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广告在线产品逻辑-计算广告3-8章
之前跳读了技术相关的计算广告后几章,感觉还是很缺乏对业务的理解,所以跳回来一次读完了广告业产品业务相关的几章,这里来做一次总结,无论是广告产品经理亦或是广告业务相关算法和开发人员,都建议可以读读。 由于之后会涉及到相当多的业务逻辑和产品业务,这里首先做一个总结,之后也按照这条主线顺序进行说明。 广告产品由于数据利用和变现需求的推动,一般将这一发展历程分为四个阶段。 计算广告产品发展历程如下图所示。 随着受众定向技术的发展,广告位独占式售卖的执行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使某个广告位全部投放一个广告主的创意,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投放同样的一款创意,而受众定向在其中也可以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例如,某汽车生产商广告主旗下可能有多个系列的产品,如小型车、紧凑型车、豪华车、SUV等,而这些车型的潜在购买人群其实也有很大的区别,如果能够对这些系列的受众分别投送相应的创意,就可以取得更好的效果。另外,即使在受众上无法区分的情形下,也可以利用频次控制的方式向同一用户递进式地展示一系列创意,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广告位合约还有一种变形的形式,即按照广告位的轮播售卖。 受众定向方法概览 受众定向标签体系 虽然从交易模式上来看,展示量合约仍然是比较传统的交易模式,但是从技术层面上看,这种模式的出现实际上已经反映了互联网广告计算驱动的本质:分析得到用户和上下文的属性,并由服务端根据这些属性及广告库情况动态决定广告候选。这一商业模式的出现,需要有一系列技术手段的支持,这些手段主要包括受众定向、流量预测和担保式投放等。受众定向已经在刚才部分进行了介绍,这里讨论一下流量预测和在线分配的产品策略问题。 流量预测 流量预测在广告产品中包括以下三个主要用途。 (1)售前指导。在展示量合约广告中,由于要约定曝光总数,事先尽可能准确地预测各人群标签的流量变得非常关键。 (2)在线流量分配。当一次曝光同时满足两个以上合约的要求时,怎样决策将它分配给哪个合约以达到整体满足所有合约的目的。各种在线分配算法都要依赖流量预估的结果,以达到高效和准确的目标。 (3)出价指导。在竞价广告中,由于没有量的保证,广告主需要根据自己预计的出价先了解一下可能获得多少流量,以判断自己的出价是否合理。 在线分配 展示量合约这种保量合约都面临一个问题:各个合约要求的人群很可能大量交叠,如何设计分配策略,使得各个合约都尽可能被满足。对这一策略问题,将其简化为一个二部图(bipartite graph)匹配的问题。二部图的一方是表示广告库存的供给节点,每个节点代表的是所有人群标签都相同的广告流量集合;二部图的另一方是表示广告合约的需求节点,每个节点代表的是一个广告合约的人群标签条件。在线分配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二部图最佳分配问题。 竞价、类搜索的广告投放架构都是从搜索广告发展起来的。因此,这里首先对搜索广告进行介绍,这也是整个在线广告市场中市场份额最大的类型。 搜索广告创意的展示区域一般来说分为北(north)、东(east)、南(south)三个部分。 在互联网广告的整个产品谱系当中,搜索广告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具有以下鲜明的产品和技术特点。 (1)搜索广告的变现能力,即 eCPM远远高于一般的展示广告,其市场重要程度也就得以彰显。 (2)搜索广告的受众定向标签,即是上下文的搜索查询。由于搜索词非常强地表征着用户的意图,搜索广告可以进行非常精准的定向。相对这样的上下文信息,根据用户历史行为得到的兴趣标签的重要性大打折扣,这一方面是因为其信号远不如搜索词强烈,另一方面是因为用户这样明确意图的任务是决不能被打断的(参见第2章广告有效性原理部分)。因此,搜索广告里的eCPM由一般情形下的r(a,u,c)退化成了r(a,c)。 搜索广告从一开始就具有原生广告的特点:它的商业化结果与自然结果一样,由用户的主动意图触发,并且展示形式上与自然结果相差不大。这里放上原生的搜索广告结果样例,之后可以结合原生广告章节进行进一步理解。 除了产品形式上的创新,搜索广告的投放和优化策略也是产品的重要一环。搜索广告的整个决策过程可以分为 查询扩展、检索、排序、放置、定价 等几个阶段。 查询扩展是搜索广告独有的策略,目的是给广告主自动地拓展相关的查询词,扩大采买流量; 广告检索和将候选广告根据 eCPM 排序是广告系统较为通用的核心流程(本章后面介绍广告网络时再讨论); 定价是竞价广告非常核心的策略(在下一节机制设计中将重点介绍)。 查询扩展相关的方法有 当广告候选完成排序以后,需要分别确定北区和东区的广告条数,这个环节称为广告放置(ad placement)。 在线广告竞价市场最常见的定价策略是 GSP方案;另外有一种 VCG(Vickrey-Clarke-Groves)定价策略,虽然理论上比GSP更合理,但是由于原理较复杂,向广告主解释起来有难度,因此在实际系统中采用的并不多。下面分别介绍这两种定价策略。 1.广义第二高价(GSP) 所谓第二高价,指的是在只有一个位置的拍卖中,向赢得该位置的广告主收取其下一位广告主的出价,这样的拍卖也叫作Vickrey拍卖。很容易直觉地将第二高价策略推广成下面的策略:对赢得每一个位置的广告主,都按照他下一位的广告位置出价来收取费用,这就是广义第二高价。 2.VCG 其基本思想是:对于赢得了某个位置的广告主,其所付出的成本应该等于他占据这个位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带来的价值损害。 由于实际使用不多,这里不对VCG广告工作原理和逻辑进行说明。 为了控制广告的质量和保持一定的出售单价,竞价广告市场往往要设置一个赢得拍卖位置的最低价格,这一价格我们称为市场保留价(Market Reserve Price,MRP),俗称“起价”或“底价”。广告主的出价只有在高于市场保留价时才能获得竞价机会,同时在赢得某个拍卖位置后,如果根据定价策略算出的付费低于市场保留价(以广义第二高价为例,很容易验证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也需要调整到市场保留价的水平上。 在 CPC 结算的广告产品中,eCPM 可以表示成点击率和出价的乘积,即 r=µ·ν=µ·bid CPC 。但是在竞价的机制设计中,有时会对此公式做一些微调,把它变成下面的形式: 其中的κ为一个大于0的实数。可以考虑两种极端情况来理解κ的作用:当κ→∞时,相当于只根据点击率来排序而不考虑出价的作用;反之,当κ→0时,则相当于只根据出价来排序。因此,随着κ的增大,相当于我们在挤压出价在整个竞价体系中的作用,因此我们把这个因子叫做价格挤压(squashing)因子。 价格挤压因子的作用主要是能够根据市场情况更主动地影响竞价体系向着需要的方向发展。比如说,如果发现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出价较高但品质不高的广告主,则可以通过调高κ来强调质量和用户反馈的影响;如果发现市场的竞价激烈程度不够,则可以通过降低κ来鼓励竞争。 竞价广告网络的售卖的标的主要是人群,而广告位被淡化了。(合约广告是很难淡化广告位标的的。)另外,当流量满足多个广告活动要求时,简单地采用竞价模式而不用考虑量的合约。 广告网络中的广告决策过程与搜索广告相比,整个流程要简单一些,主要分为检索、排序、定价等几个阶段。这里和具体的推荐过程有一定程度的类似。 1.广告检索 广告与搜索面对的文档其实不同,它往往是一个用布尔表达式表达的投放条件,而不是可以简单看成一个词的集合。搜索那样的面向词集合的检索方案对布尔表达式来说不是最有效的。 搜索广告检索与搜索基本一致,用常规的倒排索引技术就可以解决。展示广告网络与搜索广告不同,由于用户意图不明确,往往要将更多的关键字、兴趣标签同时用于检索过程。这里可以类比推荐系统中的召回阶段。 2.广告排序 竞价广告中排序的准则是eCPM,而在CPC结算的情形下,对eCPM的估计转化为对点击率的估计问题。这里同样可以类比目标有修改的推荐系统排序阶段。 在了解了竞价、合约这两类主要的广告交易方式后,这里简要对比一下它们的优缺点。 从供给方或广告市场方来看,合约广告和竞价广告的对比可以类比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区别。在合约广告的情况下,所有量的保证和质的优化都是由媒体方的广告投放机来统一完成,而在竞价广告的情况下,市场只负责制定竞价和收费的规则,而各广告主量的保证完全采用市场竞争的方式来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方需要仔细设计宏观竞争机制,但是不一定需要实现象合约广告那样的交易级别的计划调度。 在竞价广告中,供给方和广告主的约定比较松散:首先,供给方不再向广告主承诺广告投放量;与此相对应,点击单价由广告主自行决定。这样的交易逻辑使得广告合同由首先确保量的结构变成了首先确保单位成本的结构。这实际上是非常革命性的变化,它使得广告市场产生了以下三个有利于大幅提高广告效果的发展趋势。 (1)非常精细的受众定向可以被无障碍地使用在交易中,而这是展示量合约广告很难做到的。 (2)大量的中小广告主逐渐成为参与竞价的主体,这使得市场的规模得到了快速扩张。 (3)与合约广告相比,竞价广告中数据的价值得以彰显,整个市场开始以数据为核心来组织和运营广告产品。 RTB 的产生,使得广告市场向着透明的比价平台的方向发展,这样的平台就是广告交易平台,即ADX,其主要特征即是用RTB的方式实时得到广告候选,并按照其出价简单完成投放决策。 竞价广告网络中的受众定向虽然可以很精准,但是还是会有一些完成不了的场景。例如,某广告主希望对自己的流失用户进行一次广告促销,或某广告主希望广告平台帮助找到与其用户类似的潜在用户。很显然,无论怎样选择在广告网络中的人群标签,都不可能直接完成上述的任务。实际上,这两个任务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我们在加工人群标签的过程中需要利用到广告主的数据。这样的标签称为定制化用户标签(customized audience segmentation)。 因此,采用广告网络这样的封闭式竞价方案是无法规模化和精细化地针对定制化标签进行投放的。什么样的解决方案才能够规模化呢?其实很简单,只要把竞价过程开放,在广告展示时由需求方来判断是否需要并出价,就可以解决上面的问题,这样的思路就产生了实时竞价。 实时竞价的接口可以分成两个过程,即预先进行的将 ADX与 DSP的用户标识对应起来的 cookie映射(cookie mapping)过程和线上广告请求时的竞价和投放过程。 以Web投放环境为例,RTB的广告请求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3.2 其他程序化交易方式 优选比实时竞价产生要早,可以看成是只有一个需求方的程序化交易,优选方式允许单个需求方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挑选流量,但是又可以避免复杂的竞价过程。由于只有一个需求方参与,媒体可以比较容易地对广告的质量和来源进行控制。这种交易一般按照CPM 方式结算,由于没有了多方竞价,又有选择流量的便利,往往要约定一个比市场价格更高的 CPM单价。 除了实时竞价这种公开的市场拍卖机制以外,有时媒体为了保证广告主的质量,希望将拍卖限制在一些被邀请需求方的小范围内。这种程序化交易叫作私有市场。私有市场中的在线交易过程与公开的实时竞价一致。 私有市场可以说兼顾了优选与实时竞价的好处。 ADX的产品策略较为简单,由于所有的广告竞价都是实时进行,因此不需要保存广告库,因而也不需要广告检索流程,排序过程也非常简单。ADX 一般为 CPM 结算方式。 与 ADX相对应,以 RTB方式购买广告的产品形态就是需求方平台,即 DSP。这一产品的核心特征有两个:一个是RTB方式的流量购买,另一个是需要支持需求方定制化的用户划分。 DSP的广告决策过程(如图6-5所示)与广告网络非常相似,同样先要经过检索、排序、定价几个阶段,主要的差别是完成广告选择后,又增加了出价的步骤。而出价正是 DSP的关键产品策略之一,因为在实时竞价环境中,出价直接决定着DSP的流量基本单位成本,也就决定着利润。这里着重要注意的限制条件是 预算 。 与需求方平台相关的技术有重定向和新客推荐,相关业务逻辑成因已在上文说明,这里不再阐述。 对于媒体而言,无需把全部流量的变现都放在一种交易方式上。媒体既可以通过直接销售来高溢价地售卖品牌广告,也可以综合使用各种程序交易方式以追求更高的eCPM。 媒体的统一变现平台需要这样的逻辑。当广告请求到达时,首先检查优先销售的订单有无需求,这包括CPT和CPM的合约。如果有需求,按照优先级和在线分配的方案完成投放;如果没有这类销售合约,则进入竞价流程。竞价时,从自运营广告主库中找出eCPM较高的,并估算可供调用的若干广告网络的eCPM,在这两者之间找到较高的广告候选,再以此作为MRP,通过RTB接口向接入的各DSP实时询价。可以看出,在这样的逻辑中,广告请求是被分配到自运营广告库,还是其他广告网络,或者是DSP,是根据他们的收益在线动态决定的,这样的方案称为动态分配(dynamic allocation)。对应的产品形态就叫作供给方平台(Supply Side Platform,SSP)。 一般将对精准广告业务有直接贡献的数据分为这几类。 广告中用到的用户数据,根据其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方数据、第二方数据和第三方数据。第一方和第二方分别是指广告主和广告平台,而不直接参与广告交易的其他数据提供方统称为第三方。在广告网络中,主要使用第二方数据指导广告投放;而在实时竞价环境下,不仅第一方数据可以被利用,大量第三方数据的加工和交易也逐渐发展起来。 第一方数据的收集和加工是广告市场上非常重要的环节。不过对于没有这方面技术积累的广告主而言,专门设团队进行数据加工是没有必要的。因此,市场上也产生了专从事此业务的产品,称为数据管理平台即DMP。DMP有下面几个核心的产品功能。 (1)它可以为网站(可以是媒体也可以是广告主网站)提供受众定向功能,并将得到的用户标签应用于网站业务。 (2)如果媒体网站授权,DMP可以提供接口对加工出来的用户标签进行变现,并与网站进行分成。 (3)广告主网站可以通过 DMP 与广告采买渠道进行更方便的数据对接。 数据交易平台(data exchange)的主要产品功能是聚合各种来源的在线的用户行为数据,加工成有价值的用户标签,然后在广告市场上通过售卖这些标签来变现。数据交易平台与数据管理平台的产品边界并不是泾渭分明。一般来说,数据交易平台除了聚合成型的用户标签,也都会提供聚合原始行为数据自行加工标签的功能,也就是兼具 DMP的产品功能。 可以认为DMP是站在第一方数据的角度提供产品,而数据交易平台主要是站在第三方数据的角度提供产品。 以下对多种形式的原生广告进行梳理。 这里对移动广告的创意形式做一个简要的归纳。 在这个基础上就可以给出一定的原生广告的展现形式,即植入式广告,这里以下图作为说明,希望读者可以结合自身体会对其进行理解。 最后这里再重复一遍。
计算广告|第一章|在线广告市场与背景
作者 :刘鹏、王超 刊载 :《计算广告》,人民邮电出版社 在线广告,也称为网络广告、互联网广告,顾名思义,指的是在线媒体上投放的广告。 与传统广告不同,在线广告在短短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以人群为投放目标、以产品为导向的技术型投放模式。 近年来,大数据思维和技术渐成显学。在参考文献Big Data:A Revolution That Transforms How we Work,Live,and Think [1] 中,作者用Volume(规模)、Variety(多样性)、 Velocity(高速)和Value(价值),即所谓的4V特征来描述大数据问题的特征。 实际上,在以往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我们认为唯一得到充分商业化的大数据应用就是计算广告。 P.S."如下表所示,此处节自2015年年报,特别地,腾讯公司的营收组成重点包含了游戏分发,需要区别对待 什么是广告?Wiliiam F. Arens [3] 在《 当代广告学》 中这样定义: 这里面有两个关键点:首先是活动的两个主动参与方:出资人(sponsor)和媒体(medium),在数字广告这样更为复杂的结构中,我们可以用一般性属于来描述他们:需求方(demand)和供给方(supply);广告还有一个被动的参与方,观众(audience)。 出资人、媒体和受众这三者的利益博弈关系是广告活动永远的主线。 从目的划分,在线广告主要有两类: 品牌广告 (brand awareness)和 直接效果广告 (direct response,也可以简称“效果广告”)。 在线广告兼有品牌和效果的两方面功能,需要说明的是,到目前为止,互联网广告行业的高速发展主要是由于效果广告市场的巨大红利。下表为中美主要广告市场规模(单位:亿美元): 既然有品牌和效果两种目标,究竟如何描述广告这种商业活动的根本目的呢?我们援引《当代广告学》中的观点: 对于互联网广告,我们概括认识为: 一切付费的信息、产品或服务的传播渠道,都是广告。 20世纪末,那时的在线媒体(AOL、Yahoo!等网站)刚刚产生不久,取得了不错的流量规模,要对这些线上流量进行 变现 ,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网站的HTML页面当成杂志的版面,在里面插入广告位。这种在互联网上展示广告创意的产品形式称为 展示广告( display advertising),当时的广告售卖方式为 合约广告 (agreement-based advertising)。 互联网广告运营者们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发现在线广告不同于传统广告的本质特点: 我们可以对不同的受众呈现不同的创意! 这样的广告投放方式称为 定向广告 (targeted advertising)。很显然,这时的广告系统对计算技术提出了两个具体要求:一是 受众定向 (audience targeting),二是 广告投放 (ad serving)。 这种 担保式投送 (Guaranteed Delivery,GD)的交易方式渐渐成为互联网合约广告的主要商业模式。一般来说,这样的广告仍然面向品牌广告主,并且遵循 千次展示收费 (Cost Per Mile,CPM)。 随着市场向精细化的发展趋势(一是定向标签越来越精准,二是广告主的数量不断膨胀),合约售卖的方式遇到了越来越多的麻烦。于是催生了 竞价广告 (auction-based advertising),在这种模式下,供给方只想广告主保证 质 ——单位流量的成本,但不再以合约的方式给出 量 的保证。换言之,对每一次展示都基本按照收益最高的原则来决策。 此时,还没有进化到eCPM最大化,而是经过了CPC最大化的过度 竞价广告产生的最初场景是 搜索广告 (search ad),以Google为代表的搜索引擎在技术成熟后,迅速成为互联网的新入口。这种广告从一开始就达到了非常精准的程度,也就很自然地采用了竞价的方式售卖。 从宏观来看,竞价广告和合约广告有很大的不同,没有个合约的保证,大量的广告主处在一个多方博弈的市场环境中。在如何收取广告主费用这件事上,产生了 广义第二高价 (Genelized Second Price,GSP)理论,实现整个市场的最大收益。 基于 竞价机制 和 精准人群定向 两个核心功能,在线广告分化出了 广告网络 (ad Network,ADN)这种新的市场形态,它批量运营媒体的广告位资源,按照人群或上下文标签售卖给需求方,并用竞价的方式决定流量分配。广告网络的结算以 按点击收费 (Cost Per Click,CPC)为主,媒体有一定的流量,但还不值得建立自己的销售团队面向品牌广告商售卖,直接把自己的广告 库存 (inventory)托管给ADN,借助ADN的销售和代理团队为自己的流量变现。 这种面向多个ADN或媒体按照一站式才买广告并优化投入产出比的需求方产品,我们成为 交易终端 (Trading Desk,TD)。 在ADN中,核心的竞价逻辑是封闭的,这不能满足需求方越来越明确的利益要求,定制化需求催生了一种开放的竞价逻辑,让需求方按自己的人群定义来挑选流量,这就是 实时竞价 (Real Time Bidding,RTB)。于是,市场上产生了大量聚合各媒体剩余流量并采用实时竞价方式为他们变现的产品形态—— 广告交易平台 (ad Exchange,ADX)。 通过实时竞价排名,按照定制化的人群标签购买广告,这样的产品就是 需求方平台 (Demand Side Platform,DSP),这样的采买方式我们称之为 程序化交易 (Programmatic Trade)。除了RTB之外,还有其他几种程序化购买的交易方式,例如 优选 (Preferred Deals)和 私有交易市场 (Private Market Place,PMP)等。 本章节最重要的图片 : display LUMAscape 需要说明的是,当一个公司同时运营普通广告和上述一种或者多种泛广告产品时,它们之间甚至是和用户产品之间,通常会出现争夺广告位或其他入口资源的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最合理的分配方式是通过它们之间的竞价来决策,这是非常重要的内部流量货币化 [4] 的运营理念。
广告费计入什么费用
广告费属于销售费用。广告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费用:广告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发布;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制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广告的支出,不属于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费用:以宣传本企业的资产、劳务、服务为目的;以画册、光盘、适当的实物为载体;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以业务宣传名义向客户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品的支出,不属于业务宣传费。广告费用属于什么会计科目?1、宣传产品的广告费,应计入“销售费用---广告费”会计科目。借:销售费用---广告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2、宣传企业的广告费,应计入“管理费用---广告费”会计科目。借:管理费用---广告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3、广告公司收取的广告费,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会计科目。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广告设计项目费用怎么算
广告设计项目费用怎么算?收费标准:(1)按照广告设计收费标准收取广告设计费。(2)按照设计收费标准收取广告设计费的原则是指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在设计前提供的广告所支付的设计费。广告设计公司收取的设计费一般有以下几种:1、根据设计类型收取:比如平面广告设计公司收取的设计费一般在10元-100元之间,海报设计公司收取的设计费通常在10元-50元之间。2、根据设计内容收取:按照广告类型、广告内容和设计难易程度分为不同的设计内容。3、根据设计时间收取:按照设计时间收取的logo设计费通常在3-15天来收取;根据设计师的平均设计时间收取的logo设计费往往更适合设计本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