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开头部分写上甲乙双方的姓名和具体的居住地址。
2、在文中要写清楚门面房的具体地址。
3、写明租赁期限,租金,转租,违约责任等事项细则。
4、双方需签字盖章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开头部分写上甲乙双方的姓名和具体的居住地址。
2、在文中要写清楚门面房的具体地址。
3、写明租赁期限,租金,转租,违约责任等事项细则。
4、双方需签字盖章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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