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是蒙古、归化地区通往皇城北京的大道要冲,是沟通边疆与内地的交通枢纽。
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名为张皋镇,高庙子巡检移驻此处。
张皋镇
解放初期,划归丰镇县。
1950年1月,划归兴和县。
1953年,设张皋镇。
1958年8月,改为张皋公社。
1984年8月,张皋公社改镇。
2006年3月,大同天乡并入张皋镇。
地理环境位置境域张皋镇地处兴和县西南部,东与城关镇为邻,南与店子镇毗邻,西与丰镇市隆盛庄镇交界,北与鄂尔栋镇接壤,行政区域面积263.95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张皋镇境内地形为浅山丘陵地区,分为山区、丘陵、滩川三类。境内最高峰黑土台位于榆树天村委会,海拔2035米;最低点位于陶卜天村委会陶卜天自然村东滩,海拔1182米。
气候张皋镇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冬季、夏季分别受蒙古高原和大陆低压控制,春季干早风大,夏季短暂温热,秋季秋高气爽,常有霜冻危害,冬季漫长寒冷,自然灾害频繁。多年平均气温4℃。0℃以下持续期153天,20℃以上持续期46天。无霜期年平均100—115天。年平均降水量380—420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的6—8月。
水文张皋镇境内主要河流有银子河,发源于西沟掌大王山,由西南向北经西沟掌、大同天、兴胜庄、陶卜天,在银子河处出境,经东洋河汇入永定河,流域面积12万平方米,年平均流量为0.25立方米/秒。
行政区划2011年末,张皋镇下辖19个行政村:张皋、头号、兴胜庄、陶卜天、银子河、西沟掌、小梁子、花家天、三道沟、小天子、大同天、七道沟、榆树天、芦天、四十八号、南水泉、十二号、冯字号、官屯堡,下设108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张皋镇下辖10个行政村:[1]
统计用区划代码城乡分类代码名称150924107200121张皋村委会150924107201220十二号村委会150924107202220七道沟村委会150924107203122头号村委会150924107204220南水泉村委会人口民族
2011年末,张皋镇总人口36149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060人,城镇化率11.2%。另有流动人口13803人。总人口中,男性18472人,占51.1%;女性17677人,占48.9%;14岁以下6001人,占16.6%;15—64岁26931人,占74.5%;65岁以上3217人,占8.9%。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35619人,占98.5%;有蒙古、回、满、土家、藏5个少数民族,共530人,占1.5%。其中蒙古族503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4.9%。2011年,人口出生率8‰,人口死亡率5.8‰,人口自然增长率2.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80人。
截至2018年末,张皋镇户籍人口有21572人。
经济综述2011年,张皋镇农民人均纯收入3400元。
2018年,张皋镇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
农业2011年,张皋镇有耕地面积15万亩;可利用草场面积16.8万亩,林地面积32万亩。粮食作物以马铃薯、玉米、小杂粮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1.5万吨,其中马铃薯0.8万吨,玉米0.6万吨,小杂粮0.1万吨。主要经济作物有甜菜。2011年,甜菜种植面积1200亩,产量3610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1.2万头,年末存栏0.5万头;羊饲养量2.9万只,年末存栏1.2万只;奶牛饲养量850头;家禽饲养量4万羽,上市家禽2万羽。
截至2011年末,张皋镇完成小流域治理面积0.8万亩,水保治理9400亩,人工造林1.8万亩,封山育林3.2万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30万株。2011年,大型农业机械35台(辆)。
文化地名由来张皋镇因辖区有一窑头店,人们在这里拓辟街道,挖出一个石碑,碑上刻有“张皋”二字,从此以这两个字命名该地名。
交通张皋镇有027乡道经过境内。
社会教育事业2011年末,张皋镇有小学2所,在校生150人,专任教师9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文化事业2011年末,张皋镇有文化艺术表演团体1个,演职人员10人,剧场1个;农家书屋19个,建筑面积均为50平方米,均藏书1200册,录像带100盘。
医疗卫生2011年末,张皋镇有卫生院1所,卫生室19个。专业卫生人员8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1422人,参合率95%。
社会保障2011年,张皋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682户,人数3473人,支出462.6万元,月人均111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0人,支出6.6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20人,支出29.2万元;农村医疗救助25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合作医疗21人次,共支出43万元,比上年增长20%;农村临时救济220人次,支出11万元,比上年增长20%。自然灾害受灾人口1512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5万亩,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救灾支出62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26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5.3万元,比上年增长15%。新增就业人员48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