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法局是干嘛的
法律主观:司法局是组织实施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直接面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行政机关。负责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对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法律客观:《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第一条 要进一步深化对基层司法所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在我国司法行政体系中,司法所是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直接面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重要职能,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渠道和前沿阵地。
上海市司法局的机构职能
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市司法局“三定规定”市司法局具有19项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起草司法行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二)指导和监督监狱管理工作。(三)负责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四)指导和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管理的工作。(五)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县、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六)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律师工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在沪设立的国外(境外)律师机构;审批本市在国外(境外)设立的律师机构。(七)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八)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九)指导和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十)指导和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十一)组织实施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十二)负责本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承担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三)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十四)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十五)按规定和权限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审核、立项、转报;监督指导监狱、劳教固定资产投资和管理工作。(十六)指导和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管理区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十七)承担上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八)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葛占林上海司法局什么工作
上海市政府部门
粜上海臫头条市司法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主管全市司法和法制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主要职责是管理、指导全市的监狱工作、戒毒场所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律师工作、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及承担上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摘要】
葛占林上海司法局什么工作【提问】
上海市政府部门
粜上海臫头条市司法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主管全市司法和法制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主要职责是管理、指导全市的监狱工作、戒毒场所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律师工作、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及承担上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回答】
郭占玲什么职务 过【提问】
查询不到相关信息,万分抱歉,十分感谢您的提问,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司法行政复议
法律分析:司法行政复议是指司法行政相对人(公民、和其他组织)不服司法行政机关的,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据此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法律依据:《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 第十一条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法制工作机构人员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提出自行,申请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但应说明理由。司法行政复议程序的特点又体现在行政性方面。如复议机关自收到复议申请书至作出决定止,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十日,司法行政复议作为行政活动,必须充分体现行政的效率原则,复议组织可以利用这些特点,迅速查清事实、解决司法行政争议。所以,就解决司法行政争议而言,司法行政复议程序比行政诉讼程序更经济、更具有效率。
上海市公安局行政复议流程
法律分析:当事人持现场民警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处理通知书到一般程序处理岗位进行处理——民警根据强制措施凭证或处理通知书所处罚条款进行处理制作受案登记表、领导审批表、询问笔、告知笔录、行政决定书——驾驶人分别在法律文书上签字确认——驾驶人持公安管理行政决定书15日内到工商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持现场民警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处理通知书、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后如不服此决定的可以在收到此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