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

时间:2024-04-13 23:08:42编辑:奇事君

辽宁省教育局电话

辽宁省教育厅电话:024-86896846。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相关内容:辽宁省已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科类齐全的教育体系。在教育体制方面,实行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体制:基础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高等教育形成了中央、省、市三级办学,中央、省两级管理,以省统筹为主的办学和管理的格局;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在政府统筹管理下,主要依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办学和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在教育投入方面,辽宁省建立了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

辽宁省教育厅举报电话多少

辽宁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24-86891848,客服电话:024-86896846。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省属学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的设置与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各类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以上参考:辽宁省教育厅——工作职责

辽宁省教育厅电话到底是多少?谢谢

辽宁省教育厅电话:024-86896846。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省属学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专科学校的设置与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各类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负责全省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辽宁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管理全省高等教育,统筹指导继续教育,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工作,承担深化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责任,负责省属高校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审议、审核省市属本专科院校的专业设置。以上参考:辽宁省教育厅官网——工作职责

沈阳市教育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沈阳市教育局投诉电话:024-22717964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二经街55号。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传真号码:024-22820697。互联网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电子邮箱 22821577@163.com。沈阳市教育局是沈阳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为副厅级,与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机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省有关要求;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市属学校管理工作。三、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沈阳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以上内容参考:沈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辽宁省教育厅防疫要求

辽宁省教育厅防疫要求: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地各校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准确认识新冠肺炎病毒,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守护校园一方净土。2、严把疫情防控校门关。 持续加强校园管理,寄宿制中小学和高校要继续实施校园出入审批制度3、加强健康监测。 要密切关注师生健康状况,对校园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4、教育引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 督促师生要加强个人防护,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控措施,要勤洗手、多通风、正确佩戴口罩。5、加强师生员工行为和行踪管理。 要引导师生员工主动减少社会活动,外出应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6、严格控制举办聚集性活动。 严格活动和会议审批制度,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7、严格快递包裹防疫管理。 各校须在校门外设置快递物品中转站,所有进校的快递物品在中转站进行第一次喷雾式物体表面消杀,消杀后再转运至校内各快递网点进行第二次消毒。8、坚持多病共防和人、物、环境同防。 要加强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常见多发传染病监测以及人员健康监测。9、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校要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假设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能够随时启动。10、加强后勤服务保障。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好生活用品保障,严禁借机上涨物价。11、加强自媒体发布信息管理。 要及时回应学生关切,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加强师生员工在自媒体上发布信息的管理,建立对未加核实发布不实信息、误导他人言行的师生员工予以问责的工作机制。12、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辽宁省最新防疫政策及防控要求

国家防疫新二十条规定: 5个“调整”密切接触者“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入境人员“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注:以上人员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风险区  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    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 1个“不再”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1个“取消”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个“不得” 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 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辽宁省教育厅归哪里管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教育厅是辽宁省政府的直属机构,负责辽宁省的教育工作。具体来说,辽宁省教育厅的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教育发展规划、政策和法规;组织和指导全省教育工作;管理和监督全省教育系统;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等。辽宁省教育厅的上级机构是辽宁省政府,下设多个部门和办事处,如教育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处等。这些部门和办事处负责具体的教育工作,如招生、考试、课程设置、教师培训等。总之,辽宁省教育厅是辽宁省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和监督。【摘要】
辽宁省教育厅归哪里管【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教育厅是辽宁省政府的直属机构,负责辽宁省的教育工作。具体来说,辽宁省教育厅的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教育发展规划、政策和法规;组织和指导全省教育工作;管理和监督全省教育系统;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等。辽宁省教育厅的上级机构是辽宁省政府,下设多个部门和办事处,如教育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处等。这些部门和办事处负责具体的教育工作,如招生、考试、课程设置、教师培训等。总之,辽宁省教育厅是辽宁省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回答】


辽宁省教育厅归哪里管

亲您好:辽宁省教育厅属于中央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管,辽宁省教育厅是政府直辖的一级政府职能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教育工作。贯彻落实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研究提出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管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和技术职务管理工作;管理教育类社会团体。研究拟订地区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摘要】
辽宁省教育厅归哪里管【提问】
亲您好:辽宁省教育厅属于中央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管,辽宁省教育厅是政府直辖的一级政府职能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教育工作。贯彻落实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研究提出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管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和技术职务管理工作;管理教育类社会团体。研究拟订地区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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