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级别分为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以及随员衔。职务分为两种外交职务和领事职务。前者主要是指在本国进行工作外交,后者则是指在其他国进行工作,维护本国公民权益。
1、我国驻外外交人员的职务分为外交职务和领事职务:
外交职务:分为特命全权大使、代表、副代表、公使、公使衔参赞、参赞、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随员。
领事职务:领事是政府派驻外国,维护本国利益,保护本国公民及法人合法权益的官员,驻外领事馆是其工作机构。驻外大使馆通常设立领事部,指派外交官员负责领事事务,或兼任领事官员。领事职务分为:总领事、副总领事、领事、副领事、领事随员。
2、外交衔级设七级: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
驻外外交人员的外交衔级,根据其在驻外外交机构中担任的职务、公务员职务级别和外交工作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