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下面这些证据和材料:
(劳动争议申请书。
(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如果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就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掌握的劳动者档案、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记录、劳动保护提供情况等材料,要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