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时间:2024-04-18 01:26:47编辑:奇事君

呼和浩特教育局电话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电话为:0471-4606415。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滨河路9号(153地质队院内)。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huhhot.gov.cn/hhhtsjy/。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负责回民区、玉泉区、新城区、赛罕区、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和林格尔县、土默特左旗,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是发布呼和浩特市教育信息的官方平台,也是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动态公布的官方渠道之一。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市教工委)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其中一部分):(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执行国家、自治区制定的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地方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四)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和开展职业指导工作。统筹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职工教育、农民教育、社区教育、终身教育、老年教育等各类成人教育。拓展资料: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市教工委)设下列内设机构:1、办公室(市教工委办公室)。2、政策法规科。3、人事科。4、财务与发展规划科。5、基础教育科。6、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7、民族教育科。8、督导室(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9、师资培训与语言文字科(市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0、青少年工作科。11、学校安全管理科。12、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471-4606415。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办公地点为回民区海拉尔西街182号(呼和浩特市机械工程学校院内实训楼B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职责权限: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呼和浩特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2.研究制订全市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检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3.统筹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指导、协调各旗、县、区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4.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依法对全市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5.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研究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6.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实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组织、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聘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人才交流工作。7.统筹指导全市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德育、体育、美育、卫生、国防教育和社会实践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8.负责全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成人招生考试工作;研究并制定全市的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工作。9.统筹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拟定民族教育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10.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汉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11.负责管理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12.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信息开发和建设,管理全市教育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负责教育资产管理,指导全市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扩展资料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设14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统筹安排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协调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做好教育系统党的知识分子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民办教育党建工作及群团工作。2.办公室综合协调教育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与督办;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政务督查工作;负责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文秘、档案、保密、计划生育、综治等工作。3.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学校和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考核、评优、奖惩、评选特级教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4.财务科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直属学校和单位国有资产、经费预决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教育专款经费、教育赠款、教育贷款、教育收费、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工作;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和校舍安全档案及信息系统建设;落实中小学建设法规,统筹指导学校基建工作,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指导中小学勤工俭学、后勤管理工作。5.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管理和指导全市民办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我市教育法制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起草全市综合性教育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有关文件;统筹指导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6.基础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工作,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拟订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7.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管理与职业指导和教师的培训工作。8.民族教育科  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民族教育、民办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民族教育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并落实民族教育的各项政策;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负责蒙语授课学校和加授蒙语学校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 9.师资培训与语言文字科(市汉语委办公室)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汉语言文字工作;制定中小学教师、校长(园长)培训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执行自治区有关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并组织评估。10.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办法和评估标准;组织实施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经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11.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等活动;指导并协调学校卫生防疫、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和红十字会工作。12.德育科指导和管理全市学校德育工作;拟订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思想品德相关的各种教育活动;指导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13.青少年工作科指导和管理直属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组织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业余党校、团校、军校活动,开展团队干部、学生干部培训等工作。14.学校安全管理科指导和管理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和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工作。参考资料: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联系我们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电话号码多少

你好,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的电话号码为:0474-8322333。如果您有需要咨询的事情,可以在工作日内拨打该电话进行咨询。此外,您还可以关注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乌兰察布教育“,可以通过里面的服务模块,在线办事选项进行相应地事务操作,十分便捷。如果有其它需要,您还可以登录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包括“公众留言、教育领域专项治理举报、社会监督评议”等内容的操作,已解决您相应的实际需求。

莫旗教育局属于内蒙古哪个市区

  莫旗教育局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简称莫旗,是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下辖自治旗,成立于1958年8月15日,是全国唯一的达斡尔族自治旗,辖13个乡镇、4个办事处、220个行政村,总人口34万人,全旗有17个民族,主体民族是达斡尔族。1988年,被国家体委授予“曲棍球之乡”称号,2002年和2003年连续被中国县域经济评价中心评为西部进步最快、最具竞争力的县市之一。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的介绍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行政管理机关,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所属工作部门和大兴安岭地区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作。1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与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合署办公,驻地位于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2。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的行政区划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辖3个县4个区,23个镇,12个乡,6个街道办事处,137个居民委员会,90个村民委员会。呼玛县辖2个镇,6个乡,8个居民委员会,64个村民委员会,即呼玛镇、韩家园镇;兴华乡、北疆乡、白银纳乡、鸥浦乡、金山乡、三卡乡。塔河县辖3个镇,3个乡,29个居民委员会,11个村民委员会,即塔河镇、盘古镇、瓦拉干镇;依西肯乡、开库康乡、十八站乡。漠河县辖4个镇,1个乡,4个居民委员会,7个村民委员会,即西林吉镇、兴安镇、图强镇、劲涛镇、漠河乡。加格达奇辖2个乡,6个街道办事处,60个居民委员会,8个村民委员会, 即加北乡、白桦乡;卫东街道、红旗街道、曙光街道、长虹街道、东山街道、光明街道。松岭区辖3个镇,8个居民委员会,即小扬气镇、古源镇、劲松镇。新林区辖7个镇,17个居民委员会, 即新林镇、翠岗镇、塔源镇、碧洲镇、宏图镇、大乌苏镇、塔尔根镇。呼中区辖4个镇,11个居民委员会,即呼中镇、碧水镇、呼源镇、宏伟镇。

黑龙江教育局电话号码

黑龙江教育局电话号码是0451-53644475。黑龙江省教育厅(中共黑龙江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是中共黑龙江省委派出机构,与其合署)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为省政府组成部门。2021年5月,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其“黑龙江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推进建设科教强省,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承担全省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全省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拟订全省基础教育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组织审定基础教育省级课程教材。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省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政策措施。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承担继续教育宏观指导工作。指导全省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承担各类高等教育教学的统筹管理,拟订高等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指导各级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高校后勤改革与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全省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全省教育捐资和贷款。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黑龙江省教育厅电话

黑龙江省教育厅电话是0451-53641942、0451-53610768、0451-53610778、0451-53640970。这些都是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高校工委办公室与其合署)的联系电话,他们主要负责:负责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公文处理、重要文稿起草、政务督查督办、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档案、机要、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和信息、机关安全、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信访和有关接待工作。负责组织教育年鉴、史志、组织史的编纂工作;协调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扩展资料:另外也可以拨打黑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民族教育处与其合署)的电话0451-53670613,他们主要负责承担义务教育(含民办,下同)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全省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和拟定义务教育办学标准,指导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工作、校外教育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族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室馆和实验设备、信息化设备配备工作。指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工作,承担少数民族教育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负责民族文字教材和“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少数民族的教育援助,指导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参考资料:黑龙江省教育厅-机关处室

大兴安岭育才中学的学校简介

大兴安岭林业育才中学始建于一九八八年,学校占地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887平方米,建有教学办公楼和艺体活动楼。学校现有24个教学班,学生1385名。拥有教职工89名,其中,9人获国家级、省级表彰,2人获“兴安园丁”殊荣,10人获地区“优秀教师”称号;特级教师2名,高级职称教师30名,中级职称教师42;学历达标率百分之百,硕士研究生3人。多年来,学校秉承“以文化建设引领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以“传承育才文化,打造知名品牌”为办学目标,以“办人民满意学校”为办学宗旨,以“德正信成”为校训;以和谐、奉献、创新、笃行为校风:以博爱、博学、严谨、务实为教风;以勤奋、多死、乐学、善学为学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历任校长的带领下,在全体教职员工的努力下,教育教学质量一直保持在全区先进行列。(参考于《大兴安岭林业育才中学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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