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的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六安市教育局电话为0564-3379455、3379700。六安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定。(二)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实施初、中等和学前教育的课程计划、课程改革,规划实施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扩展资料机构设置:(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相关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师资的综合管理工作;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能部门的安排和指导,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参考资料来源:六安市教育局——首页
六安教育局举报电话号码多少
监督举报电话:六安市教育局:3379453,3376172哪些情况下可以向教育局投诉呢?1、有偿补课:教育部门有严格规定在编老师不允许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如果发现老师有偿补课,可以进行投诉。2、体罚学生: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3、滥收费: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学生家长吃请、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4、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
六安市教育局电话
六安市教育局电话是0564-3379455。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外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统战工作。负责市教育局网站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维稳的牵头、督办工作。负责系统内应急工作牵头督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的行政审批有关事项,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其他综合性工作。人事科。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师资的综合管理工作。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能部门的安排和指导,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和新任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干部、局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相关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做好群团工作和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以上内容参考:六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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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教育局电话0564-3379455。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1、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外事工作。2、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思想政治工作科)。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统筹指导和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含中等及以下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教育体育政策宣传、贯彻落实。负责直属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工作。3、人事科。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师资的综合管理工作。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能部门的安排和指导,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和新任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4、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宏观指导制定教育体育系统基建投资计划。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工作。
安徽省六安市教育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六安市政府各类公开电话2006年09月27日16时57分中安在线六安市市长热线0564-3379999六安市投诉受理中心0564-3323950六安市政府热线0564-3279999六安市监察局0564-3378183(投诉中心)0564-3379269(举报热线)六安市卫生局0564-3379920(咨询热线)3379890(市民卫生举报热线)3379955(医疗市场举报热线)3379860(传染病举报热线)3379850(医德医风举报热线)六安市药监局0564-3338690(值班热线)3338701(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热线)3338688(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热线)六安市经贸委0564-3379962(安全生产事故举报热线)3379733(举报热线)六安市公安局0564-3378034(举报热线)3378033(治安支队举报热线)六安市旅游局0564-3379183(热线电话)六安市农委0564-3632110(农技110)3630364(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3630306(举报热线)六安市工商局0564-3341121(投诉、举报热线)12315(举报热线)六安市劳动保障局0564-3337677(职工维权热线)六安市文化局0564-3379195(文化市场举报热线)六安市司法局0564-3330148(148法律咨询热线)3341596(法律援助中心)3319414(法律服务监督)六安市教育局0564-3379245(举报热线)六安市国土资源局0564-3338815(信访热线)3338810(法律法规咨询热线)六安市林业局0564-32144550(森林公安、防火热线)3213080(退耕还林举报热线)六安市交通局0564-3313014(交通局投诉中心)96333(交通运政投诉热线)六安市人事局0564-3379016(监督举报电话)六安市统计局0564-3379258(经济普查热线)六安市科技局0564-3379757(咨询热线)六安市公路局0564-3217837(征费咨询)3260066(路政咨询)六安市盐务局0564-3312974(盐务管理监督电话)六安市邮政局0564-3286916(投诉热线)六安市商贸流通协会0564-3212605(举报热线)六安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0564-3996116(举报热线)六安市商业贿赂举报电话0564-3378080六安市劳动保障系统再就业监督举报电话0564-3331826六安市国土资源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3338815六安市国土资源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3338815寿县土地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4033625金寨县土地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7066220、7062509-8810舒城县土地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2552、8624030-8807霍山县土地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5022118叶集试验区国土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6499655金安区土地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3320422裕安区土地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3334795开发区土地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3631885六安市供电局投诉电话0564-3316094六安市出租车监督电话0564-328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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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64—3379455;传真号码:0564-3379176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六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二)公开形式1.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网站(http://jyj.luan.gov.cn/index.html);2.新闻发布会;3.“六安市教体局发布”微信;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一)受理机构机构名称:市教体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5号楼204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64—3379455;传真号码:0564-3379176;邮政编码:237000。(二)申请内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4.受理机关名称。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三)申请方式。申请人填写《六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收信人名称请注明“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通信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市行政中心5号楼2楼204室;联系电话:0564—3379455;邮政编码:237000。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1)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市行政中心5号楼2楼204室。(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3)联系电话:0564—3379455。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传真号码:0564-3379176。4.网页申请。请登录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四)申请注意事项。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5.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省级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五)答复时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三、不予公开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1,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工作机构名称: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办公室。3,办公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市行政中心5号楼2楼204室。4,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5,联系电话:0564—3379455。6,传真号码:0564-3379176。7,互联网联系方式:lajy@luan.gov.cn。(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五、监督和救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0564-3341970。地址:六安一中东校区立德楼305室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等工作。;负责人:段勇(院 长);科室成员:张军(副院长)、潘亮、李洁、孙润智、仝柏林、吕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绩查询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得知,2022年安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时间:9月份中旬。查询入口开通后,考生可进入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成绩会考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语文、数学和英语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50分,其他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呈现,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其他考生成绩均认定为合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2021年上半年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舒城县教育局获悉,2021年上半年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按照国家、安徽省疫情防控、安徽省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县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受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经舒城县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1)户籍在舒城县的人员;
(2)持有有效舒城县居住证的人员;
(3)舒城县户籍,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有效舒城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舒城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舒城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港澳台居民持有舒城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或单位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符合直接认定人员的条件详见本公告第五项“其他事项”第一条)
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http://ahywpc.ahedu.gov.cn)。
三、认定流程
特别提醒:申请人在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时,“通讯地址”栏务必填写本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
(一)网上申报
2021年上半年我县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统一时间为4月12日-4月23日17时;6月18日-6月28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4月26日—4月29日;7月1日-7月2日(正常工作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审查确认地点:舒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4-8622385,0564-8671321。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要服从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舒城县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驻舒城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舒城县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舒城县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舒城县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体检表》
按照疫情防控关于“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今年不组织集中体检。请申请人网上报名后,于周一至周六上午8:00(空腹)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戴口罩,到舒城县中医院门诊三楼体检中心参加教师资格体检(女性申请人避开生理期)。申请人需服从体检中心统一安排。《体检表》由该中心提供。
现场确认时提交该体检中心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中心印章(体检当次有效)。体检照片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电子证件照同一底版,体检表用A4纸双面打印。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任教学科等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81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8号),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舒城县教育局
2021年4月7日
六安市教育局官网
您好,亲亲,很高兴为您服务,六安市教育局官网 https://jyj.luan.gov.cn/ 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六)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七)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八)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九)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摘要】
六安市教育局官网【提问】
您好,亲亲,很高兴为您服务,六安市教育局官网 https://jyj.luan.gov.cn/ 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六)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七)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八)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九)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回答】
六安市教育局里的科室种类
六安市教育局有以下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思想政治工作科)、人事科、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教育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摘要】
六安市教育局里的科室种类【提问】
六安市教育局有以下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思想政治工作科)、人事科、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教育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回答】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外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统战工作。负责市教育局网站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维稳的牵头、督办工作。负责系统内应急工作牵头督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的行政审批有关事项,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其他综合性工作。
(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思想政治工作科)。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统筹指导和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含中等及以下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教育体育政策宣传、贯彻落实。负责直属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行风。负责协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回答】
(三)人事科。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师资的综合管理工作。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能部门的安排和指导,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和新任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干部、局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相关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做好群团工作和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四)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宏观指导制定教育体育系统基建投资计划。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工作。研究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及业务咨询,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经费的预决算及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监测全市教育体育投入政策的执行和经费的使用,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分配方案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指导管理教育体育外援经费和教育贷款,协调国家高等院校学生助学贷款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参与管理教育体育基建投资。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回答】
(六)教育科。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及课程改革,检查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教学计划、教材、教辅用书、教学用具和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情况。检查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使用、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省级、市级一类幼儿园认定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国防、禁毒等各类专题教育工作。指导办好各类示范(重点)学校(园),负责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及直属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研究制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科室编制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参与中小学教师与教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双拥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组织实施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辖区内高校函授站点管理工作。
(七)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工作规划,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案并监督检查。组织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查,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县(区)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和年度教育体育工作考核评估。统筹规划、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工作。【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