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盐城市国家税务局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方案的批复》(苏国税发[2005]184号),我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派驻机构的具体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如下: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设置如下:(一)办公室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二)政策法规处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三)流转税管理处负责流转税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低扣凭证的业务;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负责流转税纳税申报业务管理。(四)所得税管理处负责所得税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五)国际税务管理处撤销涉外税务分局,将涉外税收管理处更名为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涉外税收政策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区涉外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六)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撤销进出口税务分局,保留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打击出口骗税工作。(七)征收管理处负责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等税收资料的管理和运用;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分析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主管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及有关建帐建制工作;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注册税务师管理及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负责办税人员的管理工作。(八)计划统计处贯彻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负责全市经济税源的调查、预测和提出税收计划分配的方案;负责日常税源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微观分析;负责全市税收会计核算,生成、上报各类税收会计、统计报表,负责并检查税收入退库;负责全市税收票证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九)财务管理处贯彻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和市本级的经费预算、决算;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计划统计处与财务管理处合署办公。原征收计统处与财务审计处名称撤销。(十)人事教育处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录用、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科级,挂靠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十一)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本系统科级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十二)办税服务厅(原第一税务分局更名)负责受理盐城市市区范围内纳税人上门办理的各项涉税申请事项,即: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包括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帐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的接收、审核;税款征收(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进项发票认证、“一窗式票表稽核”;市区运输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和农产品收购凭证等四种非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电子信息采集、传输);发票领购缴销(包括验旧)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代开;金税工程相关事宜;各类涉税申请(包括部分税收法律救济);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即:以市局名义处理逾期办理税务登记、逾期申报、发票验旧中发现的违章等行为);行政许可受理;欠税公告的发布;税务咨询等工作;负责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其内设机构数量和序列不变,原受理核批科更名为受理科。(十三)机关党委办公室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原第二税务分局更名),级别为正科级,管辖区域不变,其内设机构数量和序列不变,原调查执行科更名为税源管理科。(二)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级别为正科级。其内设机构数量和序列不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设置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一)信息中心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集中处理并深化利用全市国税征管数据;负责网络申报数据的接收及相关技术处理;负责每月征管信息分析报告数据的采集及相关工作;对征管活动进行实时的、远程的、全面的监控;数据深化利用,为日常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二)机关服务中心拟定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局机关车辆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三)培训中心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接待和会议服务等工作。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派驻机构,级别为正科级。(一)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原第三税务分局更名)(二)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原第五税务分局更名)第一税务分局和第二税务分局,管辖区域不变,其内设机构数量和序列不变,原调查执行科全部更名为税源管理科。负责管辖区划范围内的纳税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各类专业市场的纳税服务、纳税评估、税务行政处罚等税收管理工作,以及与税源管理、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政策管理、金税工程、申报管理、欠税管理等相关的调查、核批、执行工作,包括日常管理性检查。 按照行政区划,设置东台市国家税务局、大丰市国家税务局、盐都区国家税务局、建湖县国家税务局、射阳县国家税务局、阜宁县国家税务局、滨海县国家税务局、响水县国家税务局,上述8个单位均为盐城市国家税务局所属全职能正科级机构。(一)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内设机构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股级。1、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税政管理科(原综合科更名)负责流转税、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和日常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工作;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物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征收管理科(原法规科更名)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涉税法律事务,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收资料和普通发票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4、人事教育科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5、监察室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6、计划统计科成立计划统计科,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直属机构稽查局稽查局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事业单位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四)派驻机构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所属税务分局为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的派驻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统一按数字序列命名,负责分局辖区内的国税征管工作,机构级别均为副科级。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派驻税务分局的数量及管辖范围、领导职数、内设机构(股级)、人员配置,严格按照盐城市局2004年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配备方案的批复文件执行。各县(市、区)第一税务分局内设机构数量和序列不变,原受理核批股更名为受理股;其他派驻税务分局,其内设机构数量和序列不变,原调查执行股更名为税源管理股。
盐城税务局电话号码
盐城税务局电话号码为0515-83936001。税务局的主要职能如下: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3、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盐城市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市纳税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对市区所有纳税人的宣传辅导、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等工作。受理纳税人发起的各类事项,征收税款、基金(费),承担涉税审批、初始纳税鉴定、项目登记、税款划缴协议签订以及催报催缴等部分管理事项,对前台工作中一般性违法行为的处理。办公地点:盐城市迎宾南路123号。办税服务厅设置: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下设二个全功能办税服务厅:迎宾南路办税服务厅(盐城市迎宾南路123号),开发区办税服务厅(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松江路18号) 工作职责:负责市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全市重点税源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协税护税工作;负责所辖纳税人的其他税源管理工作。办公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160号。 工作职责:负责市经济开发区一般税源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负责所辖纳税人的其他税源管理工作。办公地点: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松江路18号(招商大厦7楼)。 工作职责:负责亭湖区、城南新区范围内除建筑业、房地产业一般税源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负责所辖纳税人的其他税源管理工作。办公地点:盐城市人民中路56号(市中医院对面)。 工作职责:负责亭湖区、城南新区范围内个体等零散税源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审批事项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协税护税工作;负责所辖纳税人的其他税源管理工作。办公地点:盐城市青年中路14号。 工作职责:承担市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和全市重点税源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和日常税务检查工作。办公地点:盐城市迎宾北路69号。 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全市地税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法规、政策及制度情况;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牵头组织全市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全市或区域性地方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承担案件的转办、查办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办公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潘黄镇镇北路1号。
2018年国税面试全国考题一样吗,有没有海南地区的真题?求大神
凡参加统考的地方国税局均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题目设置上有一般结构化面试问题,也有相对比较特殊的微材料题与漫画题。但是你必须要注意国考不同的部门面试的情况截然不同,尤其是全国各个地方有可能有差异。 从2016年国考海南国税局面试开始了一种全新的形式:考生在考场外会分组,一组三个人,这三个人刚好是同一岗位的竞争对手,并且抽签决定1、2、3号。这三位考生会在场外拿到题目及答题要求,之后会给一定思考时间,大概20-25分钟(上一组考生答题时间)进行场外思考题目:题目数量为三题,都是结构化题目。但是答题要求中,重点需要关注三点:一是每道题答题时间2分钟;二是答题顺序上要求第一题为1号、2号、3号,第二题为2号、3号、1号,第三题为3号、1号、2号;三是所有考生回答完毕后,每位考生会对其他考生进行点评。 具体的题目你可以参考面试真题
江苏国税查询,进入“发票查询”后,怎么没有查询点?
进去网站右下方更多业务选项,第5排2列信息查询即可。1. 进入网站点击更多业务选项;2. 按照显示点击信息查询即可。3.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是江苏省主管国家工作的行政机构,由国家税务总局实行垂直管理。主要负责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包括: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营业税中央收入部分、中央企业及2002年以后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同时,还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理。4. 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江苏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5. 负责全省各项国家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工作。6.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各项税收征管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国家税收执法职能。7.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项地方税、基金和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8. 主要职能是:负责全省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纳税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严肃查处偷骗税。负责全省国税系统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围绕江苏经济发展战略,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控和监督职能,努力为发展市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服务。监督检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方针政策情况。管理全省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省辖市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负责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管理江苏省税收学校。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开展税收咨询。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苏省增值税发票真伪在国税网站查询哪里查呀?其他地区直接可以输入
查询发票真伪的方法网上发票真伪查询的说明:
1、若您是第一次查询,请选择“第一次查询该发票”项;
2、若发票上印有信息码,请您在右侧“发票号码”栏依次连续输入信息码、发票号码,在“密码”栏输入密码,按“查询”键;若发票上没有信息码,请您在右侧“发票号码”栏依次连续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旧版发票则直接输入18位发票号码,在“密码”栏输入密码,按“查询”键。
付了印花税的电子缴款凭证从哪儿打印啊
在国家税务局打印。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所以,税率比较低;凭证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就其所持凭证依法纳税。扩展资料印花税的征税对象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应税凭证,凡书立和领受这些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印花税,其征税范围是极其广泛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书立经济凭证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通。因此,印花税的征收面将更加广阔。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印花税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地方税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保卫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地税系统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内部网站运行与维护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二)政策法规处拟订地税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地方税收立法计划,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承担地税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承担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反馈和汇编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涉税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三)营业税和基金管理处组织实施营业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和税基管理等工作。(四)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收管理处)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工作,执行有关协议、协定;承担有关国际税收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和税基管理等工作。(五)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组织实施财产和行为各税种(含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和税基管理等工作。(六)规划财务处编制地税系统地税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分配年度税收、基金(费)计划;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管理税收数据;承担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拟订地税系统财务、资产、基建和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汇编地税系统财务预算、决算;承担地税系统资产和着装管理工作。(七)纳税服务处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管理纳税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受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八)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制定税收征管规程;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治税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九)督察内审处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巡视检查工作。(十)基层工作处组织实施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组织指导地税系统机关作风建设;承担市级地税机关年度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的工作规划;指导、检查地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十一)人事处拟订地税系统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地税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系统有关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承办地税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查、审批。(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作风建设工作。(十三)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省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
稽 查 局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全省地方税务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法规、政策及制度情况;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牵头组织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全省或地区性地方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承担案件的转办、查办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直属税务局负责南京地区省属企业及省政府指定的其他省属企业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涉外税务局负责南京地区省属涉外企业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