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会

时间:2023-06-07 14:05:32编辑:奇事君
历史沿革

湖北是我国工人运动的重要发源地,在中国工人运动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著名的“二七”铁路工人大罢工就爆发在湖北武汉,许多工人运动的先驱和领导人物都在湖北留下了战斗足迹。我省工人组织最早产生于1912年的武汉。1922年7月,党领导下的全国第一个地方总工会——武汉工团联合会成立。

省总工会于1926年10月10日成立,是全省工会的领导机关,刘少奇曾担任秘书长。1927年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迁驻武汉,武汉成为当时领导全国工人运动的中心,刘少奇、苏兆征、李立三等都曾在此领导开展工人运动。[2]

组织概况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湖北工运事业和工会组织实现了长足发展。全省现有职工1395.86万人、工会会员1368.53万人;全省共有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17个,基层工会14.12万家,专兼职工会干部32.33万人。[2]

机关概况

湖北省总工会十三届委员会现有领导班子成员15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1人(常务1人、专职5人、挂职1人、兼职4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经审会主任、秘书长各1人。机关内设部室14个、驻会产业工会2个、直属事业单位6个,公司制企业2个。

内设部室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网络工作部)、权益保障部(法律工作部)、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基层工作部、社会联络部、女职工部(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部、经审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中央在鄂和省属企业工会工作委员会;驻会产业工会分别为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省经贸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包括湖北省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湖北省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湖北省职工技协办公室、湖北省总工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湖北省职工科技文化中心、湖北省工会干部学校、湖北省工会新闻信息中心;公司制企业分别为湖北省职工国际旅行社、湖北工友杂志有限公司。[3]

主要任务

一是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省委和全国总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领导全省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

二是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是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是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是协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管理同级总工会的领导干部,协助省直有关厅、局(行业办)和工会关系隶属省总工会领导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省直产业、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县以上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省总工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六是指导全省工会组织职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组织职工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学管理,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七是负责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及省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八是负责全省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九是负责全省工会系统的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国外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国外、境外工会组织的经济、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十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扶贫活动

2020年4月2日,湖北省总工会发出《关于深入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助推全面迈入小康”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基层工会在继续落实《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限额标准外,今年可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优先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扶贫832”等消费扶贫平台,统一组织购买该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或以爱心消费扶贫劵(包括电商消费劵)的形式发放给工会会员(职工),用于购买该省农副产品,重点是购买该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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