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律师分析: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按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职能
(一)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取消和调整已由上级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将境外就业管理的职责划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四)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责。(五)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八)按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肇庆社保局电话号码
肇庆社保局电话号码是0758-2786813以及0758-2786815。依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信息显示,其中0758-2786813为肇庆养老和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758-2786815是肇庆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号码。此外依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信息显示,肇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号码是0758-2786880。人事科的联系电话号码是0758-2786889。肇庆市养老和失业保险科业务范围:1、负责落实并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政策及标准,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基费率,统筹项目及计发办法、标准,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目标考核等。2、负责全市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和备案工作。负责落实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政策及标准,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基费率,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拟定改革过渡期的政策衔接、基金征收及待遇发放方案。3、负责落实并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及标准,包括失业保险费率费基、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解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落实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生育、死亡等有关待遇政策。4、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政策和标准制订、审核汇总基金预决算草案、综合协调等工作;参与指导、监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和基金的运营投资。5、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贯彻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拟订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以上内容参考 肇庆市人民政府-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肇发〔2009〕24号),设立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八)按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系统建设、后勤保障和接待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本局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电、来访及网上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管理12333咨询投诉热线中心;承担信访统计分析;组织实施本局信访责任考核工作。2.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机关监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拟订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的综合汇总和分析工作;负责信息化规划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行政管理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和推进工作。负责全市表彰奖励项目的管理工作。3.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负责草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方面重要文稿和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和建议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和门户网站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外国人在肇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在肇就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的审批承办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清单管理工作。4.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我市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专家和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申报及协管工作;负责办理国内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业务;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职称评定工作的实施和综合管理;承办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业务;指导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评聘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直属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核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工作。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人员聘用及备案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招聘和调配交流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人才统计工作;办理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业务。职业能力建设与技工教育管理科负责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政策;统筹管理职业技能竞赛;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管理等工作;负责技工院校的规划和管理工作。7.就业创业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创业就业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双创”平台载体的建设、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示范点的建设推广,以及组织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宣传活动;参与拟订专项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创业资助、补贴、贴息等创业扶持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以及服务供给模式的建设和管理;拟订促进创业、就业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劳动者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异地务工人员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异地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异地务工人员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异地务工人员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和异地务工人员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审批和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8.劳动关系与农民工工作科负责拟订全市有关劳动关系调整、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负责对全市劳动合同签订和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企业职工政策性安置、调配工作;负责市直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核;负责市直企业经济性裁员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的审批工作;贯彻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对全市企业的工资总量进行宏观调控,对企业内部工资收入分配进行指导;拟订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价位;贯彻执行有关用人单位与雇员协商确定工资办法和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政策;负责审核市直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审核市属和中央及省驻肇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贯彻落实异地务工人员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异地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异地务工人员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异地务工人员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异地务工人员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9.工资福利科负责管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审核工作;负责市直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统发工资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管理、统计、综合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分配制度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的宏观管理工作;研究拟订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10.组织实施。调解仲裁管理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统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负责对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的管理和组织本级仲裁庭审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统计和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咨询、解释工作;承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11.财务管理和基金监督科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做好财务管理;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并依法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负责财务、基金规划统计、信息化和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劳动保障专项基金的使用及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2.养老和失业保险科负责落实并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政策及标准,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基费率,统筹项目及计发办法、标准,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目标考核等。负责全市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和备案工作。负责落实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政策及标准,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基费率,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拟定改革过渡期的政策衔接、基金征收及待遇发放方案。负责落实并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及标准,包括失业保险费率费基、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解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落实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生育、死亡等有关待遇政策。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政策和标准制订、审核汇总基金预决算草案、综合协调等工作;参与指导、监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和基金的运营投资;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贯彻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拟订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办理市直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手续。13.工伤保险科拟订工伤保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落实工伤保险基金储备金政策和分配计划;拟定定点工伤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康复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和管理政策;负责市本级用人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市工伤康复中心工作。14.劳动监察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依法受理举报投诉;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指导和监督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险重大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审核、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员及法律监督员;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群体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肇东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肇东社保局电话:0455-5975885。社保局又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制定全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补助基金及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社保局又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社保局的职责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上述规划和政策。
肇庆医保局咨询号码
怀集县医保局:0758-5568991 或者拨打12333热线,全国的社保查询热线都是这个。肇庆市医保局电话1、 市医保局端州分局:0758-2227290、0758-22613732、 市医保局鼎湖分局:0758-2699279、0758-66298053、 市医保局高要分局:0758-8352005、0758-83511874、 四会市医保局:0758-33921685、 广宁县医保局:0758-88361996、 德庆县医保局:职工医保0758-7762603、7、 德庆县城乡医保中心0758-77637058、 封开县医保局:0758-66686129、 怀集县医保局:0758-556899110、 高新区社保局:0758-310326811、 (市直)肇庆市医保局:0758-23229361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半-5点半)拓展资料:医保局职责1、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2、 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 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4、 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5、 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 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7、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合作交流。9、 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10、 职能转变。国家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1、 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从国家工商总局到国务院人力资源部乘公交车怎么走
公交线路:45路 → 地铁7号线 → 地铁9号线 → 房山线 → 房39路,全程约49.9公里1、从国家工商总局乘坐45路,经过5站, 到达湾子站2、步行约370米,到达湾子站3、乘坐地铁7号线,经过1站, 到达北京西站4、乘坐地铁9号线,经过8站, 到达郭公庄站5、乘坐房山线,经过9站, 到达良乡南关站6、步行约80米,到达地铁良乡南关站7、乘坐房39路,经过21站, 到达窦店站8、步行约380米,到达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北京人力资源保障局坐公交车怎么走?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外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10)12333、(010)63182700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街5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100050乘坐102、14、40、66、百利宝、744、800等公交车在游泳池站下车。乘坐地铁可在和平门站下车,再换乘上述公交车。北京劳动保障网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B412房间邮政编码:100050电 话:(010) 63167848 (技术服务电话) 传 真:(010) 63167854电子邮箱: webmaster@bjld.gov.cn
广东肇庆社保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肇庆属于第三类片区,在确定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时,以4732元为依据;肇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436元; 肇庆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12348法律咨询热线是免费的吗
是免费咨询的。“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职责,主要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实施内部联动,搞好上门服务;沟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加强区域合作,搞好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做到快速反应,防止纠纷激化;遵循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掌握社情民意,当好党政参谋;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等。“16000148”法律服务电话更名为“12348”法律咨询电话,启用全国统一服务号码“12348”,并归并至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询专线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同时,又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新功能,此举标志着“12348”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扩展资料12348责职:一是全面加强党建。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使每一名公证人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二是改革公证体制。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推进北京市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三是拓展公证服务。开展代书、代办、邮寄送达等延伸便民服务,完善综合公证养老、公证家事服务等创新型公证业务,提供多元纠纷解决服务。四是规范办证流程。把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情”作为标准,梳理公证申请、受理、核实、审批全流程,规范证词模板,以标准化提升服务质量。五是强化质量检查。增加公益类公证事项考核权重,凸显公证的公益属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织严织密质量监控网络,实现办证数量与质量“双提升”。六是改善公证设施。为远郊区公证处统一配备部分先进公证器材。建立绿色服务通道,为年老、体弱、怀孕或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提供便利。七是优化窗口服务。严格执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放管服”工作“十条禁令”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窗口人员服务管理“十条规范”。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对公证员情况、收费标准、办证流程等服务事项一律公开公示。2018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合同纠纷咨询11215件,其中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为突出,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合同解除、退返定金等争议的处理。不少居民致电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反映其贷款后被敲诈勒索。居民尽量通过正当渠道贷款,如果被骗,可报警或举报。解答劳动争议咨询近3000件,同比增长42%,主要集中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购买“五险一金”、不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或福利待遇、变相解除劳动合同、不办理工伤赔偿等纠纷。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48
肇庆市历任公路局局长名单
肇庆市公路局是肇庆市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市内公路交通建设和管理工作。下面是肇庆市公路局历任局长名单:第一任局长为杨志明,任职期间在肇庆市公路交通建设上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第二任局长为谭锦辉,带领公路局团队完成了许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并在交通事故处理和维修保养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第三任局长为刘武,他在任期内注重公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加强了监管工作,使肇庆市的道路交通更加安全顺畅。第四任局长为李文军,他在担任局长期间,致力于加快肇庆市公路交通建设和维修保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第五任局长为黄文忠,他领导公路局积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肇庆市的公路交通运输水平。以上是肇庆市公路局历任局长名单,每一位局长都在肇庆市公路交通建设和管理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纯手打,望采纳!
工厂拖欠工资,怎么处理能够快点拿到工资?
对于拖欠工资,合法的方式有二。1.申请劳动仲裁讨薪。2.法院起诉讨薪。走正规法律程序,一般时间都较慢,肥的拖瘦,瘦的拖死。要快点拿到工资,只有走非法渠道。如象唐睢不辱使命中的唐睢那样:伏尸二人,流血五步……理论依据:善的怕凶的,凶的怕恶的,恶的怕不要命的,你舍得命不要,他就怕你,怕你就会支付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