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和本机关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办事大厅取阅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一楼)。 (一)信息分类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政府信息: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本机关作为执法主体或执法主体之一的法律、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二)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其他工作重点安排等。(三)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流程;质量管理、质量监督、食品监管、认证监管、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稽查执法、举报投诉、人事、财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各项工作的情况。(四)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5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或本机关政府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也可以到本机关办事大厅取阅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一楼)。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2、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本机关在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一楼设有电子屏幕,公开政府信息。(二)依申请公开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申请的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当面提交或者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提交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2、申请注意事项(1)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2)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3)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4)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备案、登记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3、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有关内容。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4、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公开机构(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十五楼邮政编码:510220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8:30-12:00,14:00-17:30(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十四楼1408室邮政编码:510220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8:30-12:00,14:00-17:30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十四楼1410室,邮政编码:510220,接待投诉时间:星期一至五8:30-12:00,14:00-17:30)。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家质检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和本机关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办事大厅取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一楼)。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一)信息分类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政府信息: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本机关作为执法主体或执法主体之一的法律、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二)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其他工作重点安排等。(三)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流程;质量管理、质量监督、食品监管、认证监管、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稽查执法、举报投诉、人事、财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各项工作的情况。(四)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5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或本机关政府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也可以到本机关办事大厅取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一楼)。二、获取方式(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2、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本机关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一楼设有电子屏幕,公开政府信息。(二)依申请公开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申请的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当面提交或者通过信函、电报、传真、互联网(注:使用广东省政府统一的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2、申请注意事项(1)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2)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3)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4)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备案、登记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3、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有关内容。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4、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十八楼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8:30-12:00,14:00-17:30(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二十楼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8:30-12:00,14:00-17:30四、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二十楼2001室,接待投诉时间:星期一至五8:30-12:00,14:00-17:30)。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家质检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电话
1、水路如果是走的天上,看看水管安装是否有问题,或者水管是否有裂缝!!!出现漏水的情况!这种是直接找装修公司!、
2、看楼上的是否也在装修,看是不是他们上面的水渗下来了!这得找楼上面装修的!!
3、看是否是外面下雨渗进来的水,这是开发商防水未做到位,这得找开发商或者是物业的!!
4、刷漆后未干,看上去像漏水,这个等几天就好了!!【摘要】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电话【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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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天花板漏水是什么原因【提问】
天花板漏水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第一种情况是楼上房屋的厨卫防水层在装修的时候没有处理好,另一种情况是楼上厨卫的地漏发生堵塞,水没法正常排出,所以就从暖气管的套管中渗漏出去,因此天花板就湿了。此外,也会由于下雨天而导致窗边渗水,引起室内墙体潮湿进而发霉,从而造成天花板洇水掉粉。【回答】
就是刚刚做好的主体,【提问】
1、水路如果是走的天上,看看水管安装是否有问题,或者水管是否有裂缝!!!出现漏水的情况!这种是直接找装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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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看是否是外面下雨渗进来的水,这是开发商防水未做到位,这得找开发商或者是物业的!!
4、刷漆后未干,看上去像漏水,这个等几天就好了!!【回答】
楼面开口,会不会和水篱和沙有关系【提问】
有可能
【回答】
那要怎么样才能监测出这些问题【提问】
需要您实地去看【回答】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机构简介
下辖1个直属行政单位,省质监局稽查局;9个事业单位。包括省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省质监局信息中心、广东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中心)、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广东省试验认证研究院)、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检中心。除广州、深圳市外,全省质监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核定市、县行政机构196个、事业单位118个。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取消食品类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备案职责。(三)将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的职责交给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关事业单位。(四)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协调推进全市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和“质量兴业强市”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四)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协调实施标准化战略,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和防范体系建设,承担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和商品条码监督检查工作。(五)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管理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六)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实施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参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七)依法管理认证工作,监督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监督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活动和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的执业行为。(八)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责任,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九)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攻关和技术引进工作。(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考叉车证去哪考
叉车证是属于特种车辆驾驶证,要到全国市级质量监督局指定叉车训练基地报考办理,报考办理时,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叉车证是质监局颁发的,政府一般都是不接受个人报名的,想要报考叉车证,大家可以到政府直属的培训机构报名,报名后按照批次统一组织大家考试,考试合格后质监局会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只在单位的工作场地内使用。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具体分级范围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并在本省范围内公布。
考叉车证去哪里考
到全国市级质量监督局指定叉车训练基地报考办理。叉车证是属于特种车辆驾驶证,要到全国市级质量监督局指定叉车训练基地报考办理,报考办理时,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叉车证是质监局颁发的,政府一般都是不接受个人报名的。想要报考叉车证,可以到政府直属的培训机构报名,报名后按照批次统一组织考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将考试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公布考试成绩。叉车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是属于工具车辆,只能在单位的工作场地内使用,且不能当交通工具在路上行驶。报考叉车证的条件:1、年龄18周岁以上且55周岁以下。2、身体健康且满足从事叉车操作作业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拥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有与叉车操作作业相适应的工作经历。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广州条码咋么申请呢,需要哪些资料呢
根据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规定,申请条码证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以单位名义申请一次就可获一万个条码,若该单位的产品超过一万时,可另免费申请至满足使用为止。申请程序如下:
一、验证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交我分中心进行验证。
二、汇款
收费标准见下表:
单位类型
申办费用(元)单个企业 3000 集团企业 4200 进出口企业 7200
注:汇款时,请在汇单上的汇款用途栏注明“条码注册费用款”及申请单位的详细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名)。汇款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开具发票。
三、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2.汇款凭证复印件2份;
3.《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下载方式见附件)2份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