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企业

时间:2024-03-27 23:38:10编辑:奇事君

集体所有制属于什么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属于集体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企业属集体(机关,政府),私营企业属个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简称,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区别:一、概念不同。1、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私营企业是指资产归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资产由不同所有制成分构成的企业。2、全民所有制企业: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二、设立条件不同。1、集体所有制企业: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2、全民所有制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是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企业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不能提供伪劣残次品,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同时对企业来说,生产的产品只有满足人们的需求,才能销售出去,企业提供的劳动价值才能实现,企业才有可能生存和发展。三、根本任务不同。1、集体所有制企业:属于举办该企业的乡或者村范围内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由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行使企业财产所有权。企业实行承包、租赁制或者同其他所有制企业联营的,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不变。2、全民所有制企业: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发展商品生产,创造财富,增加积累,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企业必须坚持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集体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性质

一、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性质是什么1、集体企业既非国有企业也非私营企业,而是属于一种独立的所有制企业死亡性质。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私营企业是指资产归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五条集体企业应当遵循的原则是: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集体积累、自主支配,按劳分配、入股分红。集体企业应当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走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第四条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是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前款所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应当符合下列中任一项的规定:(一)本集体企业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三)投资主体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集体企业,其中前(一)、(二)项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应当占主导地位。本项所称主导地位,是指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占企业全部财产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应不低于51%,特殊情况经过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二、质权的性质有哪些1、质权的从属性。质权的从属性是指质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因为质权是以担保债权为实现目的的,因此,质权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当事人可以为将来的债权设定质权,也可以在设定债权时设定质权,但实现质权时必须要有主债权的存在。质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质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2、质权的不可分性。质权的不可分性是指质权与抵押权一样具有不可分性,即质物的全部价值担保债权的全部。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全部,即使债权部分受到清偿也不受影响。换言之,即使债务人清偿了大部分债务,仅有少部分债务未能清偿,质权人也必须抗未清偿的债权对全部质权标的行使质权。质物部分灭失的,未灭失的部分仍然担保全部债权,而不能相应地缩减质权担保的范围;3、质权的物上代位性。质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是指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代位物上;4、质权的优先受偿性。质权的优先受偿性是指质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以质权标的的价值优先受偿其受质权担保的债权。


集体所有制属于企业吗

法律分析: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私营企业是指资产归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资产由不同所有制成分构成的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前款所称投资为主,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虽不足百分之五十,但能起到控股或者实际支配作用。乡镇企业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什么是集体所有制企业?

问题一:什么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 集体所有制法人 本身集体所有制企业 就是有着上级单位的企业 也可以说是国家企业 不分大小,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也就是上级攻位任命的法人代表

问题二: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全民所有制指国家出资设立的、国家控股的企业法人,包括各级国资委直接投资的企业和各国有单位投资的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是由集体企业、集体组织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

问题三: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全民所有制企业有什么区别 人们对集体经济性质的界定 ,是相对于国有经济的。国有经济是全民所有 ,集体经济自然也就是集体所有了。中央的有关文件明确提出 ,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前不久 ,也有学者指出 ,集体所有制的集体 ,“只能是以企业为限 ,主张把真正的集体经济 ,界定为企业职工集体所有”。对这些规定和看法 ,笔者认为 ,从我国集体经济的起源看 ,集体企业的生产资料并不具备部分职工所有的特征。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 ,我国的城乡集体企业主要有两部分 ,一是在1956年对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 ,个体劳动者自带生产资料组成合作社 ,然后财产收归集体所有发展起来的 ;二是在人民公社时期 ,又发展了一批城乡集体企业。这些集体企业 ,都具有“二国营”的性质 ,生产资料归部分职工所有的情况很难发生。早在1996年,笔者就曾提出 ,集体经济的性质 ,是由投资主体决定的。从我国的现状来看 ,集体经济只能是村 (居 )委会和村民小组投资占主体的企业。后来 ,有的居委会改设为社区。社区投资为主的企业都属于集体经济的性质。有的学者称之为社区经济。称谓不同 ,但实质并没有改变。改革开放以来 ,城乡集体经济的发展状态证明了这一点。当前的集体经济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国家鼓励和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出台后 ,不少村(居 )委会和村民小组投资办的企业。二是县乡 *** 为了享受乡镇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投资办了不少集体企业。这类企业名为集体企业 ,实为县乡企业 ,也属比较典型的国有企业。三是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初期 ,不少企业主担心政策变 ,办事难 ,往往带着集体经济的帽子进行经营。这类假集体企业 ,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和发展 ,大都恢复了私营企业的真面目。四是不少国有企业的群团组织 ,为提高职工福利待遇而办的集体企业。这类企业的投资主体是国有企业 ,该类企业的性质同样属于国有企业。五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 ,全国掀起经商热时 ,不少党政机关办的经济实体。该类企业既有部分干部职工的股本 ,又有部门拆借来的资金。干部职工负盈不负亏。这类翻牌公司 ,名为集体企业 ,实为国有企业。通过以上分析表明 ,当前 ,国内集体企业比较多、比较乱。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一是国家对集体企业的界定比较模糊 ,二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引导。上述原因 ,导致全国产生了形式多样而又复杂的集体企业。(文中观点仅供参考)

问题四:我国优秀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哪些 企业很多
1、电冰柜
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阪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 海尔集团公司
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2、电热水器
帅康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康泉电器有限公司
海尔集团公司
山东小鸭集团热水器有限公司
3、燃气热水器
顺德万和电器有限公司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前锋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樱雪燃气具有限公司
海尔集团公司
4、啤酒
湖北金龙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粤海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
广州市珠江啤酒集团公司
华润啤酒有限公司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5、葡萄酒
北京丰收葡萄酒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
华夏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问题五:集体所有制企业与私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集体所有制企业分为大集体和小集体,大集体是国有企业投资成立,小集体一般是原来街道居委会成立的,产权并不明晰,但一般都认为还是国有资产.私营场业出资人就纯属自然人个人了.

问题六: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 是什么类型的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大多由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改制而来,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企业。目前中国并未出埂《股份合作制企业法》,所以它的性质不好认定,具体可参看有关改制的文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管理,一般参照《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的规定。

问题七: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全民所有制企业有什么区别 人们对集体经济性质的界定 ,是相对于国有经济的。国有经济是全民所有 ,集体经济自然也就是集体所有了。中央的有关文件明确提出 ,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前不久 ,也有学者指出 ,集体所有制的集体 ,“只能是以企业为限 ,主张把真正的集体经济 ,界定为企业职工集体所有”。对这些规定和看法 ,笔者认为 ,从我国集体经济的起源看 ,集体企业的生产资料并不具备部分职工所有的特征。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 ,我国的城乡集体企业主要有两部分 ,一是在1956年对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 ,个体劳动者自带生产资料组成合作社 ,然后财产收归集体所有发展起来的 ;二是在人民公社时期 ,又发展了一批城乡集体企业。这些集体企业 ,都具有“二国营”的性质 ,生产资料归部分职工所有的情况很难发生。早在1996年,笔者就曾提出 ,集体经济的性质 ,是由投资主体决定的。从我国的现状来看 ,集体经济只能是村 (居 )委会和村民小组投资占主体的企业。后来 ,有的居委会改设为社区。社区投资为主的企业都属于集体经济的性质。有的学者称之为社区经济。称谓不同 ,但实质并没有改变。改革开放以来 ,城乡集体经济的发展状态证明了这一点。当前的集体经济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国家鼓励和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出台后 ,不少村(居 )委会和村民小组投资办的企业。二是县乡 *** 为了享受乡镇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投资办了不少集体企业。这类企业名为集体企业 ,实为县乡企业 ,也属比较典型的国有企业。三是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初期 ,不少企业主担心政策变 ,办事难 ,往往带着集体经济的帽子进行经营。这类假集体企业 ,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和发展 ,大都恢复了私营企业的真面目。四是不少国有企业的群团组织 ,为提高职工福利待遇而办的集体企业。这类企业的投资主体是国有企业 ,该类企业的性质同样属于国有企业。五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 ,全国掀起经商热时 ,不少党政机关办的经济实体。该类企业既有部分干部职工的股本 ,又有部门拆借来的资金。干部职工负盈不负亏。这类翻牌公司 ,名为集体企业 ,实为国有企业。通过以上分析表明 ,当前 ,国内集体企业比较多、比较乱。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一是国家对集体企业的界定比较模糊 ,二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引导。上述原因 ,导致全国产生了形式多样而又复杂的集体企业。(文中观点仅供参考)

问题八:全名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是什么意思 全民所有,是指国家所有。现在国退民进,大型垄断性关键行业都股份制了,全民所有应该没有了。
集体所有,是指特激非个人的地方出资,一群人所有,受 *** 领导。
与上面相对应的是现在的企业一般是股份制,由股东出资管理,可以是个人,不受 *** 领导。

问题九:集体所有制单位是什么含义?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
说白了,就是国家不给钱,自已赚钱的那类单位,效益好归职工,效益不好就关,比企业还要差些,算是职工集体共同所有,不属于国家所有的,那类单储。是职工种类中最不好之一。

问题十:集体所有制企业具有哪些特征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相关规定(特征)
规定一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的主要规定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共设九章三十条,规定有总则、集体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集体企业的权利和义务、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厂长(经理)、财产管理和收益分配、集体企业与 *** 关系、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内容,其主要规定有:
1.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性质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城镇企业条例》规定,是指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它包括城镇的各种行业、各种组织形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2.城镇集体企业的组织机构
(1)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关。规定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章程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集体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关,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条例还具体规定了职工(代表)大会可以依法行使制定、修改章程;选举、罢免、聘用、解聘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审议厂长(经理)提交的各项议案,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等六项职权。
(2)城镇集体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规定集体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是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厂长(经理)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招聘产生。其条件和行使职权、职责,条例均有具体规定。
规定二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的主要规定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共设八章四十五条,规定有总则、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企业的管理、企业与 *** 有关部门的关系、奖励与处罚及附则等内容,其主要规定有:
1.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性质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乡村企业条例》规定,是指由乡(含镇)村(含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举办的企业。实际上就是泛称乡镇集体企业而言,它包括除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外的所有由乡村农民集体举办的企业。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依其性质,为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
2.乡村集体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乡村集体企业财产属于举办该企业的乡或者村范围内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由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行使企业财产所有权。企业实行承包、租赁制或者同其他所有制企业联营的,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不变。企业所有者依法行使决定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形式、厂长(经理)人选或者选聘方式,依法决定企业税后利润在其与企业之间的具体分配比例,以及作出关于企业分立、合并、迁移、停业、终止、申请破产等决议的权利,并负有应当为企业的生产、供应、销售提供服务、尊重企业自 *** 的义务。实行承包或者租赁制的企业,企业所有者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或招聘、推荐等方式选择或确定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经营者。企业经营者是企业的厂长(经理)。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对企业全面负责,代表企业行使职权。
3.乡村集体企业的管理
《乡村企业条例》对乡村集体企业的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
(1)民主管理。规定企业职工有权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有对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提出批评和控告的权利;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评议、监督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劳动管理。在用工制度上,......>>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性质

法律分析: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 生产资料 的 所有权 ,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四条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是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前款所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应当符合下列中任一项的规定:(一)本集体企业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三)投资主体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集体企业,其中前(一)、(二)项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应当占主导地位。本项所称主导地位,是指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占企业全部财产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应不低于51%,特殊情况经过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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