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6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厅〔2005〕105号)、《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118号)和《国家税务局系统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国税人函〔2005〕20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06年2月25日上午8:00。参考人员须于上午7:30之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对象
在国家人事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各职位笔试入围分数线见本通知附件。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工作由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考点以省辖市国家税务局为单位设置,报考各县(区、市)国家税务局职位的考生均到所属省辖市考点统一参加面试。各面试考点详细地址将于2006年2月18日前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政府网站统一公布(网址: http://www.jsgs.gov.cn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四、面试资格确认
参考人员须于2006年2月23日至24日上午12:00之前,到各考点指定的“面试资格确认地点”(随考点地址一并通知)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0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
3.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职位规定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面试成绩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此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考人员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等候、领取本人成绩通知单。面试结束当天,由各考点将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规定排序后统一张榜公布。
附件: 江苏国税系统2006年度公务员招录各职位入闱分数线
2015江苏省地税系统公务员考试拟录用公示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规定程序,报考省地方税务局的384名同志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拟予录用。现对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至 8月3日。
监督举报电话: 025-83236050
全省地税系统2015年拟录用公务员名单(共384人)
南京地方税务局(共42人)
孔令伊、周颖珊、吴聪、徐一峰、唐静宜、陈莹、张冶、李帅威、丁放、尹家琦、薛颖倩、闫晴、张宁、马艳宏、俞新星、陈默、林桑、徐雪婷、黄娅玲、胡琪、孟桂玲、马雨馨、郑颖、王友、王建桥、李一林、郭硕、颜莹、俞安娜、范婷婷、李贞、封佳慧、殷瑛、陈志宇、王怡、宋青妹、胡泽春、刘涛、张子谦、席文、郭殿义、荆凯
无锡地方税务局(共37人)
蒋晔、郎岭、邵冰清、邵莹、周浩杰、陈越、包露霞、陆咸祥、赵翩翩、黄翌哲、孙云霞、赵晔、赖星潇、匡雅、蔡骁文、沈清、王雪、夏子涵、殷泽强、江晓燕、胡雨晨、赵芳、王珏、金丹、颜燊、周雅丽、李明、童琳、华俊锋、马仪琳、金永来、许菲、周鸣、周品烨、陈志坚、姚家庆、甄秋兰
徐州地方税务局(共18人)
胡慧敏、李威、丁菲、张喜、郭轩、彭真、田英姿、吕立科、孙新智、周雅、王馨伟、王俊卿、黄丁丁、吕贝、张轶顺、鲍品洁、彭竞松、李霄
常州地方税务局(共46人)
胡辉、陈醒、何潇、孙晓伟、沈一娇、杜思淼、田啸、吕梦琪、许蒙蒙、任栋莹、黄飘、金韬、刘静、殷爽、于丹、潘媚、刘菁华、路明、方青恬、徐奕超、丁楠、沈欣、周凯迪、姚斯嘉、 张成、徐贺、邱晨函、余茜、糜嘉、陈晓丽、缪雨晴、陈润芝、汤绍赟、彭倩怡、陈怡伶、黄凝绮、唐燕、任俊、杨洋、张瑜、王云峰、王嘉倩、崔旭燕、周玲玲、沈静、王力
苏州地方税务局(共45人)
顾思婕、周彦、缪骏、祁正德、周春悦、王倩、王小维、高航、陈志新、刘芝、周霖、丁艳、李云、章珊珊、王坤城、张新瑜、穆晓峰、卞丹珉、沈殷衡、顾佩、管奕雯、王苏娟、宣彦、李祝、张春辉、林存梅、王艳萍、林佳璐、汝蓉俐、吴淑雍、蔡琤、薄旖晴、王欣宇、杨琛晨、史超、陶绪勇、吴彤、顾婧雯、孙子龙、李曼玉、阙瑶、钱晨、俞美娟、钱婷慧、狄萍
南通地方税务局(共31人)
吴婷、陆路、田曦、吴婷婷、龚纯、周宇彬、姜鸣、施苇苇、 龚志慧、刘亚诗、孙雯、纪艳霞、张天怡、任婧、张琦、宋畑畑、江小焱、于醒、张凯迪、任学剑、王晶晶、宋天雯、周长缨、王春香、吴涛、钱雯、韩训雯、陶乐、姜宇、徐铭钰、张嘉莹
连云港地方税务局(共19人)
张珩、魏冉、张翔、刘琦、丁善哲、王辉、马中旭、相丽丽、范成杰、滕寅、许多、闫冬波、刘迪、范晋华、秦时、徐广流、李明威、孟颜、张桓玮
淮安地方税务局(共20人)
周莎、赵雪冰、刘志元、王旭虓、许静、王融、薛婷、杨蕾、张文浩、陈珊珊、孟雅、周明婕、王梦宇、张琪、肖环宇、詹强、阮敏悦、陈群、刘思颖、叶建平
盐城地方税务局(共25人)
徐晶、仲婷婷、王舒、黄明君、华敏、蔡爱仲、彭东亚、陆仁德、缪旭、吴沛华、陆从北、孙力、高婧、徐锦、左欣禾、夏雨、尤珊珊、姚正霞、彭雪莹、郝尧、孙娅、严路、徐经纬、张政、周阳
扬州地方税务局(共22人)
姚珺、华夏浩、张晓蕾、肖亮、王加付、陆叶、沈雁宇、王瑶、徐畅、蔡康、罗倩倩、李允运、刘刚、张志强、朱婷婷、刘丽丽、周新琛、刘庆典、嵇诗媛、程媛、陈文思、王文
镇江地方税务局(共24人)
陈阳、李龙飞、周大韦、曲丽、李清源、杨玉华、丁玲、李昔锋、朱海青、支笠、毛杨、陆璐、吕海珍、姚文琪、孔慧敏、陈旭、陈莹、何旭、潘雨婷、荣昕、阙凯月、雷贤月、简萌萌、张风娇
泰州地方税务局(共26人)
田婷、冒为、秦颖、沈睿、袁铮、申露、袁帆、徐莹、陈旭、王憬昀、殷俊、王书卉、王莹、王敏、黄洁玉、尹秀、李强、陶媛、戴鑫龙、李艳、何樱、刘焱、杨柳、马益菲、赵佳、宋正东
宿迁地方税务局(共19人)
张弛、王奕程、沈丹彤、陈晨、王苏、张剑、张宇、王菊、邵戈特、舒文、王炎、毛明天、朱正楠、张翔、佘晓娜、张骥晗、王玲、吴笛、张鹏
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共9人)
尹灵勇、王锴、陈绪光、归溥、罗渠园、宗霞、张佳瑶、范翔、高晓明
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共1人)
黄芸芸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的领导简介
1、任伟(党组书记、局长)全面主持工作任伟,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湖北十堰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03年6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科员、副科长。2003年6月至2006年8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科长(期间挂职云梦县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2006年8月至2009年年11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稽查二处副处长。2009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武汉市地税局涉外税收管理局检查处处长。2011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稽查二处处长(期间,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挂职赤壁市市委常委、副市长)。2015年11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黄裕晏(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地税局纪检组长)负责咸宁市纪委驻地税局纪检组的工作黄裕晏,男,汉族,1976年10月生,湖北咸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副主任、市土地勘测规划院院长,崇阳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嘉鱼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咸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处级)。2016年7月任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2016年9月任市地税局党组成员。3、李相忠(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绩效办)、人事科、机关党办、联系温泉分局、咸安区地税局、嘉鱼县地税局李相忠,男,汉族,1963年2月生,湖北阳新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1月参加工作,湖北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大学毕业。1980年11月至1989年9月北京军区服役。1989年9月至1995年4月先后任湖北省阳新县税务局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1995年4月至2003年12月先后任咸宁市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征收管理科科长。2003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通山县地税局局长、党组成员、书记。2009年9月任咸宁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4、卢四保(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务装备科、收入规划科、离退休干部科、基建办、联系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赤壁市地税局、通山县地税局卢四保,男,汉族,1964年11月生,湖北通城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湖北经管学院税务管理专业大学毕业。1983年9月至1999年2月先后任通城县税务局股长、办公室主任、银城分局局长、城区稽查分局局长、直属征收分局局长。1999年2月至2002年1月先后任咸宁地区地税局监察室副主任、主任科员。2002年1月至2009年9月先后任通城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局长、党组书记。2009年9月至2012年1年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12年1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5、姜昌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征收管理科、信息风控管理科、纳税评估科、行政管理科、联系市局稽查局、通城县地税局姜昌平,男,汉族,1964年2月生,湖北潜江人,1986年 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湖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1983年8月至1985年9月潜江市张金财税所专管员。1985年9月到1994年年6月先后任潜江市税务局熊口、张金、周矶、龙湾税务所专管员、副所长。1994年06月至2003年3月先后任潜江市地方税务局龙湾地税所副所长(负责人)、油田分局副分局长、征收管理科科长、稽查局局长。2003年3月至2007年9月任潜江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7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潜江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科级)。2011年10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6、程志平(党组成员)程志平,男,汉族,1966年3月生,湖北崇阳人,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税务专业大学毕业。1980年12月至1986年11月在崇阳商场工作。1986年11月至1990年5月河北邯郸51409部队服役。1990年5月—2001年3月历任崇阳县税务局保卫股干部、办公室副主任、直属分局副局长、征管股副股长、路口分局副分局长。2001年3月至2004年1月任咸宁市地税局党办九宫山培训基地主任。2004年1月至2005年3月任赤壁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2005年03月至2010年1月任崇阳县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任咸安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成员、书记。2012年1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16年9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7、袁双英(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税政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规费管理科,督察内审工作,联系纳税服务局、崇阳县地税局袁双英,女,汉族,1974年11月生,湖北孝昌人,1998年 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社会学专业研究生毕业。1993年7月至1994年8月孝南税务局三分局办事员。1994年8月到1995年7月孝感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科员。1995年7月至1996年3月孝感市地税局办公室科员。1996年3月至2005年6月先后任孝感市地税局人事科科员、副科长。2005年6月到-2006年12月任汉川地税局副局长。2006年12月到2008年3月任孝感市地税局人事科副科长。2008年3月到2010年3月任孝感市地方税务局教育培训中心主任。2010年3月到2012年3月任孝感市地税局人事科科长。2012年3月至2015年7月任孝感市地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2015年7月任咸宁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的领导简介
罗涛(党组书记、局长):男,汉族,1963年5月生,湖北郧县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中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管理学博士,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中共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候补委员,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历任郧县政府办副科长、科长、政府办副主任兼扶贫办主任、郧阳地区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十堰市地方税务局茅箭分局副局长、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白浪开发区分局局长(副处级)、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局长、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1999年3月任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1年12月任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2006年2月至7月在中共中央党校第五期中青班学习)。2009年5月任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其间:2009年12月在国家行政学院城市管理培训班学习)。2010年5月兼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工作分工:主持全局工作。 --------------------------------------------------------------------------------余汉洲(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男,汉族,1957年2月生,湖北武汉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大学财政税收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历任武汉市税务局江岸分局计划会统科副科长、科长,1994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江岸分局副局长,2000年1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2001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江岸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9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4年9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工作分工:分管人事处、机关党委(基层工作处)、离退休干部处。 --------------------------------------------------------------------------------赵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男,汉族,1963年6月生,吉林长春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市税务局汉阳分局人事科副科长、武汉市税务局人事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5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人事处副处长,1997年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处副处长,2011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监察室主任,2007年12月任武汉市江岸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成员。2012年3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监察室)、治庸办、优化办、巡视办公室。 --------------------------------------------------------------------------------陈细荣(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56年9月生,湖北武汉人,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历任武汉市税务局税政三处主任科员,1991年7月任武汉市税务局税政三处副处长,1995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调研处处长,1996年4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1997年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处长。2007年9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分管征收管理处、技术管理处(运维灾备处)、直属征收管理局。 --------------------------------------------------------------------------------杜宏峰(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59年9月生,湖北浠水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大学财政专业研究生结业。历任鄂城市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调研科科长、鄂州市政府财贸办公室秘书科科长,1994年9月任鄂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处级),1997年5月任湖北省税务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2001年10月任黄石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09年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兼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12年3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分管政策法规处、督查内审处、纳税服务处。 --------------------------------------------------------------------------------雷建国(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59年7月生,湖北武汉人,1980年3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市税务局计会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5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计财处副处长,1989年1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计财处处长,2001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计划统计出处长。2007年9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15年3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分管收入规划处、社保规费管理处、机关服务中心、重点税源管理办公室。 --------------------------------------------------------------------------------肖才茂(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男,汉族,1965年11月生,湖北石首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历任武汉市税务局青山分局国征一科副科长、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青山分局国有工交税务所所长、税政科科长,1999年1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局副处长,2003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稽查二处处长。2007年9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分管税政管理一处、税政管理二处、税政管理三处。 --------------------------------------------------------------------------------徐海林(党组成员):男,汉族,1963年11月生,安徽肖县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市税务局武昌分局黄鹤楼税务所副所长、解放路税务所副所长、黄鹤楼税务所所长、征收所所长、第一税务所所长,1994年10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武昌分局副局长,1998年1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党组书记,2000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硚口分局局长、党组书记,2007年9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党组书记。2012年3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党组书记。工作分工:主持市局稽查局全面工作。 --------------------------------------------------------------------------------余代祥(党组成员):男,汉族,1963年9月生,湖北武汉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市税务局汉南分局陡埠管理稽查税务所副所长、纱帽管理稽查税务所副所长、征管科副科长、科长,1994年1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汉南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1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新洲区分局局长、党组书记,2007年12月任武汉市硚口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11年7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2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工作分工:主持市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全面工作。 --------------------------------------------------------------------------------范笑非(巡视员):男,汉族,1955年6月生,山西芮城人,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市化工局研究所党委办公室主任、武汉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干事,1990年7月任武汉市税务局监察室副主任,1990年12月任武汉市税务局人事处副处长,1995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人事处处长,2000年10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09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4年10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巡视员。工作分工:分管财务装备处、国际税收处、稽查局。 --------------------------------------------------------------------------------张红(巡视员):女,汉族,1957年11月生,河南洛阳人,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市税务局政治处副主任科员、人教处主任科员,1990年10月任武汉市税务局人事处副处长,1991年9月任武汉市税务局对外税收处副处长、涉外分局副局长,1995年1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处处长、涉外分局局长,1998年10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局局长(副局级),2009年12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巡视员。工作分工:协助赵毅同志做好巡视工作。 -------------------------------------------------------------------------------牛振平(副巡视员):男,汉族,1955年8月生,河南南阳人,1974年10月参加工作,197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社会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武汉市税务局教育处副主任科员、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人教处主任科员,1999年6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人教处副处长,2001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任基层工作处处长,2008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人事处处长。2012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工作分工:协助罗涛同志做好办公室工作。
税务局属于哪个政府部门
法律分析:税务局、工商局是属于政府部门。税务局、工商局都是代表国家而行使职权,当然是属于政府部门。按我们国家现在的机构设置这些部门都属于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各部委的直属机构,它们实行的是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形式。税务局是主管税收工作的政府机构。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地方税务局归哪个部门管
地方税务局的监管部门是地方财政部门。国家税务局的监管部门是上级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的监管部门是国家财政部、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代收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具体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地方各税、费征收管理实施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税务局上班时间
税务局上班时间为上午八点半至十二点,下午一点至五点半。税务局是主管税收工作的政府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征收各种税务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务局主要职责如下:1、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2、承担组织实施税收及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费应收尽收;3、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4、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税务局上班时间
税务局上班时间为上午八点半至十二点,下午一点至五点半。税务局是主管税收工作的政府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征收各种税务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务局主要职责如下:1、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2、承担组织实施税收及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费应收尽收;3、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4、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6、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7、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8、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9、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10、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11、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对全国税务系统实行双重领导;12、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税局属于什么性质单位
税务机关的单位性质属于行政单位。1、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2、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3、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与税源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要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税务局是什么单位?
问题一:税务局属什么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 国家税务局,县(市、旗)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其性质是行政单位,地方税务局实行中央、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
问题二:请问税务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税务机关的单位性质属于行政,是具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国家行政单位。
问题三:税务局全称什么? 税务局和工商局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单位,分管业务各不相同。
税务局分管税务登记,纳税申报,领购发票等等业务;而工商局分管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等。
税务局分为国税局,地税局。两局分管税种不同,如国税局分管增值税、消费税等,地税局分管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领导权限如楼上仁兄所说。至于全称,举例说明:若是省局,就是: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或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若是市局,就是: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或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若再细分按区来说就是:市南区国家税局或市南区地方税务局。
问题四:地税属于什么单位 地税局当然是 *** 机关了
大的局内设有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
比如北京市地税局下设就有7个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中心)
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地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和备份工作,负责有关税务信心收集、分类、加工、整理和综合利用工作。
2、信息系统运营维护中心
负责本市地税信息系统的运营管理和技术维护工作,组织相关的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3、票证管理中心
负责北京市普通发票管理措施的制定和发票管理制度建设,企业发票的控制和管理,负责全市地方税收征管业务工作所需的各种票证的印制、保管和供应工作。
4、纳税服务中心
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电话咨询及发票真伪的查询工作;负责接转涉税案件的举报及纳税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投诉工作。
5、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后勤服务保障与物业管理工作。
6、干部培训中心
承担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7、老干部活动中心
承担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离退休干部的学习、康乐活动
问题五:什么单位在国税局报税,什么单位在地税局报税呢 任恭企业都需要到地税报税 但是不一定与需要到国税报税 这个事根据营业范围来区分的
只要有国税登记证和地税登记证就都需要去报税 没的国税登记证 就只需要到地税局报税
问题六:税务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税务所是税务局派出机构是国家机关,而税务师事务所是企业,是为纳税人代办税务、会计事务的机构。
问题七:地税局属于事业单位还是什么单位。 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其性质是行政单位,地方税务局实行中央、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时,将省以下原来的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个别地方地方税务局与财政局合署办公,称为财税局)。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 *** 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
问题八:国家税务局隶属什么部? 属于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国务院机构设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 国务院组成部门(27个):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监察部与 ***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 *** 中央直属机构。
三、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 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五、 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
六、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 *** 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 *** 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 *** 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 *** 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问题九:地税局是什么单位 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其性质是行政单位,地方税务局实行中央、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时,将省以下原来的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个别地方地方税务局与财政局合署办公,称为财税局)。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 *** 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
就是公司交地税的单位。
问题十:税务局属什么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 国家税务局,县(市、旗)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其性质是行政单位,地方税务局实行中央、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信息?
1、 潘贤掌,男,汉族,1972年9月生,福建省泉州市人,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现任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2、张澎涌,男,汉族,1960年7月出生,山西临猗人,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7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山西省财政厅农税处副处长,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农税处副处长、处长,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人事处处长,2005年1月任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处、基层工作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处、直属机关党委、直属二分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地税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联系吕梁市地税局、晋中市地税局、长治市地税局、晋城市地税局。3、薛延孝,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山西孝义人,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山西省二轻厅五金家电日用机械公司副经理、经理,山西省二轻厅五金家电日用机械研究所所长,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副局长、局长,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局长,2008年8月任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分管巡视工作办公室、收入规划核算处、财务管理处、税政一处、督察内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稽查局、干部教育中心。联系大同市地税局、朔州市地税局、临汾市地税局、运城市地税局。4、卫爱平,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山西五台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山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助理调研员、研究室副主任、正处级检查员、案件管理室正处级检查员,山西省纪委监察厅案件管理室正处级副主任,2014年6月任山西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5年12月任山西省地税局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组长。分管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5、李晋芳,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山西武乡人,1981年6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山西省税务局地方税处副处长,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流转税处处长,运城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长治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5月任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税政二处、规费征收管理处、直属一分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山西省税务学会。联系太原市地税局、忻州市地税局、阳泉市地税局。
医疗保险网上怎么缴费
网上医保缴费的方式为:参保人员缴纳医保可直接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在线管理系统,注册经办用户之后,可通过社保个人网上管理系统办理相关业务。【摘要】
医疗保险网上怎么缴费【提问】
网上医保缴费的方式为:参保人员缴纳医保可直接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在线管理系统,注册经办用户之后,可通过社保个人网上管理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回答】
打开微信,然后再我的界面中点击支付。随后找到生活缴费,点击社保,就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地区进行选择,然后再根据提示输入自己的真实信息,比如参保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最后点击缴费并进行支付,等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就可以啦。【回答】
这两种方法都是可以的。【回答】
也可以去线下办理。【回答】
医疗保险网上怎么缴费
医保网上缴费具体流程如下:登录医保所在地税务局官网,点击进入“网上办税厅”,注册登录后点击“自助缴费”模块;点击查询应缴费金额,绑定银行卡确认支付即可;网络自助缴费完成后,缴费人可以通过地税局官网实时查询缴费情况,如需办理完税证明,可以打印缴费记录前往当地地税分局办税厅进行完税业务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医疗保险在网上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缴纳:1.支付宝缴费:支付宝首页点击市民中心,下拉选择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姓名,选择医疗保险进行查询,按步骤点击缴费完成付款。2.微信缴费:微信页面点击右下角“我”-支付-生活缴费-社保医保-选择XX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确输入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接着点击确认缴费编号进行缴费即可。。3.官网缴费:登录当地所处城市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进入网上自助缴费界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阅读接受打钩,完成短信验证后会显示参保人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就可以点击支付。4.银行APP缴费:目前大多数银行都提供医疗保险缴费业务,具体缴费步骤根据各银行界面提示进行操作。
安徽省2003年录用国家公务员招考报名昨日开始
6月19日,安徽省2003年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职位招考报名工作正式启动。是日中午,省委常委、副省长任海深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设在省体育馆的省直机关报名现场指导检查报名工作。
这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正值《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10周年之际,是我省实施公务员考录制度以来招考人数最多的一次,也是打破地域界限、招考范围最广的一次。
全省15个市和省直48个部门将考录国家公务员1954名。其中,省直机关有210个职位供广大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选择报考。
此次报名工作全省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省直机关的报名现场,记者看到每个招考单位都独立设置了招考展牌,明确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省考录办设置了政策咨询台、身份证查验台、学历证书验证台,并安排了专人负责报名场地的卫生消毒、体温测量等工作。省监察厅还派专人在报名现场对报名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以确保报名工作公平、公正。
据了解,省考录办每天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报考信息。报名工作将于22日结束,历时4天。
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公务员局(以下简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0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同步实施,另行公告):
一、考录办法和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
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的招录工作,纳入招录单位所在市统一组织实施,市级招录机关参加相关环节的工作,制定录用计划和审批录用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二、考录计划和职位
全省共计划考录公务员5118名。其中,省直机关863名,市以下机关4255名(含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计划46名)。
各机关招考职位、录用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于4月14日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ah.hrss.gov.cn/)、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等媒体上公布。各市也将陆续在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本市《职位简章》。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间出生,特殊职位另行规定);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毕业后至2010年7月31日期间的基层工作时间累计满两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其他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除具备上述有关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普通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报考有专业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①身高:男性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②体重:男性不低于48千克、女性不低于43千克;③视力:双眼*视视力不低于4.9;④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除有关部门的涉密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采取特殊的报名办法外,全省均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0年5月4日9:00至5月9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招考职位规定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解释。
(三)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0年5月11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10年5月11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5月14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0年5月26日至5月28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0年5月29日至5月31日期间,由报考人员到参加考试的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参加省直考点考试的,到省人事考试院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报名有关事宜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4:1,方可开考。专项用于招录选聘生和 “三支一扶”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法院、检察院的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职位,开考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个别要求特殊的职位,如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考。取消招考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5月16日9:00—16:00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改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1、报考计算机、法律、财会、税收、公安、外语等专业性较强工作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报考其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为A卷;县(市、区)、乡镇机关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为B卷。
2、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供报考人员查询。此次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及有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5月3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 14:00——16:00 《申论》或《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各设区的市级政府所在地(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
(四)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或《专业知识》)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5分。对经我省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后服务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选聘生和聘用在农村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分。既是少数民族又是选聘生或“三支一扶”人员的,按一项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6月2日前将证明材料按所报考职位,分别送省直有关招录机关或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时,少数民族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②父母任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③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民委关于其民族情况和与其父母血亲关系的证明。选聘生或“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②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代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本人工作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的证明。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省直招录机关审核后,及时将审核结果报送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省级为55分、市以下为50分。省检察院基层派出检察院、省直监狱劳教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均按市以下分数线标准执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人员(以下简称笔试达线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个别招录机关的特殊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笔试后进行有关方面的加试,加试的内容、时间、方式以及成绩计算等事宜,另行确定并事先向报考人员公布。
六、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或面试前,省直各招录机关、各市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和信息,负责对确定为体能测试或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试或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0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在确定拟录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取消公示和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体能测试或面试通知书。
七、体能测试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
体能测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皖人发〔2008〕3号)规定,分别由省直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凡达到其中三个项目规定标准的,为体能测试合格。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试。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省直招录机关,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试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面试方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工作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考察工作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招考职位体检或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其体检标准按照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印发的《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皖人发〔2008〕4号)和招考公告的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对象,还应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十、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按照职位招考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招录机关相应职位拟录用人员的录用审批后,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该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十一、监督检查
为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考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加大考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组织和参与招录工作的有关人员违反招录工作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考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次考录的有关政策、体检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各市咨询网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将陆续登载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供报考人员查询。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省考录工作面向社会的咨询电话是:0551-2602415(报考行政机关政策咨询)、2609726(报考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群团机关政策咨询)、3457903、2862049(考务和技术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是:0551-2663184(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市及市以下考录工作面向社会的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的政策咨询,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 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公务员局
二Ο一Ο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