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税务局税政处电话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令时14:30—18:00)
联系电话:
1.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12366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027-87322052
3.税务部门联系电话:027-87322052
4.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27-87322082
5.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27-87322307
6.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电话:
(1)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运维:
95113(金税盘、税务Ukey)
4006112366(税控盘、税务Ukey)
4006020889(税控盘、税务Ukey)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邮政编码:430071【摘要】
湖北省税务局税政处电话【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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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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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027-87322052
3.税务部门联系电话:027-8732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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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27-8732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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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人端
进入方法:进入百度首页,搜索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第一个出现的就是,点击进入就可以。附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https://wsbs.hb-n-tax.gov.cn/hbgs/tax/gov#)。网上申报流程:首先进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首页->然后点击网上办税->在左边选择申报缴税->点击屏幕正中的进入办税区->在弹出的登陆办税大厅页面里输入相关登陆信息->进入办税大厅,选择需要申报的项目进行填写,保存,申报,这样就可以正式网上申报了。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从原武汉市税务局分设组建成立,经2001年机构改革之后,现有13个机关处室[办公室、税政管理一处、税政管理二处、税政管理三处、社保规费管理处、征收管理处、计划统计处、财务装备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处)、监察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处];2个直属机构(稽查局、涉外税收管理局);3个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计算机中心、教育培训中心);下设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15个分局;全局共设有141个基层单位(征收局、稽查局和管理稽查税务所)。2002年12月底,全市地税系统共有干部职工约3000人。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起草、审核和批转、印制有关文件、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负责秘书事务、公文管理、文书档案、机要通讯、保密、保卫、调研、信息、宣传;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信访工作;负责拟订局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承担新闻发布、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门户网站运行和信息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系统绩效目标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政策法规处拟订并组织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负责执法公示、执法示范单位(岗)创建等工作;负责地方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税收法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起草涉税规范性文件,承办上级和相关部门综合性涉税文件的审核、回复、备案和管理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税收行政处罚及听证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法定减税、免税的集体审议、统计与管理工作;承办税收行政复议、税收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系统普法教育、法制培训和执法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民创业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收入规划处编制年度税费任务和税费收入中长期规划;拟订并完善税款征缴退库制度,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费收入的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负责全市纳税凭证的印制、发放和检查管理工作;承担税费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费收入数据。财务装备处拟订财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负责税务经费、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拟订全市地税系统财务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报审核系统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核算及领拨;负责系统内部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经费管理;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承担系统服装制作及发放工作。督查内审处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等工作;承办财务管理、基建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开展税收和财务等工作巡视,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税收重大决策和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征收管理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拟订具体的配套制度和操作办法;起草并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综合性方案;组织实施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负责征管质量考核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收发票管理和税控器具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普通税收发票、税务登记证的印制及管理工作。税政管理一处组织实施营业税、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负责有关税种法定减税、免税的审核、报批和跟踪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税政管理二处组织实施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对所得税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所得税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负责有关税种法定减税、免税的审核、报批和跟踪管理工作;指导所得税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参与所得税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税政管理三处组织实施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负责有关税种法定减税、免税的审核、报批和跟踪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社保规费管理处负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和河道堤防维护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价格调节基金、排污费、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市政府委托地税部门代征的其他行政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办法;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订和完善规费征管方式方法,加强欠费和费源管理;组织开展规费征收、日常管理和检查。涉外税务管理处组织实施涉外税收政策法规,规范涉外税收管理机制;按规定权限组织协调国际税务管理事务,包括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的执行、非居民纳税人的管理、反避税调查调整、税收情报交换核查和国际税收管理的合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涉外(国际)税收政策法规、管理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受理、提供涉外(国际)税收政策法规、管理业务的咨询和辅导;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审核评税、税务审计工作。纳税服务处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并协助法规部门开展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负责办税公开、多元化申报方式推广、办税服务厅规范管理、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远程座席和网站互动栏目的建设工作;承办市局内、外网站的信息发布和短信平台的管理;协助国税部门做好对税务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参与其业绩评估、资质等级评定。技术管理处(运维灾备处)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负责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设备管理;负责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网络、主机、数据库、中间件等应用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信息系统运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据综合利用和查询展现;负责计算机灾难恢复方案的制定和灾难恢复所需资源保证;进行全市系统的数据备份、应用备份、日常运营管理和灾难恢复服务工作;负责相关外联网络(财税库行联网及其它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承担小型软件开发、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承担信息技术培训工作。人事处拟订系统干部人事制度、税务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干部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担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系统贯彻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督促区局党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出国(境)工作;负责承办市局机关统战、双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法规和全市地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及配套制度的拟订和实施;负责地税干部初任、任职等方面培训考试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地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教材建设和师资的管理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税务分局(所)建设等工作;承担系统文明创建、竞赛和评比表彰等工作;负责系统税容风纪、着装管理制度的拟订并组织实施;指导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承办市局机关计划生育及青、妇工作;负责制定系统工会和市局机关工会工作计划;指导系统工会工作和负责市局机关工会工作;配合党政部门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职工疗、休养和扶贫济困送温暖工作,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管理使用好工会经费。监察室负责组织和指导实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受理反映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材料和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材料,调查审理系统处级干部和市局机关处级以下干部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受理税务人员对党、政纪处分不服提出的申诉及申诉案件的复审和复核。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市局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宣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对系统离休干部、处以上退休干部及市局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开展慰问活动。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的疗养工作。编制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的预、决算,并按规定统一掌握使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的机构简介
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后,国税机关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 湖北省国税局现任局长:刘勇。班子成员现有九人,局长、四名副局长、纪检组长、两名总师、一名党组成员任武汉市国税局局长,还有四名副巡视员。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3万余人,其中在职正式人员2.4万人。全系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在职干部总数的92%,其中本科学历占35.8%,研究生学历占2%。另有385人获得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职称。 至2007年底,湖北省国税系统登记的纳税户总数为58.11万户,其中,内资企业12.38万户,外资企业0.49万户,个体工商业户45.24万户,分别占总户数的21.3%、0.83%、77.87%。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共计47394户。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全省已形成了以钢铁、卷烟、汽车、电力、化工等行业为主体的国税税源体系。从多年来全省国税收入完成情况看,体现了三个方面特点:收入规模逐年扩大。全省国税收入收入规模逐年扩大,2002年至2007年分别完成238.4亿元、269.5亿元、343.5亿元、444.4亿元、558.6亿元、679.5亿元。从2002年的238.4亿元到2007年的679.5亿元,增长2.85倍。2007年,湖北省国税收入总量在全国31个省市中排名第14位,在中部六省中排在第三位。收入增幅持续稳健。2002至2007年,全省国税收入增幅分别为10.2%、13.1%、27.4%、29.4%、22%、21.7%,近几年的增幅一直保持在21%-30%的区间内,始终处于高位运行。宏观税负稳步提升。2002年至2007年,全省国税宏观税负逐年稳步提升,分别为4.8%、5.0%、5.4%、7.1%、7.45%、7.86%,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
跪求: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各部门(工商局、地税、国税、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电话?
1.管委会办公室(工委办公室、工委宣传部、工会、机关党委) 办公电话:878041152.工商局 办公电话: 027-67880273 3.地税分局 办公电话: 027-67880241 4.国税分局 办公电话: 027-67880292 5.社会保障局 办公电话: 027-67880230 6.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27-67880458 投诉举报电话:67880644 纪检监察电话:678802817.组织部(编办、人事局)办公电话:678805668.发展改革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办公电话:67880040 67880498(金融办)传真:67880040扩展资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各派出机构有: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第四税务所,具体承担相应的税收征管与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工作职责:具体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收、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楼;邮政编码:430075;联系及传真电话:027-67880241,875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二、第二税务所工作职责: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对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5楼5701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5;联系及传真电话:027-67886016。三、第三税务所工作职责:负责区级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评估和属地管理税务所管辖企业的高风险纳税评估。办公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4楼4003、4005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5;联系及传真电话:027-67880240。四、第四税务所工作职责:负责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综合保税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区域内涉及国际税收、进出口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办公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4楼4008、4010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5;联系及传真电话:027-67880640。参考资料来源: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机构概况
跪求: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各部门(工商局、地税、国税、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电话?
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各部门电话如下:政务中心 027-67880300 工商 027-67880273 地税分局 027-67880241 国税分局 027-67880292 国土规划局(房产领证) 027-67880304 国土规划局(规划土地) 027-67880601 社会保障局(登记) 027-67880230 社会保障局(医疗、生育) 027-67880229 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 027-67880136 出入境 027-12580 公安分局(户政) 027-50777172 公安分局(外管) 027-50777176 社会发展局(婚姻登记、老年证) 027-67880551 扩展资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鄂ICP备16021917号-1 邮编:430075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武汉市东南部洪山区,江夏区境内。在武汉东湖'南湖、汤逊湖、牛山湖之间,东起武汉外环以东左岭镇,西至民族大道,北接东湖,南临汤逊湖,面积518.0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90.6万(2012年)。由关东光电子产业园、关南生物医药产业园、汤逊湖大学科技园、光谷软件园、武汉软件新城,佛祖岭产业园、机电产业园、光谷生物城等园区组成。北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群是其科技与产业依托的重要基础。又称中国光谷。参考资料来源:湖北政务服务网——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窗口咨询电话公示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的领导简介
1、任伟(党组书记、局长)全面主持工作任伟,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湖北十堰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03年6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科员、副科长。2003年6月至2006年8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科长(期间挂职云梦县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2006年8月至2009年年11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稽查二处副处长。2009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武汉市地税局涉外税收管理局检查处处长。2011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稽查二处处长(期间,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挂职赤壁市市委常委、副市长)。2015年11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黄裕晏(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地税局纪检组长)负责咸宁市纪委驻地税局纪检组的工作黄裕晏,男,汉族,1976年10月生,湖北咸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副主任、市土地勘测规划院院长,崇阳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嘉鱼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咸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处级)。2016年7月任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2016年9月任市地税局党组成员。3、李相忠(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绩效办)、人事科、机关党办、联系温泉分局、咸安区地税局、嘉鱼县地税局李相忠,男,汉族,1963年2月生,湖北阳新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1月参加工作,湖北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大学毕业。1980年11月至1989年9月北京军区服役。1989年9月至1995年4月先后任湖北省阳新县税务局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1995年4月至2003年12月先后任咸宁市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征收管理科科长。2003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通山县地税局局长、党组成员、书记。2009年9月任咸宁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4、卢四保(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务装备科、收入规划科、离退休干部科、基建办、联系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赤壁市地税局、通山县地税局卢四保,男,汉族,1964年11月生,湖北通城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湖北经管学院税务管理专业大学毕业。1983年9月至1999年2月先后任通城县税务局股长、办公室主任、银城分局局长、城区稽查分局局长、直属征收分局局长。1999年2月至2002年1月先后任咸宁地区地税局监察室副主任、主任科员。2002年1月至2009年9月先后任通城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局长、党组书记。2009年9月至2012年1年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12年1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5、姜昌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征收管理科、信息风控管理科、纳税评估科、行政管理科、联系市局稽查局、通城县地税局姜昌平,男,汉族,1964年2月生,湖北潜江人,1986年 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湖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1983年8月至1985年9月潜江市张金财税所专管员。1985年9月到1994年年6月先后任潜江市税务局熊口、张金、周矶、龙湾税务所专管员、副所长。1994年06月至2003年3月先后任潜江市地方税务局龙湾地税所副所长(负责人)、油田分局副分局长、征收管理科科长、稽查局局长。2003年3月至2007年9月任潜江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7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潜江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科级)。2011年10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6、程志平(党组成员)程志平,男,汉族,1966年3月生,湖北崇阳人,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税务专业大学毕业。1980年12月至1986年11月在崇阳商场工作。1986年11月至1990年5月河北邯郸51409部队服役。1990年5月—2001年3月历任崇阳县税务局保卫股干部、办公室副主任、直属分局副局长、征管股副股长、路口分局副分局长。2001年3月至2004年1月任咸宁市地税局党办九宫山培训基地主任。2004年1月至2005年3月任赤壁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2005年03月至2010年1月任崇阳县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任咸安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成员、书记。2012年1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16年9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7、袁双英(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税政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规费管理科,督察内审工作,联系纳税服务局、崇阳县地税局袁双英,女,汉族,1974年11月生,湖北孝昌人,1998年 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社会学专业研究生毕业。1993年7月至1994年8月孝南税务局三分局办事员。1994年8月到1995年7月孝感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科员。1995年7月至1996年3月孝感市地税局办公室科员。1996年3月至2005年6月先后任孝感市地税局人事科科员、副科长。2005年6月到-2006年12月任汉川地税局副局长。2006年12月到2008年3月任孝感市地税局人事科副科长。2008年3月到2010年3月任孝感市地方税务局教育培训中心主任。2010年3月到2012年3月任孝感市地税局人事科科长。2012年3月至2015年7月任孝感市地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2015年7月任咸宁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的领导简介
罗涛(党组书记、局长):男,汉族,1963年5月生,湖北郧县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中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管理学博士,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中共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候补委员,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历任郧县政府办副科长、科长、政府办副主任兼扶贫办主任、郧阳地区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十堰市地方税务局茅箭分局副局长、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白浪开发区分局局长(副处级)、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局长、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1999年3月任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1年12月任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2006年2月至7月在中共中央党校第五期中青班学习)。2009年5月任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其间:2009年12月在国家行政学院城市管理培训班学习)。2010年5月兼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工作分工:主持全局工作。 --------------------------------------------------------------------------------余汉洲(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男,汉族,1957年2月生,湖北武汉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大学财政税收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历任武汉市税务局江岸分局计划会统科副科长、科长,1994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江岸分局副局长,2000年1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2001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江岸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9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4年9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工作分工:分管人事处、机关党委(基层工作处)、离退休干部处。 --------------------------------------------------------------------------------赵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男,汉族,1963年6月生,吉林长春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市税务局汉阳分局人事科副科长、武汉市税务局人事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5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人事处副处长,1997年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处副处长,2011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监察室主任,2007年12月任武汉市江岸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成员。2012年3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监察室)、治庸办、优化办、巡视办公室。 --------------------------------------------------------------------------------陈细荣(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56年9月生,湖北武汉人,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历任武汉市税务局税政三处主任科员,1991年7月任武汉市税务局税政三处副处长,1995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调研处处长,1996年4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1997年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处长。2007年9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分管征收管理处、技术管理处(运维灾备处)、直属征收管理局。 --------------------------------------------------------------------------------杜宏峰(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59年9月生,湖北浠水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大学财政专业研究生结业。历任鄂城市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调研科科长、鄂州市政府财贸办公室秘书科科长,1994年9月任鄂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处级),1997年5月任湖北省税务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2001年10月任黄石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09年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兼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12年3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分管政策法规处、督查内审处、纳税服务处。 --------------------------------------------------------------------------------雷建国(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59年7月生,湖北武汉人,1980年3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市税务局计会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5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计财处副处长,1989年1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计财处处长,2001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计划统计出处长。2007年9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15年3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分管收入规划处、社保规费管理处、机关服务中心、重点税源管理办公室。 --------------------------------------------------------------------------------肖才茂(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男,汉族,1965年11月生,湖北石首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历任武汉市税务局青山分局国征一科副科长、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青山分局国有工交税务所所长、税政科科长,1999年1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局副处长,2003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稽查二处处长。2007年9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分管税政管理一处、税政管理二处、税政管理三处。 --------------------------------------------------------------------------------徐海林(党组成员):男,汉族,1963年11月生,安徽肖县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市税务局武昌分局黄鹤楼税务所副所长、解放路税务所副所长、黄鹤楼税务所所长、征收所所长、第一税务所所长,1994年10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武昌分局副局长,1998年1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党组书记,2000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硚口分局局长、党组书记,2007年9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党组书记。2012年3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党组书记。工作分工:主持市局稽查局全面工作。 --------------------------------------------------------------------------------余代祥(党组成员):男,汉族,1963年9月生,湖北武汉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市税务局汉南分局陡埠管理稽查税务所副所长、纱帽管理稽查税务所副所长、征管科副科长、科长,1994年1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汉南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1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新洲区分局局长、党组书记,2007年12月任武汉市硚口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11年7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2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工作分工:主持市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全面工作。 --------------------------------------------------------------------------------范笑非(巡视员):男,汉族,1955年6月生,山西芮城人,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市化工局研究所党委办公室主任、武汉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干事,1990年7月任武汉市税务局监察室副主任,1990年12月任武汉市税务局人事处副处长,1995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人事处处长,2000年10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09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4年10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巡视员。工作分工:分管财务装备处、国际税收处、稽查局。 --------------------------------------------------------------------------------张红(巡视员):女,汉族,1957年11月生,河南洛阳人,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市税务局政治处副主任科员、人教处主任科员,1990年10月任武汉市税务局人事处副处长,1991年9月任武汉市税务局对外税收处副处长、涉外分局副局长,1995年1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处处长、涉外分局局长,1998年10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局局长(副局级),2009年1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巡视员。工作分工:协助赵毅同志做好巡视工作。 -------------------------------------------------------------------------------牛振平(副巡视员):男,汉族,1955年8月生,河南南阳人,1974年10月参加工作,197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社会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市税务局教育处副主任科员、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人教处主任科员,1999年6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人教处副处长,2001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任基层工作处处长,2008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人事处处长。2012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工作分工:协助罗涛同志做好办公室工作。
原湖北地税局长杨天然判几年刑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参照贪污罪处罚。且索贿的从重处罚。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情节的的认定:受贿数额3万~20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1万~3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八)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300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10万~20万,具有以上八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300万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150万到300万的,具有以上八种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以上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符合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展开全部
为何湖北省地税局原局长杨天然被双开了?
近日:湖北省地税局原局长杨天然被双开:转移隐匿涉案款物省纪委昨日通报,省地方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天然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违纪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查,杨天然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担任恩施州委副书记、州长期间搞“小圈子”,在换届过程中搞非组织活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是心非、阳奉阴违,表面上表态拥护省委对恩施州的人事安排决定,却私下非议、表达不满,转移隐匿涉案款物,串供堵口,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谋取公务员身份;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非法占有下属单位及个人为其建造私房及配套设施所开支的部分费用,公款送礼;违反工作纪律,接受事故责任单位的请托,违规干预和插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工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法律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渎职犯罪。
湖北省高温津贴标准是什么
一、湖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1、发放时间:6、7、8、9月。
2、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二、补贴发放标准及其他问题
1、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
2、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3、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5、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6、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8、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湖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高温津贴标准为12元/天,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法律依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二、结合我省气候特点,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由原来的每年7、8、9三个月,调整为6、7、8、9四个月。
2022国考湖北税务局进面分数
1.2022年国考湖北税务进入面试的考生一共有1817个人,其中主要职位为行政执法员类职位,一级行政执法员(一)进面人数最多,占25%;其次是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占24%。资料领取2.从2022年湖北税务局最低进面分数线来看,最低进面分数线最高的职位是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黄陂区税务局,分数为139.5分;最低进面分数线最低的职位为国家税务总局石首市税务局职位,分数为97.1分。在所有职位中,湖北税务局最低进面分数线的平均分是120.8分。由此可见,今年湖北税务局的考试难度也是非常大的,最高和最低进面分数线的分差也比较大。不同职位对应的分数线不同。2022国考湖北税务局进面分数
2022国考湖北税务多少分能进面试
1.根据2021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湖北入面分数情况来看,最高分数线是143.9,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岗位;最低分数线是97.1,为黄石市铁山区税务局岗位。面试资料领取2.从湖北各个地区税务局的综合分数线来看,最高分数线为武汉市的128.8,最低分数线为咸宁市的111.5,所以根据地区不同,税务局的分数线也有所差异。总的来看,2022国考湖北税务至少需要97分以上才有进面的可能,报考湖北税务局的小伙伴可以根据自己所报的地区进行参考,如果报考的是武汉市,进面分数线相应的就会高一些。2022国考湖北税务多少分能进面试
湖北经济学院的校长2015年是谁?
7月13日下午,湖北经济学院召开干部教师大会。
根据省委安排,受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委托,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王发读同志宣布了省委决定:方洁同志任湖北经济学院院长。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徐艳国同志出席会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会议。
据公开资料显示,方洁长期从事金融相关工作。她早期在湖北经济学院工作,并先后担任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学院院长。随后在武汉市担任人大常委会委员、武昌区政府副区长。
2013年1月,方洁得到了武汉市政府的肯定和提拔,并被任命为武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两年后,2015年7月,方洁正式出任武汉市金融工作局局长。2017年11月,方洁调离武汉市金融局,出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还担任武汉市政协常委,民建省委常委,民建武汉市委副主委等职。
【个人简历】
教育经历:
199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金融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金融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
金融风险管理与银行危机理论研究。
【学术成果】
在《财贸经济》、《光明日报》、《中国经济时报》、《国际金融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江汉论坛》、《经济问题》等全国核心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其中多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金融与保险》等权威期刊转载。荣获湖北省第五届优秀博士论文奖、湖北省人民政府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多项奖项。出版了《发展中国家银行危机研究》、《中国金融理论前沿》、《国际金融学》、《国际结算实务》等经济、金融类专着、教材多部。主持完成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湖北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机构资助科学研究课题10多项。
【主要荣誉】
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金融教育系统“金融教育优秀工作者”称号。
湖北经济学院的院长是谁?
湖北经济学院远长:董仕节董仕节,男,汉族,湖北监利人,1965年8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湖北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1740亩,校舍建筑面积61.92万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为湖北省高校单体面积最大的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