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招标
【评标】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宣城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98号)已于2006年10月16日起施行,通过一年多实践,原定的相关条文已不适应招标投标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宣城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宣城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宣城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市本级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需要国家、省审批或备案的项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投标管理 第五条 市政府成立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市发改、建设、财政、交通、国土资源、水务、商务、国资委、卫生、教育、人事、监察、审计、法制办等部门为成员。管委会是全市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对全市招投标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 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拟定市政府出台的招标投标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负责对各行业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处理。 负责协调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指导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派驻市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 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市场建立和管理工作。 负责向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报告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第七条 市招投标中心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 负责组织开展市区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招标投标交易工作。 依法受理和发布全市招标投标信息。 负责拟定市招标投标有关工作制度和交易程序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收集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政策法规,建立评标专家库、投标人、供应商、中介机构和商品价格等信息网络,并负责管理和使用。 负责市招投标中心日常管理及下设分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咨询,提供交易场所及其它相关服务,维护交易秩序。 按规定收取招标投标有关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 负责对招标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实行备案审查。负责招标采购交易项目登记、资质验审、合同备案,中标通知书的发放及业务档案的管理。 配合监察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纠纷的处理和协调。 负责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派驻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与管理工作。 负责对各县、市招标投标工作和业务上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接受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第八条 本市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应当统一进入市招投标中心进行。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jy.xuancheng.gov.cn/xcspfront/ 一、机构职能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公管局管理的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承担市区(含市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制订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规则。(二)作为市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各方主体提供统一的标准化服务和场所,依法受理、发布各类交易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三)负责对进场交易各类主体的资格进行核验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负责保证金的收退工作。(四)负责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规划、方案制定、项目实施工作。(五)负责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的协调、联系、服务和操作工作。(六)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的建设和服务工作;对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进行业务指导。(七)接受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八)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4-6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招标办是什么单位
指的就是招标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实施;受理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方案备案、招标方式审批,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管;负责招标单位自行招标能力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资格)审查;负责本市评标专家申报、考核和管理;受理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标公司是做什么的?
招标公司介于中介公司的类型,属于企业性质,主要是受理建设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机构的委托,对工程、货物和服务进行招投标代理工作。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也有例外,如:A公司承建某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到B公司所有的构筑物,需对其进行改造、加固,经B公司同意后,委托C公司建设;此时A公司为出资方,A为建设单位,产权所有方B公司,业主为B公司。)机关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招标代理一般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公司的服务内容一、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这是招标代理机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招标代理机构还要负责相关的澄清和修改。二、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且具备相应资质时方可编制相关文件。三、组织资格预审、踏勘、开标、评标。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流程把控的组织工作,具有组织权,但不具有评审权。四、协助定标和签约。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协助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协助招标人草拟合同、参与合同谈判。
什么是招标办?
招标办即招标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
其管理机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
它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实施;
3、受理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方案备案、招标方式审批,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管;
4、负责招标单位自行招标能力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资格)审查;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招投标公司是做什么的
招标公司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公司。具体内容如下: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投标公司是一般在行业内的口头叫法,其一般指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有资质之分,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采购代理资质主要有: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2、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4、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5、科技项目招标代理;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公司的注册条件是:1、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有明确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3、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4、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投标是干什么的?
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 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备买进的商品名称、件,请投标人(卖方) 参加投标的行为。比如说我是一个公司,我公司里的办公室需要一批办公桌椅,现在我可以通过一些媒体等方式把我这个需求公布出去,希望有公司接这个单子,当然了,接单子的肯定不止一个,我就要这些接这个单子的公司里根据一定的规则选一个单位,这个过程就叫“招标”。假如你是办公家具公司,你现在发现了我这个公司需要办公桌椅,你可以向公司提议,提议的时候你肯定需要给我公司一些你所在公司的基本资料、资质什么的,这个过程叫“投标”。投标人需要在获取项目后编制投标文件去竞争项目,投标文件也叫标书,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就是预算书了,技术标比较繁琐,有投标函,法人证明,施工组织设计等,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工期保证,质量保证,安全保证等内容。
企业单位招标是不是一定要到招投标交易中心?
公家单位的项目一定要到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标;有下列情形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五)法律、法规不宜公开招标的。所有适合邀请招标的项目都必须正式行文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讲明采取邀请招标的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按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政府招标采购网与政府资源交易中心有什么区别
①省级政府招标采购网是一个信息公示的平台。可以发布公告、公示、采购目录、产品清单等一些列行为。
②政府采购中心是一个提供招标行为的平台。是政府机构为了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工程、货物、服务采购而设立的一个政府服务机构。
关于什么项目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什么项目可以分散采购,详见我下面的注解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政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所称分散采购 ,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录外,限额以上”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政府招投标的流程及步骤
法律分析:一、招标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必须在《中国财经报》上发布招标通告,同时也可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指定的其他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2、招标通告和投标邀请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2) 标的的名称、用途、数量和交货日期;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评标办法; (4)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6) 开标地点和时间; (7) 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内容。3、 招标文件定稿后,招标人应将招标文件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 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20天。4、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 修改时,应当在招标通告和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政府招投标的流程及步骤
政府招投标的流程及步骤如下:1、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发布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报刊或者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的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的第一部分相同。2、资格审查。招标人可以对有兴趣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办法和程序可以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中载明,或者通过指定报刊、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由潜在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对潜在的投标进行资格审查。3、发售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有兴趣投标且经过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对已售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者非实质性修改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者,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这里应特别注意,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部分。1、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载明的事项有:投标函;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对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标记。这个过程也非常重要,往往因为密封或标记不规范被拒绝接受投标的例子不少。6.送达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应当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供签收证明。7.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补充或者修改也必须以书面形式。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函发出之日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天,即等标期最少为20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合肥招投标中心的部门职能
市招管办内设综合处、业务处、督查处、法规处和财务处:综合处工作职责:负责招管办和中心政治思想、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与管理工作。业务处工作职责:负责对中心各项招投标业务的协调工作,负责中心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中心单位的协调和管理;负责中心的日常考核;负责组织业务培训。督查处工作职责:负责各项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各类招投标文件的审查;负责对进中心重大交易项目的现场监督;负责对中心交易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交易纠纷的协调和投诉的受理、调查和督办;负责对市场准入等有关制度和招投标责任追究制度执行的日常工作。法规处工作职责:负责国家招投标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起草地方性招投标法规、规章和规范性等文件;负责市招管办专家库的管理以及专家的分类、抽取、评价等;负责各项交易管理办法的审查;负责招投标市场交易规则和流程的审查;参与制订招管办和中心的有关管理制度;配合督查处开展交易活动的督查工作;对各类行政处罚提出法律审查意见;组织重大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各类交易合同备案工作;负责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资格证件管理;指导县区行业执法工作财务处工作职责:负责市招管办财务制度制定和财务管理工作;承办招投标中各类保证金的收付和服务费收取等工作。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下设立四个业务部:建设工程部:负责建设工程类项目的招投标业务操作;政府采购部:负责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投标业务操作;产权交易部:负责国有、集体等各类市场主体产权转让业务操作;土地交易部:负责国有土地资源出让业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