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密度是指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建筑密度一般不会超过40%-50%,用地中还需要留出部分面积用作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等。居住建筑密度指标,取决于包括院落的组织,绿地所占的比率,气候、防火、防震、地形条件等对住宅建筑布置的要求。
建筑面积密度
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住宅用地(%)。净密度越大,即住宅基底占地面积的比例越高,空地率就越低,其绿化环境质量也相应降低。控制住最大允许值是保证居住区居住密度和居住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住宅面积净密度(住宅容积率)=住宅建筑面积/住宅用地(/)或用比值表示。
住宅面积净密度,是决定社区土地使用强度的重要指标。规定这项指标的最大允许值,是为制止不顾居住环境质量而大幅提高使用强度,增加用地环境容量(建筑量和人口量)的行为。从规范中可以看到,规定最高限为3.5(万/),不论是建在北京或者上海、深圳,即使建的全部为高层,也不要越过最高净容积率,以体现对居民的关怀。
在一般情况下,平均建筑层数愈高,建筑密度愈低。根据1980年中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新建居住区的居住建筑密度是:4层楼区一般可按26%左右,5层楼区一般可按23%左右,6层楼区不高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