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教育考试院电话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电话:0316-2920105。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即将开始,为更好地方便和服务考生报考,我市今年在原廊坊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代码:1310)基础上新增4个高校报考点和一个区县报考点。高校报考点: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代码:1357)、廊坊师范学院(代码:1358)、华北科技学院(代码:1359)、防灾科技学院(代码:1360);区县报考点: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教育和体育局考试办公室(代码:1361)。报名时间及网址: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廊坊市各报考点接收报名考生的类型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代码:1357)、廊坊师范学院(代码:1358)、华北科技学院(代码:1359)、防灾科技学院(代码1360)只接收本校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教育和体育局考试办公室(代码:1361)只接收燕京理工学院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请相关应届考生根据就读学校认真选择报考点。
廊坊市教育局电话
廊坊市教育局电话:0316-5908601,0316-2920105。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通讯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广阳区永兴路东200米)。邮政编码:065000。河北省廊坊市教育局管理、指导全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教育(合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指导中小学德育、特殊教育和工读教育。主要职能是:(一)据国家、省的大政方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教育方面的有关政策。(二)监督、检查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规划、计划的实施。(三)贯彻执行有关普通教育(包括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师范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等)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编制管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四)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协调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有关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廊坊市教育局
河北教育局投诉电话12391
河北省教育厅举报电话是多少?河北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311-66005074(工作日期间)河北省教育厅举报电子邮箱:jycw360@126.com,河北省教育厅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邮编:050051。河北省教育厅(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ebei)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河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内设23个处室。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河北省教育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仍与河北省教育厅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扩展资料:河北省教育厅的其他举报方式:可以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的官方网站,在互助平台栏目进行举报。互助平台栏目包括征求意见、委厅信箱、在线咨询、机关作风整顿监督举报平台四个举报项目。1、征求意见:可以在此留下你的意见,河北省教育厅会作为参考。2、委厅信箱:可以发送邮件,尽量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3、在线咨询:可以根据你要咨询的问题,直接留言,有专人回复你。4、机关作风整顿监督举报平台:可以发送邮件,但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如果不是真实姓名,不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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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311-66005080也可以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石家庄教育局投诉电话:0311-86036653如果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尽可能地收集证据,为了以防万一,养成保留这些东西的习惯。如实向有关部门反馈,相关的人员会询问调查,未必每一件都能解决,但不合理的事情不会只发生在一个人身上,去反映就有可能,想办法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便于问题核查,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举报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手机号码等信息,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 .
廊坊教育局电话
廊坊教育局电话:0316-2920105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北省廊坊市教育局管理、指导全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教育(合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指导中小学德育、特殊教育和工读教育。2017年11月,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机构简介:落实教育计划,指导教育改革、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协调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学籍和毕业书发放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职业高中工作。并且管理全区学前教育、扫盲教育,落实教育计划、指导教育改革;受理社会力量办学审批、年检工作;统筹管理成人文化技能教育,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证书考试;负责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等。廊坊市辖二区、二市、六县和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6429平方公里,总人口395.7万。2007年,全市共有幼儿园256所,在园(班)幼儿73255人,教职工3592人(其中专任教师2591人),小学附设幼儿班、学前班老师1605人;普通小学976所,在校生263171人,教职工24371人(其中专任教师21788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2%);普通中学209所(初中171所,高中38所),在校生287713人(初中193328人,高中94385人),专任教师17299人(初中11794人、高中5505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7.39%、90.12%;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1所(其中中专9所、成人中专9所、职高15所),在校生61463人,教职工2820人(其中专任教师1877人);特殊教育学校5所,在校生642人,教职工192人(其中专任教师137人);民办学校319所,学生总数80862人,教职工4653人(其中专任教师3025人)。
廊坊育人学校招生办电话
廊坊育人学校招生办电话:0316-6085471。一、拓展资料廊坊市育人学校成立于2015年06月25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云鹏道北,法定代表人为马丽云。经营范围包括小学、初中教育。廊坊市育人学校是一所具有现代化气息的省级特色普通高中。是当地知名的普通校。学校坐落于河北廊坊广阳区,学校整体布局合理,环境幽雅,绿树常青,花坛四季芬芳,草坪绿意盈盈,是修身求知的理想场所。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以传承创新校园文化为切入口,以“健康身心、现代文明、厚博知识、自主发展”为育人目标,实施阳光德育的育人方略,构建阳光德育校本课程。营造“健康、阳光、和谐、发展”的育人氛围,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倡导学生“生活简单化、学习刻苦化、精神高雅化”“情趣高雅、举止优雅、谈吐儒雅”,促使学生昂扬自信、青春活泼、积极向上、全面发展。先进的办学理念,优良的校风校貌,助推了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学校把学生的培养目标定在一个高层次上就决定了对教师的素养的高要求。
廊坊市教育局投诉电话
廊坊市教育局投诉电话是:0316-2920131。廊坊市教育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管理、指导全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教育(合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指导中小学德育、特殊教育和工读教育。2017年11月,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廊坊市辖二区、二市、六县和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6429平方公里,总人口395.7万。2007年,全市共有幼儿园256所,在园(班)幼儿73255人,教职工3592人(其中专任教师2591人),小学附设幼儿班、学前班老师1605人;普通小学976所,在校生263171人,教职工24371人(其中专任教师21788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2%);普通中学209所(初中171所,高中38所),在校生287713人(初中193328人,高中94385人),专任教师17299人(初中11794人、高中5505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7.39%、90.12%;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1所(其中中专9所、成人中专9所、职高15所),在校生61463人,教职工2820人(其中专任教师1877人);特殊教育学校5所,在校生642人,教职工192人(其中专任教师137人);民办学校319所,学生总数80862人,教职工4653人(其中专任教师3025人)。
廊坊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挂廊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师范类]办公室和廊坊市教育局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牌子)负责全市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并进行评估指导;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用人制度改革、教师调配、聘任、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评审、协调、指导和管理;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指导;研究和拟定教育人力资源配置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以及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的认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奖及其它奖励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统战、知识分子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工作。 (挂廊坊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统筹规划全市师范教育事业;指导师范教育改革、教学管理工作;负责中等及以下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学历提高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师范类招生实施意见并会同招生部门组织实施;协调高等师范教育的有关事宜,拟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指导普及普通话工作;负责社会用字规范管理。 依法审批民办高中段学校及初中学校、成人教育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学校,负责全市民办学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