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希翎

时间:2023-06-06 17:04:33编辑:奇事君
人物经历

林希翎(1935年-2009年,原名程海果,1935年出生,浙江温岭人。1949年考入温岭中学高中部。后转业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曾被当时担任共青团中央书记的胡耀邦同志誉为“最勇敢最有才华的女青年”。可是林希翎却“不守本分”,从当时文坛几个“热点人物”林默涵、李希凡和蓝翎三人姓名中各取一字,合成“林希翎”三字,为笔名,发表了一系列文学论文,引起争论并受到批评,她不服,进行反驳。

由于她“顽固抗拒”,被定成“极右分子",文革时期又被作为“反革命”逮捕判刑入狱。其本人从此在社会生活和新闻媒介中完全消失。

在旅居法国期间由于反对科索沃战争而她又站了出来,参加反战运动,发表了许多激烈的言论,和法国当局对抗——她恐怕与任何当权者都是无法合作的,这是一个永远的反对派。

生平

父亲程逸品,原是东北流亡学生,母亲林静枝,浙江温岭人,15岁随兄长到上海闯荡,在抗日救亡活动中结识程逸品并结婚。抗战爆发后,林希翎随父母移居温岭外婆家,父亲在税务局任职,1948年弃家出走,她随母留居温岭。1949年考入温岭中学高中部,同年秋参军,曾任解放军第二十五军师文工队员。1953年由部队保送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

她于1955年写就《试论巴尔扎克和托尔斯泰的世界观和创作》一文,投寄《文艺报》。文中不仅批评胡风的文艺观点,还涉及当时中宣部文艺处处长林默涵以及因批评俞平伯《红楼梦研究》备受毛泽东青睐而名噪一时的李希凡、蓝翎等人的学术观点。《文艺报》编者征得林默涵同意,准备发表,同时转达林默涵的意见,建议删除其中涉及他们三人的部分内容。程海果对此虽无异议,却当即决定从林默涵、李希凡、蓝翎三人的姓名或笔名中各取一字,即以“林希翎”作为自己的笔名。

林希翎为纪念胡耀邦逝世20周年撰联

1957年开始“大鸣大放”时,林希翎是活跃人物,从5月23日至6月13日,在北大、人大演讲6次,就民主、法制、胡风案等问题发表尖锐意见,更是惊世骇俗,一鸣惊人,道出人民的心声,受到群众欢迎,一时成为“勇敢的化身”,同时也为极左派所嫉恨。随之而来的反右运动中,她遭到全面批判,成了“学生大右派”、“反党急先锋”,被诬为“戴着天使面具的魔鬼”,被《人民日报》点名,并由毛泽东亲自指定,同北大知名右派学生谭天荣一样,受到“开除学籍,留校监督劳动,当反面教员”的特殊处分。仅在北京,因林希翎受牵连人数便多达170余人,其中包括胡耀邦秘书曹志雄、吴玉章外孙兰其邦、谢觉哉秘书吉士林以及解放初期曾任叶剑英秘书、时任中共中央秘书室负责人因而先后三次接待过林希翎上访并将她的意见整理上报的王文等等;在全国各地受其牵连者则不计其数。林希翎在北京草岚子监狱第8年,上脚镣手铐达半年之久。

1990年林希翎赴美探亲期间遇车祸受重伤,回法国后辞职,从此便靠退休金和法国政府的无业者社会福利金、残废金维持生活。尽管她极想下决心再不过问政治,却也始终不能忘怀祖国和人民。

个人作品

1956年因中国青年报发表《灵魂深处长着脓疮》、《一个青年公民的控诉书》

1956年写批评苏联《共产党人》杂志论文

1983年5月,林希翎愤而上书——《我的大声疾呼——致中央党政领导的一封信》。

大事记

1935年出生于浙江温岭。

1949年考入温岭中学高中部。同年夏参加解放军第二十五军,曾任师文工队员。五十年代前期转业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

1957年开始“大鸣大放”时,她在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连续发表了几次“惊世骇俗”的演说,从而“一鸣惊人 。

1959年,被定为“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先于北京服刑,1969年由林彪1号令转至浙江继续服刑。至1973年经毛泽东主席亲自过问才得出狱。被安置在金华市武义县农业机械厂当工人。同年末结婚。

1983年,离婚,只身到香港。

1984年,获准合家定居香港。

1985年,到台湾探望离别多年的父亲。

1985年后定居法国,没有安分几年,当欧盟出兵科索沃时又站了出来,参加反战运动,和法国当局与当时的舆论主流相对抗,又成了不合时宜、不受欢迎的人物。

个人生活

健康状况

2009年9月19日北京时间15时,于巴黎郊区圣卡米拉医院病逝,享年7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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