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霖木业集团当初的经营者目前捕获了多少人?几人在逃
记者从市检察院二分院相关负责人处获得证实,警方已将审结的亿霖木业传销诈骗案移交至检察院。曾以“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广告词为亿霖木业造林代言的演员葛优,日前已退还了全部代言费。
28日记者获悉,亿霖木业案件已由警方侦查终结,移交市检察院二分院,等待审查起诉。亿霖的形象代言人葛优的代言费已被警方追回。市检察院二分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亿霖木业案确实已移交至该院。而葛优的经纪人张先生也确认葛优的代言费确已全部退还。
亿霖木业集团从2004年起,在各地低价收购林地,在各销售分部下设部长、经理、主管、销售代表4级销售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两年多时间内,该集团非法经营额达16亿元。此案成为北京至今最大的传销大案。目前,北京市公安局已先后抓获了以赵鹏运为首的59名涉案嫌疑人,其他犯罪嫌疑人张建军、牟晓峰、高冰、王洪怀、于峰5人仍然在逃。
记者从市检察院二分院相关负责人处获得证实,警方已将审结的亿霖木业传销诈骗案移交至检察院。据了解,此次移交起诉的包括被逮捕的这59名嫌犯。此案在移交检方后,检方将对此案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另据记者了解,曾以“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广告词为亿霖木业造林代言的演员葛优,日前已退还了全部代言费。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其代言费为300万元。昨日下午,记者拨打葛优的手机,结果电话被转到了秘书台。随后,记者致电葛优的经纪人张先生,他向记者证实,葛优的代言费已全部退还,至于数额多少,他表示不便透露。据亿霖木业案的一名受害人刘老先生透露,因为有人举报葛优非法代言亿霖木业,在有关机关调查后,葛优遂不得不退还亿霖木业的全部代言费。但这一说法没有得到证实。
刘先生是亿霖木业传销诈骗的一名受害者,他和儿子一共投入了十余万元,目前一分钱都没有追回。至于葛优退还的巨额代言费用将如何处理,是收归国有还是返还给被骗的亿霖木业投资人,对此,北京市元泓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旭升认为,首先,葛优在该案中并没有犯罪,因此其退还的代言费不会成为赃款,也不会收归国有。另外,葛优作为一个名人代言亿霖木业所收取的费用,虽然当时是亿霖木业以公司的名义给付,但该公司的代言费也来自受骗投资人的钱。因此,葛优退还的全部代言费将先由警方代管,然后待案件审结后返还给受害的投资人。
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今日证实,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公安部发出B级通缉令通缉的原亿霖木业集团高管刘丽萍、赵玉萍二人已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赵鹏运等涉嫌非法经营一案的侦查工作又获新进展。
办案民警表示,通缉令发出后,在各地公安机关大力配合下,已经接到了大量群众举报,获得了多条线索,现正全力以赴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再次敦促在逃的5名犯罪嫌疑人,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应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待问题,争取主动。同时,办案人员表示,司法机关将依法视投案人的自首、退赔、认罪等情节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安然)
亿霖木业案件还有哪些人员还没有被警方抓获的呢?
亿霖木业成立于2004年,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屠晓斌,真正的幕后老板是赵鹏运。赵鹏运曾于2002年8月因传销被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赵鹏运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密谋策划开展林地传销牟取暴利,先后成立了亿霖集团等公司。
2005年12月3日,投资者质疑亿霖木业造林骗局,媒体予以曝光。
2006年6月9日,五名投资者向北京朝阳法院起诉亿霖木业。
2006年6月9日,亿霖公司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北京警方调查。
2006年9月底,北京市工商局紧急叫停亿霖木业广告。
2007年2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正式对外通报,因涉嫌传销,亿霖木业18名高管9名被批捕、9人被刑事拘留。
2008年9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院开庭审理。
谁知道亿霖木业案的理陪何时开始?
自2004年4月至2006年5月,赵鹏运等28人积极领导、组织、发展传销队伍,以亿霖集团为依托,以合作托管造林为名,在北京、内蒙古、辽宁、河北、河南、贵州、湖南、云南、四川、江西、湖北等11个省、区、市的45个县、市、区,累计以传销手段销售林地面积52万余亩,销售金额近20亿元,扣除退地因素,净销售林地面积40余万亩,净销售金额16.8亿余元。
赵鹏运等人通过传销林地,个人违法所得达二三十万元至上亿元不等,用于购买高档汽车、房产、名表、饰品等大肆挥霍。故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赵鹏运等28人有期徒刑15年至1年,6人被宣告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至20万元不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赵鹏运等28名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张建军揭发他人重大犯罪,在二审期间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且系投案自首,积极退出大部分非法所得,依法应减轻处罚;杨玉光在二审期间真诚悔罪,主动退交巨额款物抵赃,且系从犯,依法在原判减轻处罚的基础上,再予减轻并适用缓刑;李建卿和于枫铂在案发后能够自首,且均系从犯,在二审期间能够积极退赃,悔罪态度好,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对赵鹏运等其他24名被告人,维持原判。
据了解,终审宣判后将立即启动善后工作。善后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购林人和林地情况进行清查登记,第二阶段对涉案资产追缴清理,第三阶段对涉案财产依法进行处置。
为保证善后处置工作的依法、公正、公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委托北京市律师协会按有关程序委托律师事务所负责善后相关工作。做好林地清查,加强管护,确保林地安全;在北京、重庆、沈阳、上海、广州等地分别设立登记点,对购林人的合同、林权证、发票等证明资料进行核实登记。严格涉案专用账户管理,确保涉案资产安全,力争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
亿霖木业集团法院判决结果是怎样的?法院的判决书如何可以获得得到?
具体的判决书,我这儿也没有,你可以上网查查,不知道有没有,这么大的案子,我估计是能查到的。
判决主要结果。
2009年6月1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亿霖”非法经营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对赵鹏运等其他24名被告人,维持原判,对于张建军等人依法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 根据审计报告证实,自2004年月至2006年5月,赵鹏运等28人积极领导、组织、发展传销队伍,以亿霖集团为依托,以合作托管造林为名,在北京、内蒙古、辽宁、河北等11个省、市、自治区的45个县、市、区,累计以传销手段销售林地面积52万余亩,销售金额近20亿元,扣除退地因素,净销售林地面积40余万亩,净销售金额16.8亿余元。 赵鹏运等人通过传销林地,个人违法所得达二三十万余元至上亿元不等,用于购买高档汽车、房产、名表饰品等大肆挥霍。故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赵鹏运等28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6人被宣告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赵鹏运等28名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张建军揭发他人重大犯罪,在二审期间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且系投案自首,积极退出大部非法所得,依法应减轻处罚;杨玉光在二审期间真诚悔罪,主动退交巨额款物抵赃,且系从犯,依法在原判减轻处罚的基础上,再予减轻并适用缓刑;李建卿和于枫铂在案发后能够自首,且均系从犯,在二审期间能够积极退赃,悔罪态度好,依法可免于刑事处罚。对赵鹏运等其他24名被告人,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