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环保局举报电话是多少
石家庄环保局举报电话:12369地址:体育南大街383-1号世纪佳泰大厦C座 邮编:050023主要职能第一: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 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第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工作。第三: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国务院提出新建的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第四: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省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第五: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发布;负责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备案工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国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国家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国家可持续发展纲要。第六: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第七: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国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第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全国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第九:拟定国家关于全球环境问题基本原则;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协调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参加环境保护国际条约谈判;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国务院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工作。第十: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第十一:负责总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第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扩展资料石家庄市举报说明"12369环保举报"网络举报平台主要受理公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将由属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一、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噪声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公众可通过本网络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二、对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的事项;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事项;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请求,不予受理。三、公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时,需提交图片,并附文字说明举报对象及污染情况,以便环保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处理。四、需要通过语言描述反映污染问题的,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等有关问题进行咨询的,对所反映污染问题处理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五、为提高环保网络举报平台的运行效率,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的举报信息。六、提倡实名举报。七、请使用文明用语举报,对上传不良信息恶意举报的用户,将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参考资料:石家庄环保局-石家庄市举报说明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环保局
河北省环保局举报电话+24小时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摘要】
河北省环保局举报电话+24小时【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这边为您查询到的是河北省环保局举报电话为:031183026314【回答】
河北省环保厅网站有网上举报。
1、如果发现污染嫌疑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举报
2、或者12369电话举报
3、不行再向上级环保部门举报或当地检察院举报。【回答】
如果您要举报,您应当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前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回答】
您如果有问题想要投诉,营业厅周六周日休息,周一到周五上班。您注意一下投诉事件,否则电路不畅通没人接您的电话。【回答】
河北省邢台市环保局电话是多少
你好: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邢台市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
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环保信访举报渠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现将我市及各县(市、区)环境信访举报热线电话公告如下:
市、县统一举报热线:12369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2020935
桥东区:3817128
桥西区:2298306
开发区:3636157
邢台县:3226886
沙河市:8901179
南宫市:7295600
内丘县:6865800
临城县:7182369
柏乡县:7729098
新河县:4766110
清河县:8181752
宁晋县:5880191
巨鹿县:4335966
平乡县:7832474
临西县:8570438
广宗县:7215140
隆尧县:6681935
南和县:4560357
威县:6268105
任县:7530119【摘要】
河北省邢台市环保局电话是多少【提问】
你好: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邢台市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
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环保信访举报渠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现将我市及各县(市、区)环境信访举报热线电话公告如下:
市、县统一举报热线:12369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2020935
桥东区:3817128
桥西区:2298306
开发区:3636157
邢台县:3226886
沙河市:8901179
南宫市:7295600
内丘县:6865800
临城县:7182369
柏乡县:7729098
新河县:4766110
清河县:8181752
宁晋县:5880191
巨鹿县:4335966
平乡县:7832474
临西县:8570438
广宗县:7215140
隆尧县:6681935
南和县:4560357
威县:6268105
任县:7530119【回答】
邢台环保局举报电话是多少?
您好,您可关注公众号进行举报。【摘要】邢台环保局举报电话是多少?【提问】您好,您可关注公众号进行举报。【回答】我要问的是邢台市环保局投诉电话【提问】好的,这边帮您查询,因为这个渠道现在用的人很多。【回答】必须是邢台市的【提问】您好,投诉电话为12369。【回答】刚打过了怎么是宁晋的【提问】您也可以拨打12345市长热线,投诉您身边所出现的影响公众生活的问题,效率更高!【回答】您好,刚才是统一电话,您试一下这个邢台市环保局:2020935 。【回答】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再次进行追问。【回答】
河北廊坊霸州环保局电话是好多
河北廊坊霸州环保局电话:7288221。(1)监督电话:7212538,(2)行政审批大厅电话:7288228、7863472。(3)传真:7212538(4)通讯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扩展资料受理机构: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受理机构: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办公室;(2)办公地址:霸州市益津路322号;(3)邮政编码:065700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7)电子邮箱:bzgs001@163.com。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参考资料: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环境保护局办事流程图参考资料: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参考资料: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信息公
廊坊市霸州市环保局电话号码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益津中路86
0316-7212538
商家简介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益津中路86邮编:065700
环保局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有:
拟订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
指导和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的重大环境问题;
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
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
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等。【摘要】
廊坊市霸州市环保局电话号码【提问】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益津中路86
0316-7212538
商家简介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益津中路86邮编:065700
环保局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有:
拟订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
指导和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的重大环境问题;
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
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
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等。【回答】
河北省环保厅举报电话
1、举报电话:0311879083672、12369可以进行网络举报河北省环保厅主要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订环境保护地方性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按省政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订全省主体功能区划。(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省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市、县(市、区)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省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三)负责落实全省减排目标。组织制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全省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全省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五)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订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七)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指导、协调和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制订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省级环境监测网和全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十)负责推进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省际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扩展资料:其他事项(一)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省环境保护厅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省水利厅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省水利厅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要与省环境保护厅协商一致。(二)省环境保护厅所属省环境执法监察局,负责监督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与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省内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三)省环境保护厅所属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承担所辖区域内的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职责调整(一)将原省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划入省环境保护厅。(二)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将环境标志认证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四)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加强落实全省减排目标、环境监管的职责。参考资料: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班子成员
法律分析: 生态环境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是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拟定并监督实施全省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拟定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组织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区规划;提出新建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承办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省级自然保护区;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统一协调监督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及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海岸工程、陆源污染、拆船等海洋污染防治工作;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农村环境保护;指导全省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