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两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城市土地均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所规定的。2015年3月1日,停办集体土使用证、国有土地证。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四大弊端:
1、容易造成有关内容的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土地的内容的填写,是依照房管部门掌握的历史资料;而《土地使用权证》的有关内容是按照土地部门经地籍调查后实测的情况填写,二者的测量方法和口径会产生不一致。
2、易使违法用地和违章建房合法化。有时候稍不注意,就会给违法占地建房颁发房产证,给违章建房颁发土地证。
3、易造成两证不齐。办毕房产证后,较长时间内不能办理土地证,有的房主甚至不申办土地证。不少商品房或公房出售后,只办有房产证而无土地证,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并影响了房屋的再交易。
4、易造成重复抵押房地产,影响了房地产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两证"分发,易使国家土地收益、登记机关规费收入大量流失和助长隐形地产市场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