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镇原为城厢镇,县、镇同治。
1950年1月,设城厢镇。
1952年11月,更名双河镇,为区、镇同治。
1982年1月,改为消水公社。
1984年,改滴水乡。
行政区划2011年末,原双河镇辖1个社区,葡萄、金鸡、九龙、前进、荷叶、燕子、金鱼、大水、珍珠、杨柳、笔架、犁头、同罗、桂花、鱼池、风洞、凤凰、朝阳、大旗、大伏、伏头21个行政村。
截至2020年6月,双河镇辖2个社区、14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双河社区向阳路40号。
双河社区青龙社区介湖村葡萄井村前进村珍珠村梨头村笔架村伏头村合龙村大合村金星村合家村宝联村大田村上西村地理环境双河镇
年平均气温18.5℃,平均降水量1170毫米,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适宜发展农、牧、林、渔各业;
千载古镇——双河人杰地灵,拥有数亏年形成的雄伟惊天地“竹海迷宫”;有巍巍壮丽、险不易上的“笔架文峰”;有风景秀丽、经声四起的“玉屏秀色”。而“玉井井烟”、“桃源仙洞”、古城墙和古文庙又增添了古镇深厚的文化底蕴。
人口民族2011年末,原双河镇总人口2930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0.3万人。另有流动人口8200人。总人口中,男性14327人,占48.9%;女性14973人,占51.1%。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8992人;苗族308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7.01‰,人口死亡率8.43‰,人口自然增长率-1.4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43人。
2017年末,原双河镇常住人口为18955人。
截至2018年末,原双河镇户籍人口为28340人。
截至2019年末,双河镇户籍人口为43503人。
2021年6月,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双河镇常住人口28695人。[2]
文化特产美食生产于“嘉鱼清泉”的川南名小吃——凉糕,更是名扬川南。每到春暖花开时,“凉糕一条街”上百家凉糕商凭祖传的精湛手艺,用精选的特殊大米通过12道严格的工艺流程把凉糕制成,深受省内外游客的喜爱。
经济“九五”期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达3亿元,粮食生产十年连获丰收。2001年粮食总产量达1129吨;乡镇企业总产值达1.89亿元;财政收入稳中有升,2001年达31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480元;
乡镇企业飞速发展。全镇不仅有上万亩竹类茶叶资源,而且有盐矿、白云石矿、重金矿、磷矿、锌矿等数十种矿藏数百亿吨。素有“乡镇企业摇篮”之称的双河镇,现有海发茶叶有限公司、生茂公司、原野公司、有色建材公司等镇属企业20多个,并已分别挤身于市、县骨干乡镇企业行列。
社会乡镇建设2000年被列为“省级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大力实施城镇大建设工程。把发展经济作为集镇建设的中心任务,以发展经济支撑城镇建设,以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全面完成了省级小城镇建设规划。城南新区、鱼王新街已经建成,大水街、金鱼街、政府街建设工程全面铺开。到2003年,建城区面积将达2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达1000人;
双河镇始终遵循“发展经济,教育先行”的发展战略。全镇拥有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和成人教育办学体系。至1997年以来,全镇每年的教育投入均在50万元以上。一九九八年提前两年实现“普九”、扫育目标,双河小学、双河中学、上西小学分别评为省、市级“校风示范校”。中小学教学质量一直名列全县前列。素有“文体之乡”美誉的双河镇曾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四川省文化先进单位”、“市级卫生场镇”等荣誉称号。双河卫生院已于1999年正式建成国家级“一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委政府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开展“宗旨”教育,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全面开展了村务、厂务、政务、校务公开。每个村都建成了“多功能活动室”,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长宁县立足自身生态、资源、区位优势,加快旅游发展步伐,着力打造“飞机”型旅游新格局。
“机头”是长宁县城,依托“国家卫生县城”、“四川省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沿育江河、碧玉溪2条内河和竹都、培风等7个广场及8个原生态竹生态丘陵,重点打造“中国最美的竹生态旅游名城“;
“机身”是蜀南竹海中心景区和外围景区,核心是中心景区,深度开发“不是漓江美似漓江”的育江河生态画廊、江畔的中国最长“竹生态隧道”,以及世界最大的拥有427种竹类品种的世纪竹园;
北翼在完善“国家农业旅游示范点”佛来山景区农家乐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向北拓展古河镇东汉墓群、飞泉古寺和梅白乡碧浪湖景区,打造“长宁县城——五星级农家乐——佛来山——东汉墓群——碧浪湖”生态休闲养生旅游线;
南翼着力开发提升竹海氡温泉、嘉鱼清泉等“长宁古八景”的旅游品位,把集天坑、地缝、石林和地下溶洞为一体的梅硐西部竹石林建设成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打造“长宁县城——五星级三江世外桃源度假酒店——竹海氡温泉——双河葡萄井——梅硐西部竹石林”川南黄金旅游环线。
获得荣誉2021年5月31日,长宁县双河镇党委被中共中央组织部确定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