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为4期,器械分为3类。
1(I)期临床试验:主要进行两方面的试验,一方面是研究人体对这个药物的耐受程度,也就是摸索人一次(或多次)最多可以使用的药物最大剂量是多少另一方面是研究这个药物在人体中的代谢情况,即药代试验,在药代试验中需要采集试验者的血样进行分析,根据试验的不同,采血的次数与时间间隔也不同。一般参加1期临床试验的人员是健康人,不过对于象治疗癌症的一些药物,由于药物本身可能就有致癌作用或具有较强的毒性,因而多数是患者参加试验。这种试验需要的参加者数量不多,一般只有二十人上下。
2(II)期临床试验:这个阶段是对药物的治疗作用还有安全性进行初步的评价。这个试验是患者参加的,在试验中患者一般被分为两组(或多组),一组使用试验的新药,而另一组则使用已经上市(就是说能够在医院或药店买到)的对照药品。通过新药与已上市药品的疗效与安全性的比较,对新药进行相应的评价。这种试验参加的人数要多一些,国家要求总的试验人数不得少于200例。
3(III)期临床试验:这个阶段是对新药的治疗作用与安全性进行确认的阶段,因而需要的试验人数也就比2期临床试验要更多一些,我国的法规上要求使用试验药物的那一个组的人数不能少于300人,如果再加上使用对照药品的那一组的人数,一般能达到400-500人。除了参加试验的人数多一些之外,3期临床试验与2期临床试验在试验的设计、执行与评价上都差不多。
4(IV)期临床试验:国家规定一些新药在批准上市后,还要进行相应的临床研究,看看在更大的范围内使用这个新药时,它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毒副作用)怎么样、在特殊病人中使用这个药物的情况、是否要改进给药剂量等等。
生物等效性试验:严格来讲,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药物已经不是新药了,因为这个药物已经有上市的了,有卖的了。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是健康人参加的(治疗癌症等毒副作用较大的药物除外),要求的试验人数也不是很多,20例上下同上面介绍的药代试验类似,也需要采试验者的血样,采血的次数一般是十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