作学区房,恶意哄抬房价行为的通知》。通知共明确有4项要求:第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加强房源发布管理,落实房源核验程序,不得在门店、线上以学区房为卖点发布房源信息。第二、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业务承接管理,规范委托程序,不接受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经纪委托。第三、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不得参与炒作学区房的任何活动,严禁在网络平台发布、传播炒作学区房、哄抬房价的信息。第四、落实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主体责任,对于落实本通知不到位、不全面的企业和个人,行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采取联合惩戒。温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制定下发这一通知,是要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制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恶意哄抬房价等行为。成都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取消二手房楼龄超过10年首付提高10%规定7月13日,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于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文件自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根据《通知》内容,购买再交易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如所购再交易房由住建部门公布了成交参考价格,则住房价值按住建部门确认的网签备案合同价、房屋评估价以及住建部门公布的成交参考价格三者中的最低值认定,计算可贷额度。另悉,取消原“所购再交易房(二手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的规定。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资料后了解到,据成都公积金中心官网,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含)以下为2.75%,五年以上利率为3.25%。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不超过40万,双职工缴存家庭贷款最高不超过70万。首套房首付不低于三成,二套房首付不低于四成。

央行:持续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

7月22日,据央视新闻报道,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近年来我国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三线四档”规则试点房地产企业核心经营财务指标明显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稳步降低。下一步,将继续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持续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
据了解,为增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市场化、规则化、透明度,央行、住建部自去年8月出台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的“三线四档”规则。三道红线是指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净负债率大于100%、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按照踩线情况,房地产企业被分为“红、橙、黄、绿”四档,“红档”企业有息负债规模不能高于现有水平,“橙档”企业有息负债年增速不得超过5%,“黄档”企业不得超过10%,“绿档”企业不得超过15%。
经过一年时间,试点企业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现金短债比三项核心经营财务指标明显改善,负债规模稳步下降,经营融资行为更加审慎自律,整体经营趋于稳健。
央行表示,这一举措有利于矫正一些房企盲目扩张的经营行为,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形成稳定的金融政策预期。
此外,央行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对超过上限的金融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指出,这项制度实施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稳步降低。房地产贷款的占比下降0.6%,其中个人住房贷款的占比下降了0.2%。支持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的贷款占比显著提升。
另据最新数据显示,6月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增速较2020年末回落2.2个%,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速比2020年末回落1.6%。央行表示,下一步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抓好政策执行,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中央明确: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你觉得城市住房有何问题?

房屋问题一直是市民最关注的问题,自古以来,拥有房子是所有人的共同理想,特别是大城市的住房问题已成为最突出的住房问题,住房问题不仅关系到民生和福祉,如何解决大城市住房的突出问题,不仅是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住房和非投机行为以及使用房地产政策作为短期经济刺激措施不会改变。房价的急剧上升和下降与未来的房地产调控目标不符我们必须坚持以住房为生而不是投机为生的定位,并根据当地情况和多种策略采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这表明坚持住房和不投机以及坚持将房地产政策作为短期经济刺激手段的做法不会改变,在新的发展战略格局下,供需双方将同时努力解决城市住房问题解决住房问题,特别是大城市的住房问题,既是长期问题,也是现实问题。以前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更多是从控制需求的角度出发无论是销售限制政策,购买限制政策还是预付定金增加,它们都集中在控制和限制需求上。尽管效果明显,但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住房问题还是困难的,今后解决住房问题的办法是加快建设以国内和国际周期为主体,相互促进国内和国际双周期的新发展模式,供应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将收紧,以提高供应能力。注意需求方管理,开放障碍点在需求驱动供求的房地产市场上形成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创造需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房屋租赁享有公共服务的平等权利,规范长远发展,房屋租赁市场,住房保障一直是社会最基本住房需求的保障,以抑制房价快速上涨和防止房地产泡沫为重点的控制已成为主流和主导政策,加快房地产租赁市场发展和房屋加固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改委: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4月13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其中提出,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部分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增强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建设与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二、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一)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城市要整体谋划、周密设计,统筹做好放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公安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二)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鼓励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优化事业编制调配、增加教师编制数量。支持有条件地区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简化社保转移接续程序。完成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负责)(三)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高质量推进补贴性培训,完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确定的5000万人次目标。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深化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加大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力度。结合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承接产业转移,开展针对性创业技能培训。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负责)(四)健全配套政策体系。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支持探索农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发布县及县以上城镇常住人口数据,研究建立各城市城区常住人口数据统计发布机制,结合大数据技术推进常态化统计发布。(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等负责)三、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增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增强城市群人口经济承载能力,形成都市圈引领城市群、城市群带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动力系统。(五)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扎实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研究编制长江中游、北部湾、关中平原等跨省区城市群实施方案,有序引导省内城市群发展。健全城市群多层次协调机制和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提高一体化发展水平。(发展改革委等负责)(六)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都市圈编制实施发展规划,支持其他有条件中心城市在省级政府指导下牵头编制都市圈发展规划。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科学有序发展市域(郊)铁路,打通城际“断头路”。推进生态环境共防共治,构建城市间绿色隔离和生态廊道。建立都市圈常态化协商协调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突发事件联动响应机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等负责)(七)建设轨道上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加快规划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支持其他有条件城市群合理规划建设城际轨道交通。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和衔接高效的综合货运枢纽,促进各类交通方式无缝接驳、便捷换乘。推广交通“一卡通”、二维码“一码畅行”。(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等负责)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统筹城市布局的规模经济效益和生态健康安全需要,促进城市合理分工、协调联动,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八)促进超大特大城市优化发展。推动开发建设方式从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有序疏解中心城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功能和设施,以及过度集中的医疗和高等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降低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提升市政交通、生态环保和社区等治理能力,有效破解“大城市病”。在中心城区周边科学发展郊区卫星城,促进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实现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系统评估排查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等负责)(九)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加快补齐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短板弱项。加强项目谋划设计,分类设计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财政性资金统筹支持力度,有序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健全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协调引导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承担相关建设任务,吸引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中长期信贷资金积极投入,利用现有国外优惠贷款渠道予以投入。发挥120个县城建设示范地区带动作用,支持在有条件县城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公共设施。(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负责)(十)强化边境地区城镇功能。全面增强边境城镇承载人口、连接城乡、支撑国防的能力。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引产聚人能力。建设沿边抵边公路,发展一批抵边新村和新生抵边城镇,引导边民向沿边抵边公路、边民互市贸易点、抵边聚居点等适度集中。(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等负责)(十一)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全面落实落地。统一实行清单管理,以各省份为单元全面建立特色小镇清单,开展动态调整、优胜劣汰。制发特色小镇发展导则,引导树立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导向,强化正面引导和分类指导。统筹典型引路和负面警示,推广新一轮特色小镇建设典型经验,加强监督监管、整改违规行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五、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推进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使城市成为人民高品质生活的空间。(十二)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负责)(十三)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终端系统。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通管”,拓展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等负责)(十四)建设低碳绿色城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完善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提升污水管网收集能力,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推动重点城市群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断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加强背街小巷等环境卫生死角整治。控制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等负责)(十五)增强城市发展韧性。完善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设施,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和必要设备配置,补齐县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提高平疫结合能力,确保改建新建的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为方舱医院的条件。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河道、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重点治理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健全重要应急物资收储调配机制、基本生活用品保障机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体育总局等负责)(十六)优化城市交通服务体系。深入建设公交都市,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完善定制公交、自行车道和步行道。完善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侧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健全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开展创新筹资方式支持停车场建设试点。(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十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新开工改造5.3万个,有条件的可同步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在城市群、都市圈和大城市等经济发展优势地区,探索老旧厂区和大型老旧街区改造。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等负责)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树立全生命期管理理念,完善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方式,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八)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推行增量投放与存量盘活利用相挂钩。适当扩大住宅用地供应比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有序增加蓝绿生态空间。探索推行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分层开发、立体开发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等模式。稳慎把握省会城市管辖范围和市辖区规模调整。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强文物保护利用。(自然资源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文物局等负责)(十九)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优化街道社区设置和管辖范围。建设现代社区,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对接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地企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支持老旧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或推行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等方式,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七、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以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突破口,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举措落实落地。(二十)促进人才入乡就业创业。鼓励各地制定人才加入乡村制度细则,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有相关权益,探索以投资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吸收人才入乡。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探索其在涉农企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机制。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发展,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发展改革委、中央统战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等负责)(二十一)深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出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指导意见。推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率先健全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地上房屋。(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负责)(二十二)推动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统筹规划水气热等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推进公路客运站改建迁建和功能提升。支持城郊承接城市专业市场和物流基地疏解,在县乡村合理布局冷链物流设施、配送投递设施和农贸市场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通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医师区域注册,推进医师多机构执业,积极发展医疗联合体。依托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等开展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商务部等负责)八、组织实施(二十三)压实地方责任。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省级各有关部门,做好组织调度和任务分解,加大资金和用地等要素保障支持力度。市县级政府要切实推动任务落实、政策落地、项目见效,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二十四)强化部际协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调动本系统力量扎实推进。

房地产开发商业用房是指哪些

答:
1、商业用房是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以及办公用房,如写字楼等,还包括车库等。
2、关于商业用房的另一种解释:商业用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供商业、粮食、供销、饮食业等部门对外营业用的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饮食店等房屋。一般指底层临街的房屋。
3、商业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房地产商业经典项目有哪些?

1、现代综合型商业步行街区这是城市中最普通的商业步行街区,一般是在传统商业街区改造或商业口岸节点新建形成的一般商业步行街区,主要功能是购物。比如北京王府井、红桥市场等。2、民俗特色休闲街区一般城市的保留古民居街区或民俗建筑街区,都是最具名片意义的风情街区。借用古民居街区进行改造,形成风貌提升,充实休闲和购物功能,形成城市民俗特色休闲街区。进一步发展成为以仿古建筑和民俗特色建筑新建设的休闲市场。丽江占城、桂林西街、凤凰古城、成都锦里、南京夫子庙、上海豫园、上海新天地、天津五大道等区域,已经成为旅游名片。3、滨水休闲步行街区城市滨水带借助城市景观环境打造,开发休闲和商业房地产,形成了大量休闲商业步行街区。形成了滨海、滨江、滨河、滨湖等多种形态。经典类型为渔人码头、外滩、威尼斯水城、周庄水乡水街等等。4、酒吧休闲步行街区酒吧是夜生活中的主力支撑,借助于比邻外籍人士生活区域的优势及街区房租价格低廉的优势,在大型城市中心区域,形成了一批酒吧街区,包括北京三里屯、什刹海、成都的玉林小区等等,成功的打造出夜生活区,成为城市旅游的亮点。5、餐饮休闲步行街区餐厅饭馆茶坊是中国最具商业活性的行业,可以说,中国人的社交生活80%在餐桌上。因此,只要能够成功打造餐饮街区,就可以带动一个区域,引爆一个区域地产。投资商借助于新开发区域的地价优势和城郊交通优势,往往成功地打造出餐饮休闲街区,形成社区房地产热销。


芜湖推出楼市新政 加强宅地供应并完善限售政策

9月3日,安徽省芜湖市住建局、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增强住宅土地供应、严格住房价格备案管理、严禁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完善商品住房限售政策等9个方面推出楼市新政。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通知》明确,结合芜湖市当前实际,加大住宅用地储备力度,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重点加大非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量,提高中低价住宅用地供应比例。
2021年,芜湖市市区在去年住宅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30%以上,公告出让面积不少于2850亩。
芜湖市将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热点地块土地竞拍时灵活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最高限价时转竞配建租赁住房 摇号”、“限地价、竞限价回购商品房 摇号”、“限地价、竞品质”、在土地出让环节确定商品住房备案均价等多种方式。
《通知》指出,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指导各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不予办理价格备案。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科学指导分期预售许可办理节奏,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再调整,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均价保持稳定。
芜湖市将加强对学位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热点学区严格实行同一套住宅房小学6年内、中学3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多胞胎、二孩家庭除外)。
芜湖市将认真谋划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入学政策,通过教师交流的方式,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发展,抑制“学区房”上涨预期。
此外,严厉查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网络媒体等市场主体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利用学区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在广告中使用“学区房”进行宣传等行为。
芜湖将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监管,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对预约登记购房人数大于当期批准预售房源数30%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当地公证机构采用公证摇号方式销售,预约登记名单、摇号结果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同时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指出,加快住房上市节奏,新建商品住房单次预售以幢为单位,面积不得少于2万平方米。
芜湖市规定,居民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本文发布后新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点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后方可转让。
非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继续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芜政〔2017〕23号)中关于“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居民购买的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本文发布后新购买的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
芜湖市将加强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严肃查处无证销售、捂盘惜售、强制搭售、价外加价、强制全款购房、恶意哄抬房价、散布虚假信息、利用小区业主群煽动抱团涨价等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
《通知》指出,芜湖强化房地产信贷管理,严格落实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芜湖市明确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快空置公租房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新市民和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需求。
完善物业服务管理体制,推动“四级”分工的全面落实,强化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健全物业服务信用体系,优化物业服务调处机制,多元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推动智慧物业平台建设,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据了解,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芜湖市是安徽省内继合肥之后,第二个出台系统性楼市新政的城市。


房地产公司融资需要什么条件?

澎湃新闻获得的消息显示, 交易所反馈给陆家嘴的文件函提到,如发行单位属于“关注类”企业,需另外提供至少六个方面的消息,待交易所审核,方能发行。1、房地产业务针对性信息披露安排;2、偿债资金的来源、偿债安排的可行性;3、抵质押等増信措施;4、投资者保护契约条款;5、说明房地产业务非一、二线城市的占比情况,若超过50%,需主承销商对发行人非一、二线城市业务开展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受托管理人完善本次债券存续期内针对非一、二线城市业务开展情况的持续信息披露安排。6、对已做出的承诺、未来的测、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重大事项提示等相关内容,约定存续期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持续信息披露安排。根据去年10月的监管函,发行公司债的房企需满足一定的基础条件,非上市的民企收到规模的限制。境内上市公司、房地产央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所属房企,或是中国房地产行业协会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企,满足其中之一方可发债。此外,200亿元总资产、30亿元营收、净利润、65%负债率、一二线土地储备占比50%,这些分类指标将部分中小房企推至公司债门外。同策咨询研究总监张宏伟认为,今年国内房企融资渠道收紧,未来会有更多的房企将融资需求转向至海外,但门槛并非小企业可触及。

上海房管局:7月1日起 将进一步贯彻实施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6月23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意见》表示,在新建物业管理区域的核定方面,对有市政道路、自然河道、公共通道及公共空间穿越的住宅建设用地,在住宅建设工程设计时,原则上建设单位应当分别配置配套设施设备。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环节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环节征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意见时,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提出具体意见。
建设单位在首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申请,并提交所需资料。
《意见》表示,物业管理区域核定后,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的需要申请进行调整,调整需满足相关条件,并提交所需资料。
物业管理区域的统一管理方面,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住宅物业、配套建设的停车位等不得与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部分分割管理。
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建设项目分期开发的,其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以该物业管理区域为范围。先期开发区域内销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可就整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事项作出决定。及对业主大会筹备组、换届改选小组中各方代表的产生及运行规则做出规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以及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财务审计。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应当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相关机构进行资料备案。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的坐落、面积等在审照附图中予以注明,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对分期开发的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整个物业管理区域的配置要求,在先期开发的区域内一次性配置或者提供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在未按照规划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前,不得擅自变更、分割、转让、抵押临时物业管理用房。
建设单位在申请物业交付使用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分,包括房屋的主体结构、外墙、屋面、楼地面、装饰等部位及水、电、气、消防、电梯等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照《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并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所有的机动车停车位向业主、使用人出租的,其收费标准应当在前期物业合同中予以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前,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调整。
《意见》表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受托管理服务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委派一名项目经理,作为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服务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已组建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约定。
实行物业服务包干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前,应当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物业服务价格评估,或者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前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业主大会成立前,公共收益由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区房屋管理部门代为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并开设账户后,区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将代为管理的公共收益本息一次性划转至业主大会账户。
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按照房屋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物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外墙的清洁,由业主负责。
住宅小区内水、电、气分户计量表和表前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服务单位分别承担;分户计量表后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业主承担。
《意见》表示,物业出售人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交纳其应交的专项维修资金,同时,垫付尚未销售物业部分的应由物业买受人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
此外,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将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的相关信息在平台上予以公布。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200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国内生产总值预期增长5.5%左右。关于住房需求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关于减退税房价,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个税将有新变化,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政府工作报告,要点如下:一、去年工作回顾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1%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疫苗全程接种覆盖率超过85%二、今年主要预期目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三、今年部分重点工作财政:今年赤字率拟按2.8%左右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加约1.5万亿元、规模近9.8万亿元政府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减税: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就业: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政务服务: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消费: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地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创新: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乡村振兴: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开放:推动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商签高标准自贸协定环保:完善节能节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等环保产业支持政策教育: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减负工作医保: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社会保障: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住房: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文体: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港澳台: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来源:新华社、人民日报

央行发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是怎么回事?

8月9日,央行发布《2021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指出,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对于下一阶段主要政策思路,报告指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保持货币政策稳定性,增强前瞻性、有效性,坚决不搞“大水漫灌”,继续聚焦支持实体经济,助力中小企业和困难行业持续恢复,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经济行稳致远。未来租房跟买房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小未来楼市绝对是一个“房住不炒”的楼市,房子真的就只能是起到一个满足居住需求的作用。而现在国家在不断完善租房市场,并且出台了一系列保障租房者权益的政策,所以从这些政策来看的话,未来租房跟买房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小。更重要的是,如果只是从居住成本角度考虑的话,租房无疑比买房更加划算。这就意味着未来市场上的购房者有更多的居住选择,这会分流走很大一批购房需求,最后房价也会因为购房需求减少而出现下跌。以上内容参考 界面新闻-央行:牢牢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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