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税指香港地区对获得利息收入的人征收的一种税。利息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香港来自债券、房地产的典当、抵押借据、存款、借款、暂支或其他债务所获得的利息,除另有规定免税外,都应当按规定征税。我国现行所谓“利息税”实际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主要指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利息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停征或减免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对经济具有一定的调节功能。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征收利息税。确定利息来源的方法分提供信贷检验法和操作检验法两种。
利息税的计算公式:利息税=利息*利息税率。我国现行所谓“利息税”实际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主要指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中国的利息税始于1950年,当年颁布的《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10%(后降为5%)的所得税,1959年利息税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