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1、荔波县,隶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南部。东北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从江县、榕江县接壤,东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环江县、南丹县毗邻,西与独山县相连,北与三都水族自治县交界。面积2431.8平方千米,人口18万人(2016年)。
2、荔波县辖1街道5镇2乡,境内有樟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茂兰自然保护区, 2015年全县生产总值45.3亿元,比2014年增长13.3%。
3、2018年12月,荔波县喜获“2018年度中国十佳脱贫攻坚与精准扶贫示范县市”。2018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县城(乡镇)。
扩展资料:
一、位置境域:
荔波县,地处黔南边陲,位于东经107°37′至108°18′,北纬25°7′至25°9′之间。东北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从江县、榕江县接壤,东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环江县、南丹县毗邻。西与独山县相连,北与三都水族自治县交界。面积2431.8平方千米。
二、气候
1、荔波县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温分布的总趋势是南高北低。地势每升高100米,气温大致下降0.55℃河谷地带比同高度的山地,东西向槽谷比南北向槽谷,南坡比北坡,封闭型谷盆地比同高坡地气温高。全县年平均气温18.3℃。全县常年最热月为7月,最冷月为1月。7月平均气温为27.0℃以下,极端最高气温不超过40.0℃1月平均气温各地均在5.5℃以上,极端最低气温在-10.0℃以上。
2、荔波县内霜期少,无霜期在270天以上。平均初霜日期和平均终霜期分别在12月中旬及2月上旬。县境内冬季降雪较少,且多为冰粒,其次为雪花,平均每年降雪日数在一个月左右。冰雹在荔波也较少出现,一般一年1-2次,大部分出现在3-5月,且都为小冰雹,降雹的时间短,范围也不大。
3、 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6-8月各月雨量在2000毫米以上,占全年总雨量的50%左右冬季(12-2月)仅占全年总雨量的5%左右秋季(9-11月)占15%左右春季(3-5月)海洋季风逐渐增强,降水占全年雨量的30%左右,但3月份降水量只有50毫米左右,4月份增至100毫米以上。常年于4月下旬进入雨季,4-10月份水量占全年总降水量的81%。10月份以后,海洋季风减弱,逐渐为南下的大陆季风取代,降水量显著减少。
三、地形地貌
荔波地处贵州广西两省区的交界处,地形聚集了贵州高原和广西丘陵的综合优势,既有高山,也有丘陵,属于喀斯特地形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