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胸验肺当事人张海超发声,背后有什么样的秘密?
这是一种只有穷人会得的病,得上了会越来越穷,对于我们得上这个病的人来说,钱就是命 。 做肺移植手术,现在可能在国内最长的存活时间也就是十几年, 如果说有一天不在了,我的孩子,还有家人,他们以后怎么办?现实很残酷,只有面对没有其他选择,他们在痛苦的活着,奄奄一息的活着,就是为了呼吸,为了自己能活下去,为了自己的子女能上得起学,被当做希望的人,生命中也有微光。 张海超, 这个名字你还记得吗?其实他的事刚出来的时候,新闻里就曾经说过一个普通工人被逼的,要以开胸验肺这样惨烈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工伤,他是2004年6月在郑州 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儿先后从事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作。 工作三年多之后,他被多家医院诊断是尘肺,但是企业拒绝为他提供相关资料,再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终于被鉴定而郑州职业病防治所 ,最终却做出了肺结核的诊断。 为了寻求真相,这个28岁的年轻人当年跑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要求医生给他开胸验肺,要以这种惨烈的方式记录真相。 中国检察网最近发布的河南落马厅官王铁良受贿案,起诉书大概能说明一定问题, 2009年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时任新密市委书记的王铁良,带着媒体记者赶到张海超家,他利用他担任新密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郑州一家公司在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被媒体曝光后,避免停产整顿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这家公司的董事长侯某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40万元。 而这只是他受贿的冰山一角。根据检方指控,2002年~2015年,王铁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价值总额超过4100万,在百姓面前就是好兄弟,我来晚了,一转身就是花多少钱,我给你把这事儿摆平,这是一个怎样可耻的两面, 消息披露后,张海超内心感慨五味杂陈。
观看“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视频后,你认为该事件的意义在哪里?
意义:一、制度流程的制约
按照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在河南省的实际执行中,整个过程复杂而繁琐,更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于是乎,竟出现了专业医院的专业鉴定抵不过一个职防所报告的状况,试想既然诊断的目的在于维权,诊断的后果直接可能导致用人单位的赔偿甚至倒闭,又有哪家用人单位会如此积极的配合来出具这些证明?而拿不到证明的劳动者,则连基本的诊断都无法去做,更甚至于在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诊断居然不作数,这是怎样的一个逻辑的悖论。
实际上,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在企业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情况下,职工在打工企业的胸牌、出入证、工资条、工友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职业史证明。而这个至关重要的“维权利器”,在职防所的实际执行中,却被毫无理由的藏了起来。
与劳资纠纷不同,职业疾病维权于企业而言,也许只是经济利益和名誉上的损失,但对于处于弱势方的劳动者来说,这里所谓的利益,绝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更是他们的健康、鲜血乃至生命!当一个生命处于病魔折磨与煎熬之下时,仍需他们办理繁冗的手续,准备复杂而难于取得的证据、资料,且不说时间上的拖延对于他们的康复以及病情的稳定有多大的影响,但只是往来的奔波、等待和垫付的费用,就足以使很多维权者加重家庭的负担,望而却步乃至放弃掉自己维权的权利。
简化政务办理流程,形成高效的行政氛围,是我党一直追求和努力的目标。群众事,无小事,如何在明确事实证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尽可能的精简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明确办理时限,推而广之,在涉及民生的方方面面,如何做到以上这些,切实落实政府职能,无疑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二、职业维权的艰难
张海超是勇敢而可敬的,他以鲜血和伤痛的代价换来了重新诊断的机会,他的经历真实暴露出职业病维权的艰难。职业病的诊断、鉴定乃至最终的工伤认定、赔偿是个漫长的过程。众多的维权者但还没有走完整个工伤认定程序,就已经去世。
同是尘肺,2001年10月22日,华商报独家披露了陈耳金矿违规生产导致众多农民工身染尘肺的重大事件。截止2009年7月16日,山阳县石佛乡48名身患尘肺的农民已有19人去世,这场诉讼持续了3年之久,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及第三人违章作业造成农民工人【摘要】
观看“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视频后,你认为该事件的意义在哪里?【提问】
意义:一、制度流程的制约
按照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在河南省的实际执行中,整个过程复杂而繁琐,更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于是乎,竟出现了专业医院的专业鉴定抵不过一个职防所报告的状况,试想既然诊断的目的在于维权,诊断的后果直接可能导致用人单位的赔偿甚至倒闭,又有哪家用人单位会如此积极的配合来出具这些证明?而拿不到证明的劳动者,则连基本的诊断都无法去做,更甚至于在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诊断居然不作数,这是怎样的一个逻辑的悖论。
实际上,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在企业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情况下,职工在打工企业的胸牌、出入证、工资条、工友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职业史证明。而这个至关重要的“维权利器”,在职防所的实际执行中,却被毫无理由的藏了起来。
与劳资纠纷不同,职业疾病维权于企业而言,也许只是经济利益和名誉上的损失,但对于处于弱势方的劳动者来说,这里所谓的利益,绝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更是他们的健康、鲜血乃至生命!当一个生命处于病魔折磨与煎熬之下时,仍需他们办理繁冗的手续,准备复杂而难于取得的证据、资料,且不说时间上的拖延对于他们的康复以及病情的稳定有多大的影响,但只是往来的奔波、等待和垫付的费用,就足以使很多维权者加重家庭的负担,望而却步乃至放弃掉自己维权的权利。
简化政务办理流程,形成高效的行政氛围,是我党一直追求和努力的目标。群众事,无小事,如何在明确事实证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尽可能的精简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明确办理时限,推而广之,在涉及民生的方方面面,如何做到以上这些,切实落实政府职能,无疑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二、职业维权的艰难
张海超是勇敢而可敬的,他以鲜血和伤痛的代价换来了重新诊断的机会,他的经历真实暴露出职业病维权的艰难。职业病的诊断、鉴定乃至最终的工伤认定、赔偿是个漫长的过程。众多的维权者但还没有走完整个工伤认定程序,就已经去世。
同是尘肺,2001年10月22日,华商报独家披露了陈耳金矿违规生产导致众多农民工身染尘肺的重大事件。截止2009年7月16日,山阳县石佛乡48名身患尘肺的农民已有19人去世,这场诉讼持续了3年之久,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及第三人违章作业造成农民工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