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时间:2024-04-21 04:22:41编辑:奇事君

山东: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014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


  第六条学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学院招生各项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院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学院按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对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学院执行相关省市的录取规定。


  3、对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对于投档考生,均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录取专业时,相同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再看考生其他志愿专业(其他志愿专业为平行志愿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我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按退档处理。


  4、校企合作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原则上按照我院制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如有特殊录取要求则按照所在录取省份录取规则执行。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院执行各省相关政策。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


  8、外语考试类别:非英语专业学生语种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他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9、山东省春季高考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大类实行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报考以下专业(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水上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体检要求执行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1年1月1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女生身高范围163cm-175cm,视力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身高范围173cm-185cm,*眼视力C字表0.7以上。具体身体条件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规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考生可通过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院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招办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院通过一系列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学院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严格入学资格审查及体检复查,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体检不合格者,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对复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2-81735177


  学院传真:0532-81735188


  申诉电话:0532-81735988


  招生信息网: https://zs.qdgw.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qdgwzkzx


  电子邮箱:qdgwzsb@163.com


  官方QQ群:274128544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山东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


  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2022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14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党委 书 记、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学院招生各项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对实行新 高考 改革的省份,学院执行相关省份的录取规定。 3、对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对于投档考生,均按专业 志愿 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录取专业时,相同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再看考生其他志愿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我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按退档处理。 4、校企合作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报考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时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要求为准。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原则上按我院制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如有特殊录取要求则按所在录取省份录取规则执行。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院执行各省相关政策。 7、往届生的录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 8、外语 考试 类别:非英语专业学生语种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新生 入学后其他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9、山东省春季高考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大类实行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以下专业(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水上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体检要求执行国家海事局《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体检标准(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2年1月1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女生身高范围163cm-175cm,视力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身高范围173cm-185cm,裸眼视力C字表0.7以上。具体身体条件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规定的标准(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考生可通过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院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招办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院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通过一系列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 证书 颁发 第十八条 学院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严格入学资格审查及体检复查,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体检不合格者,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对复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2-81735177 学院传真:0532-81735188 申诉电话:0532-81731866 招生信息网:https://zs.qdgw.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qdgwzkzx或微信搜索公众号“港湾招考权威发布” 电子邮箱:zsb@qdgw.edu.cn 官方发布QQ群:274128544

2021年4月山东泰安泰山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领取公告

  一、领取对象

  在泰山区报名现场确认,且普通话测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考生。

  二、交验证件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领取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由他人代领证书的,除交验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准考证”原件外,还需交验代领人的身份证。

  三、集中发放安排

  时间:2021年7月6至2021年7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泰安六中新校区格物楼5120室。

  注意事项:

  1.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结合集中发证的时间和交验证件的要求;在规定时段,错峰、错时安排领取证书;领取时戴好口罩,须同时出示健康码;排队自觉间隔1米以上距离。

  2.如考生遗失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可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其他链接-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http://sd.cltt.org/Web/Login/PSCP01001.aspx)”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页面,代替交验准考证原件。

  3.根据疫情防控及相关要求,集中发证期间未领取证书的考生,请9月1日后,电话预约领取,联系电话:0538-6368118。


2021年4月山东泰安新泰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1.领取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示健康码),代为领取的请携带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出示健康码)。

  2.领取时戴好口罩,排队自觉间隔1米以上距离。

  3.领取地点: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教师工作科(新泰市青云路691号,联系人:陈新,联系电话:7224737)

  领取时间:7月2日----7月9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新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一级(标准的普通话)

  一级甲等(测试得分:97分-100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一级乙等(测试得分:92分-96.99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

  二级(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级甲等(测试得分:87分-91.99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

  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

  三级(一般水平的普通话)

  三级甲等(测试得分:70分-79.99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较明显。词语、语法有失误。

  三级乙等(测试得分:60分-69.99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语、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证明应试人普通话水平有效凭证,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下成绩的证书由省(直辖市)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加盖印章后颁发,普通话一级甲等的证书须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审核并加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印章后方为有效。有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2022年济宁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济宁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宁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宁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度济宁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及代码:济宁学院,1045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及邮政编码: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273155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等规章,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 第十条 济宁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外语语种限定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俄语、日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 高考 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考生,遵循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位次原则进行录取。 学校执行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或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 志愿 ,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 (一)普通类(普文、普理)专业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相关科目成绩并参考体检情况,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二)山东省公费 师范 生录取原则 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次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三)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 艺术 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师范类)、音乐教育(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舞蹈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五) 体育 类专业录取原则 运动康复、体育教育(师范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六)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七)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 (八)考生报考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在确定录取资格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考生也可致电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录取结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每一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及时通过济宁学院招生网公布。 学校按录取 新生 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修业年限:普通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普通专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 毕业 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济宁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由学校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济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对以济宁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济宁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3196696 3196209 传真:0537-3196209 学校网址:https://www.jnx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jnxy.edu.cn

济宁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亲,你好[开心][开心]!很高兴为你解答,[鲜花][鲜花][鲜花]济宁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具体如下;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202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外语语种限定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俄语、日语。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摘要】
济宁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提问】
亲,你好[开心][开心]!很高兴为你解答,[鲜花][鲜花][鲜花]济宁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具体如下;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202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外语语种限定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俄语、日语。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回答】


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办中专学校有哪些

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办中专学校有以下这些:1.山东省公办中职学校名单(370所)。2.序号学校名称学校性质。3.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公办。4.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公办。5.济南市历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办。6.济南市工业学校公办。7.莱芜航空中等专业学校公办。8.济南信息工程学校公办。9.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办。10.济南艺术学校公办。11.济南旅游学校公办。12.济南传媒学校公办。13.济南特殊教育中心公办。14.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公办。15.济南理工学校公办。16.济南市长清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办。17.章丘中等职业学校公办。18.济南市莱芜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办。19.济南新技术应用学校公办。20.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办。21.济南科技学校公办。22.山东体育学院附属中学公办。2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公办。24.山东冶金中等专业学校公办。25.济南铁路学校公办。26.济南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公办。27.济南新能源学校公办。28.济南市黎明学校中职班公办。29.济南护理职业学院(面向新疆生)公办。30.济南市莱芜特殊教育学校公办。31.山东技师学院公办。32.山东劳动技师学院公办。33.山东公路技师学院公办。34.济南市技师学院公办。35.莱芜技师学院公办。36.山东冶金技师学院公办。37.青岛旅游学校公办。38.青岛艺术学校公办。39.青岛烹饪职业学校公办。40.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公办。41.山东省青岛第二卫生学校公办。42.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公办。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告诉我。【摘要】
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办中专学校有哪些【提问】
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办中专学校有以下这些:1.山东省公办中职学校名单(370所)。2.序号学校名称学校性质。3.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公办。4.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公办。5.济南市历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办。6.济南市工业学校公办。7.莱芜航空中等专业学校公办。8.济南信息工程学校公办。9.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办。10.济南艺术学校公办。11.济南旅游学校公办。12.济南传媒学校公办。13.济南特殊教育中心公办。14.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公办。15.济南理工学校公办。16.济南市长清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办。17.章丘中等职业学校公办。18.济南市莱芜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办。19.济南新技术应用学校公办。20.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办。21.济南科技学校公办。22.山东体育学院附属中学公办。2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公办。24.山东冶金中等专业学校公办。25.济南铁路学校公办。26.济南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公办。27.济南新能源学校公办。28.济南市黎明学校中职班公办。29.济南护理职业学院(面向新疆生)公办。30.济南市莱芜特殊教育学校公办。31.山东技师学院公办。32.山东劳动技师学院公办。33.山东公路技师学院公办。34.济南市技师学院公办。35.莱芜技师学院公办。36.山东冶金技师学院公办。37.青岛旅游学校公办。38.青岛艺术学校公办。39.青岛烹饪职业学校公办。40.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公办。41.山东省青岛第二卫生学校公办。42.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公办。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告诉我。【回答】


山东公办中专有哪些学校

山东公办中专有胜利石油学校、山东省卫生学校、山东省城市建设学校、山东省邮电学校、山东省潍坊艺术学校、山东省机械工业学校、山东省林业学校、济南铁路机械学校、山东省轻工业经济管理学校、山东省昌潍农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简称中专,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从学校分类上看,中等专业学校有两类: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按照《职业教育法》等规定和国务院现行的“三定”方案,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归教育部门管理。学校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明确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职责,做好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和通过非法中介招生,不得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联合招生。学校发布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应当真实准确,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滕州市中考成绩怎么样

第一名尚贤中学录取到一中人数为368,中考人数为1128,升学率为32.62%。第二名育才中学录取到一中人数为490,中考人数2035,升学率为24.08%第三名北辛中学录取到一中人数为594,中考人数2499,升学率为23.77%第四名滕南中学录取到一中人数为361,中考人数1847,升学率为19.55%第五名滕东中学录取到一中人数为127,中考人数1006,升学率为12.62%第六名滕西中学录取到一中人数为81,中考人数739,升学率为10.96%第七名洪绪中学录取到一中人数为26,中考人数238,升学率为10.92%第八名界河中学录取到一中人数为51,中考人数475,升学率为10.74%第九名大坞中学录取到一中人数为12,中考人数123,升学率为9.76%第十名南沙河中学录取到一中人数为15,中考人数160,升学率为9.38%

滕州中考分数线是多少

预计2023年枣庄滕州普通高中中考分数线最低在400分以上,由于中考还未开始,请大家参考2022年枣庄市滕州高中录取分数线:滕州二中录取线录取线:音乐特长生普通:394;特招:343,美术特长生普通:375;特招:315,体育特长生310,普通生476。2023年,滕州一中录取成绩分数线为503分,滕州一中,这是一所很优秀的中学历史,很悠久,近些年来,从滕州一中走出多名优秀的学生,分别考入我们国家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等国内重点知名大学滕州一中受到社会的高度赞扬。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滕州一中在社会当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滕州一种之故此,可以获取优异的成绩,这第一要归功于滕州一中的学校领导班子,这是一个团结的班子,奋进的班子,他们带着全校教师员工努力开拓,找寻合适学生的教学方式和教学工作。滕州一中录取成绩分数线(2023年)一、自主招生: 计划270人,录取266人,成绩分数线559分。二、艺体生: 计划80人,录取64人,各种别成绩分数线: 体育特长生录取37人,成绩分数线174分; 音乐特长生录取12人(含破格3人),最低控制成绩分数线505分; 美术特长生录取15人(含破格2人),最低控制成绩分数线505分。

2022济南大学能进双一流吗

2022济南大学应该能进双一流。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首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山东省“冲一流”建设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应急管理学院建设首批试点学校。学科建设截至2019年3月,学校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学科4个、山东省重点学科14个、山东省文化艺术重点学科3个。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济南大学

济南大学是双一流吗

不是。济南大学不是双一流学校。济南大学于1948年始建,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共建高校、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首批应用型特色名校高校。其前身是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2000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和济南联合大学合并组建济南大学。2001年4月,原民政部济南民政学校和原山东省物资学校并入济南大学。2013年,济南大学成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双一流是指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计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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