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违法行为有:
(1)侮辱行为:包括口头、动作、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侮辱的事实可能是实际存在的;
(2)诽谤行为:诽谤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否则不构成诽谤;
(3)新闻报道的严重失实;
(4)评论严重不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上一篇:工作量法
下一篇:新航路开辟的原因
相关文章
洛薇雅
06月16日
意142名女性遭杀
05月23日
恢复原状
01月14日
侵蚀的近义词
06月13日
最新文章
qq非主流符号
进击的巨人艾伦
高铁股票
乳腺肿瘤
永远的母亲
我爱我家房产
热门文章
数学创意起名
烟草证等级
彩虹糖的梦
人工降雨的原理
冰上的尤里谁是攻
鲍鱼蒸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